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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海洋貨物運輸的論文

論文1.87W

一、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章節特點

關於海洋貨物運輸的論文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是以貨物和船舶作爲保險標的,把貨物和船舶在運輸中可能遭受的風險、損失及費用作爲保障範圍的一種保險。海洋運輸保險是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中非常重要的章節,本章中對於一些保險常用概念做了詳細解釋,這有助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在實務中能夠更好地理解保險條款,進而可以減少糾紛的發生。本章內容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本章是學習理解保險條款的基礎。

海洋運輸保險通常採用中國保險條款(CIC條款)或者英國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CC條款)進行承保,這些條款裏有很多專業名詞和專業術語,本章詳細介紹了其中一些專業名詞和專業術語的內涵,是學習和理解後面章節中保險條款的基礎,例如我國現行《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的平安險,其責任範圍之一是“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本章就詳細介紹了共同海損、共同海損分攤及救助費用的概念,所以不理解本章概念的基本內容,就可能會出現投保人不清楚自己所購買的保險保障什麼,以至於保險事故發生後容易產生糾紛。所以,不管是在教學上,還是在實務上,本章都是非常重要的章節。

(二)教材內容編寫依據法律條款或保險條款。

本章大部分內容的編寫依據是海商法、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和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例如關於自然災害和共同海損的定義等,法律和保險條款的嚴謹性使得教材有大量類似法律條文的名詞定義、符合定義範圍的條件描述等內容。在教學中如果單獨採用講授法,學生學習起來會很枯燥,也很難收到良好的學習效果。

(三)保險理論和貿易實務聯繫密切。

購買了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之後,當保險標的遭遇了風險,保險公司需要審覈的內容很多,其中必然包括遭受的風險是否屬於保險公司責任範圍,遭受的是什麼損失以及損失是多少,發生了哪些費用,然後再做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承擔多大賠償責任的決定。而這些問題又是實務中最容易發生爭議的地方,因此有大量的案例和本章理論知識相關,理論的學習可以減少糾紛的發生,而在教學中借用案例又可以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和應用。

基於本章內容所具有的特點,爲了使學生更好地理解本章知識,取得更好的教學效果,在教學中使用案例教學法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二、案例選擇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案例教學法是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一種很好的方法,在保險學教學中是常用的教學方法,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既是保險學的內容,也是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的重要章節,同樣也適用於案例教學法。它是教師結合教材知識點,選用典型案例,將學生帶入特定現場進行案例分析,運用所學知識對特定案例分析討論,培養學生理論結合實際,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互動式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在具體教學中運用時,可能因爲所教內容不同而有所差別。在講授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時,採用案例教學法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關於案例的選擇問題

首先,選擇案例要具有針對性。案例的運用是爲了讓學生能更好地理解相關知識點,尤其是重點和難點。本章所涉及的是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基礎知識,側重於概念的理解,所以在選擇案例時,案例內容要和書本相關內容高度一致,能使學生藉助於案例更好地理解書本知識。

其次,案例的選擇要具有真實性。保險理論知識的學習是爲了應用到實踐中去,而目前教學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學生很少有機會參與實踐,所以在選擇案例的時候,儘可能選擇在實際中已經發生的真實案例,這樣更能使學生感受到理論知識的實用性,從而提高學習的積極性。

最後,案例選擇涉及的內容要有一個由單一知識到綜合知識的過程。學生的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運用案例教學法也應遵循這個規律,在運用案例講授某個知識點的時候,案例的選擇儘量與此知識點緊密聯繫,不要涉及太多其他知識點的資訊,否則會因案例太複雜、涉及問題太多而不能集中解釋教學內容。在本章內容全部講授完畢之後,學生有了知識的鋪墊,可選用涵蓋知識點比較全的綜合性案例對本章知識做總結。

