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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務委託書的範本

委託書2.06W

委託方:

代理服務委託書的範本

受託方:廣州市登明財稅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一、代理服務委託項目:申請 公司 一般納稅人資格申請等有關手續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 負責與稅局有關人員的溝通資詢。

2. 代辦社保證及人員社保。

3. 建立一般納稅人財務賬套及管理制度。

4. 準備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資料檔案。

5. 指導委託方辦理購票和購稅控機。

6. 指導委託方人員稅控機操作學習。

二、代理服務時間:25 個工作日

三、代理服務費及支付方式。代理服務費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 元。在本委託書簽署時首付¥ 元,在完成本委託書第一條第1項工作內容後再付 ¥ 元, 在上述費用包含申辦過程中政府機構等其它部門的收費。

1、如實、完整、及時地提供申請委託所需的各種資料和相關情況。

2、按照委託書規定的數額和時間,向受託方支付委託服務費。

3、積極配合受託方的工作,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四、受託方責任。

1、根據中國政府法規和有關要求,及時協助、指導委託方整理、報送有關資料。完成本委託書第一條第1項工作內容。2、保守委託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委託方同意,不向任何人透露有關委託方的情況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單方面終止,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況,違約方必須承擔相關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因委託方未能及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或委託方在申辦過程中自行放棄,或者因委託方方面的其它原因,導致申辦不成功或延遲, 其後果由委託方承擔。已付費用將無法退回.

六、本委託書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委託書以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如有歧義,以中文文字爲準。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廣州市登明財稅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