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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買賣合同參考範本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水田買賣合同參考範本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對等、互利的原則,現就關於甲方將其擁有的下隆子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下隆子一塊水田(面積:六分整)轉讓給乙方永久使用,同時乙方對水田擁有轉讓、出租、抵押、贈送、繼承等權力,甲方無權干涉乙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

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作爲上述水田的轉讓補償。乙方付款情況以甲方開具的水田轉讓收款收據爲準。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的任何家屬及子孫後代均以此協議所列條款執行,不得反悔。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見證方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  方簽字:  時間

乙  方簽字:  時間:

見證人簽字:  時間:

甲方:劉海君 身份證號碼:

乙方:劉海兵 身份證號碼:

經甲方劉海君與乙方劉海兵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對等、互利的原則,現就關於甲方擁有的塔照嶺屋門前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與乙方擁有的算命丘子水田一塊(面積:九分整)進行調換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塔照嶺屋門前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調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

2、乙方同意將算命丘子水田一塊(面積:九分整)調換給甲方永久性使用。

3、上述水田相調是甲乙雙方自願的行爲,甲乙雙方的家屬和子孫後代均以此協議所列條款執行,不得反悔。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見證方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  方簽字:  時間: 乙  方簽字:  時間: 見證人簽字:  時間:

篇二:

甲方:朗其貴,男,傣族,1969年2月出生,現在芒章鄉芒章村芒章村民小組居住。

乙方:芒章鄉寶石村委會崩東村民小組。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承包水田的2.4畝面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轉讓水田位置在芒章至盞西交通要道西側(公路下), 在要道邊甲方水田。東至芒章至盞西交通要道爲界;南至屈波東承包水田爲界;西至朗其貴承包水田(蔗區路)爲界;北至楊生榮承包水田爲界。轉讓面積爲2.4畝。

二、 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轉讓價爲:每畝柒萬捌仟壹佰元人民幣(78100元/畝); 該宗土地總價爲:2.4×78100=187440(壹拾捌萬柒仟肆佰肆拾元);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011年7月份14日,付給貳萬貳仟伍佰元整(22500.00元);2011年7月30日付款:陸萬肆仟玖佰肆拾元(64940.00元);從2011年6月3日至2012年1月21日已共付89900元;2012年4月30日前付清剩餘部分轉讓款。即拾萬元(100000.00元)。

付款憑據於甲方簽收收據爲準。

四、甲乙雙方責任

1、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 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除國家徵用外)

3、 村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乙方在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時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小組存檔一份。

六、 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二○xx年 月  日

篇三: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促進“三農經濟”發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一事,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自願將本人位於 村(隊)水田畝 分 釐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管理,作爲種植果樹(或經濟

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應配套設施)基地使用。

二、租賃時間:

從公元二零一四年 月 日起至二零二四年  月 日止,共10年。

三、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以畝計算,每畝每年租金人民幣壹仟壹佰元整,每年農曆月 日前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農田,自主進行種植、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在租賃期內,乙方從事合同約定項目的'生產經營。 4. 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土地周邊的水、電及道路等基礎公用設施。

5. 乙方可在該地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 承租期滿租賃土地上植物、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義務處理好植物樹苗、樹根和設施。

7. 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8. 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期滿後,土地的平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平整土地責任。

五、承包期限內其他事項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額,水田應收補貼或應交各種稅費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應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經營或轉包權,所有產權收益合部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藉口進行干涉破壞,如發現甲方所屬的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破壞,盜搶果實財物、設施等行爲時,甲方必須積極協助處理,甲方竭誠爲乙方經營管理提供各種方便。

六、意外情況

如乙方出現虧損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斷續經營,甲方應允許乙方終止合同,但乙方必須付清當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爲,甲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如遇建設徵地,則租金相應減少,青苗、房屋設施附着物的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生產嚴重損失或政策性變化等造成無法經營,則合同自動解除。

七、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後負法律責任,必須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違約,則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種植及不動產投資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指紋): 乙方簽名(指紋):

村委會同意(蓋章):  隊長簽名(指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