(二)發揮教師主導作用,增強學生參與意識。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屬於保險和貿易結合的知識,貿易專業學生保險知識的欠缺,需要教師在講授本章內容、選擇案例、分析案例以及得出結論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同時,教師在製作案例過程中,可結合課本知識設計若干思考題,學生分組、討論、回答這些思考題,讓學生參與到課堂中來,思考題的難易程度要拿捏好,過於簡單的問題,答案一目瞭然,就達不到教學目的,而如果題目過於複雜,學生無從下手,只能消極地等待老師的解釋,也沒有達到想要的教學效果。另外,學生具有積極的參與意識也是素質的一種體現,所以對於學生的參與主要以鼓勵爲主,答案的正確與否最好放在次要位置。

三、案例教學法具體實施過程

(一)選擇較爲綜合性的案例作爲匯入。

在介紹本章知識之前,先匯入涵蓋本章若干知識的綜合性案例,並設計若干思考題讓學生思考,這樣就能讓學生比較直觀地瞭解本章要學習的.是什麼知識,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從而激起學生學好本章知識的積極性,爲以後順利開展教學做好基礎。很多教材在介紹本章知識點時從“保障風險、保障的損失以及保障的費用”三個方面來闡述,所以選擇匯入案例時要注意涵蓋以上知識點。

(二)教學過程中穿插案例。

匯入案例之後就要進入本章新知識的講授,也是課堂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在此過程中教師可以選擇具有針對性的真實案例來解釋相關知識。例如在講授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保障的風險內容時,爲了讓學生理解保險業所指的各種風險,有其特定的含義和範圍,在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保險人需要確認導致保險標的發生損失的近因是否屬於保險合同承保的風險,並且風險要符合保險業專門術語的定義,教師可選擇xx年“正祥”輪船保險合同糾紛案爲例進行講解。

本案爭議的焦點之一是涉案事故屬於擱淺還是座淺,如果是擱淺,屬於保險人責任範圍,如果是座淺,則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原告對於“擱淺”的定義提供的是《辭海》的解釋,即“船舶因水淺擱住,不能浮動”,認爲該案事故屬於“擱淺”。而保險業對於擱淺的定義是,指船舶在航行中,由於意外與水下障礙物,包括海灘、礁石等緊密接觸,持續一段時間失去進退自由的狀態,構成海上保險中擱淺的必備條件之一是意外發生。法院判決認爲應從行業及專業角度理解“擱淺”,因此《辭海》的解釋不能作爲證明事故屬於“擱淺”的證據。涉案事故因船舶吃水超過港口水深限制導致船舶底部觸碰海底,該事故可以透過港口水深和船舶吃水進行預測並加以避免,不具有海上風險的一般特徵,屬於“座淺”而非“擱淺”,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支援保險人的主張。

(三)組織學生討論案例。

本章知識講授完畢之後,結合匯入案例和設計的思考題,對學生劃分小組,每個小組分配一個思考題,讓小組進行討論並發表小組意見,教師針對學生的觀點進行點評。這樣既能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培養學生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能及時反饋教學的效果。

(四)鼓勵學生結合知識點尋找並分析案例。

案例教學法是一個開放的、師生互動的教學方法,除了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尋找案例,並讓學生參與案例分析過程,更應該讓學生主動參與到教學過程中。教師可讓學生課下結合所學知識點尋找相關案例,並把此案例運用所學知識在課堂上進行分析和共享。在實施過程中,爲了鼓勵學生參與其中,教師可以設計期末成績考覈體系,對於課堂參與活動在考覈指標方面加以體現並予以鼓勵,並最終體現在期末成績中。

(五)教師要不斷對課堂教學進行反思

案例教學法改變了傳統教學中學生被動聽課的模式,讓學生更多的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作用也發生了改變,不僅要備好課、蒐集相關案例,更要做好對課堂和學生的組織和管理,同時要不斷地對教學進行反思,所用案例是否有更合適更新的可以代替、學生對於這種教學安排能否接受、是否有更好的教學方法等等,在和學生的溝通交流中不斷修正和改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