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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汽車買賣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汽車買賣合同

汽車買賣合同1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年____月。

行駛公里數:___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元;大寫:____。

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

3.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買方(簽字):__________賣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透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

(4)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3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明細

1.1經乙方挑選,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明細如下:

品牌名稱

型號

顏色

數量

生產廠家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基本配置

單價

總價









車輛的詳細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並以該表爲準,該配置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之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約定車價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擔的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

2.1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2.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2.4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如爲特殊車輛,請註明:

2.5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並已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經發現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按時足額付款、提車等),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3.2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計 元,大寫: ,由乙方透過銀行貸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時間最遲不得超過 年 月 日)。

乙方可透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並實際發放貸款的,乙方應當將餘款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乙方可以透過現金、匯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車款,透過匯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資訊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4.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車地點: 。

4.3提車方式:〇乙方到甲方營業地自提

〇甲方送車至乙方指定地點:

4.4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〇銷售發票

〇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商品一致性證書

〇車輛合格證

〇三包憑證、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〇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〇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〇其他: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5.1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前述內容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爲外觀檢查符合約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內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張索賠。

5.2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5.3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和退貨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總經銷商)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限,爲______年或者行駛里程______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適用)自甲方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6.1.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6.1.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6.2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6.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經本合同的約定特約維修站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保養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及其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爲損壞車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5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及操作流程執行。

6.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遲延交車的,每日支付車款的 %作爲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雙倍返還。

7.2乙方遲延付款或遲延提車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車輛另行銷售,並要求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不予退還。

7.3 。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

8.1經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爲乙方:

〇代辦保險

〇代辦按揭

〇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8.2 。

第九條 免責條款

9.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發生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4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因本合同所發生之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或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的,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等。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1.1甲乙雙方確認以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電話、郵箱等作爲合法有效的聯繫方式,若一方聯繫方式有改變的,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聯繫方式進行送達。

11.2以直接遞交方式送達的,被送達方簽收時視爲送達。以電子數據方式送達的,自檔案內容到達對方服務器或接收載體時視爲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交郵後第3日視爲已經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簽訂後,將代替此前雙方所有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或類似檔案,本合同的變更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方爲有效。

(以下籤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201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透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出賣人姓名(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買賣車輛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恪守信譽,不得違約,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自願將車輛一輛給乙方,發動機號:XXXXXXXX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XXXXXXXX營運證號:XXXXXXXXXXXXXXXX。

二、付款方式爲現金支付,在買賣成交後雙方即雙方即時結算,不得拖延,此車售價爲(大寫)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元),交款方式以收據爲憑證,甲方收款後即時將車輛交付乙方,並將隨車手續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內容詳見清單)。

三、車輛交付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乙方自接車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責任。

四、乙方在接收車輛之時應當對車輛的質量和必備品等等一次性驗收過後,甲方將在其後不負責任何責任。

五、乙方購車輛後,甲方應無條件配俁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六、甲方的營運手續必須正規、真實,是出租車公司以及交管部門批准的正規手續,如發現套牌、套營運手續及假車手續等違紀違法行爲所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及所有損失等經濟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七、甲方自出售車輛後所產生任何有關燃油補貼等費用均由乙方領取。

八、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受法律保護,若任何一方違約付給對方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電話:XX

乙方:XX電話:XX

20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合同6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年月日,甲、乙雙方在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年月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車架號:),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3)說明書

(4)保修卡(5)海關證

(6)商檢證(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甲方有償轉讓乙方車一輛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車有償轉讓給乙方,承諾轉讓前車輛的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

2、有償轉讓價款爲:______¥元,大寫:______人民幣整。簽訂協議後立即付清。

3、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4、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5、過戶由乙方辦理,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積極配合期限爲3天。

6、因是二手舊車,甲方不承擔任何瑕疵責任;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轉讓價款前,所有權仍屬於乙方。

8、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本,購置納稅憑證等各類證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二手車需要的證件

1、車輛行駛證;

2、車輛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

4、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戶票;

5、車主身份證需要原件;

6、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7、機動車到場。

汽車買賣合同8

售車方(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雙方約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六)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七)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___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9

合同號:_____

賣方(甲方):______

簽署於______。

買方和賣方(一方):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______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累計里程公里數______年審有效期______養路費______有效期______保險有效期______路橋費______有效期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其他條件□運營□非營地

□其他

二、車輛交易協議

1、交易車輛價格:(人民幣)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應於___________ 日提前向甲方支付______%的車費。交易車輛所有權和會員資格轉移手續辦理完畢,車輛及其證書交付完畢後,應立即支付交易車輛的全部餘額。

3、甲方應提供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戶和會員過戶手續;交易車輛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船使用稅票證

□養路費憑證□路橋費憑證□機動車保險單□營運車輛專用票及憑證□其他憑證。證書總數______

4、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貿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貿易車輛過戶和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交易費和許可費由_______承擔。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售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並保證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辦理所有權和會籍轉移手續。

2、甲方必須如實、準確地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與所售車輛相關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購車相關證明。

3、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與甲方當面驗車驗車,覈實相關政治意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到車輛款項後出具付款憑證。

4、交易車輛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風險,在辦理交易車輛所有權轉移過戶前由甲方承擔,交易車輛所有權轉移過戶過程中因使用車輛產生的`一切問題和法律責任風險,由使用人承擔;交易車輛所有權和住所轉移完成並交付證書後,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第三方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明確證據,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在約定期限內過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支付的車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在約定期限內過戶或登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已付車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交易公司原因導致車輛不能在約定期限內過戶或登記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如甲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明,甲方應按每天車輛總價的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的,每天按車輛總價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甲乙雙方均已閱讀合同條款,並完全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

賣方名稱(蓋章)_____

買方名稱(簽名和蓋章)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0

隨着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爲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爲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於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徵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爲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爲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於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誌、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於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羣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後,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於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後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徵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爲由扣押,並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後將該車領回,並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爲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爲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後,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爲,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於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後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爲,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爲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爲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爲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爲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於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後,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於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並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於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並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朱海林支付爲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於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爲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發佈《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爲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爲12.05元。

原審法院認爲,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爲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爲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爲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援。對於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於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於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爲,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爲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後,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爲屬於違約行爲,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爲也應視爲違約行爲,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鑑於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爲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於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佔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00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於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佈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爲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爲《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於部門的規章,並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爲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並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11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透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地址:

汽車買賣合同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x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爲:x)。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爲x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xx年xx月xx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覈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xx年xx月xx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生產者名稱: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內飾顏色:_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氣排放標準: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覈定載客:___________覈定載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透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元,大寫_____.

數量______臺,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爲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稅及車船稅、代爲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元,大寫_____.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寫____;餘款_____元,大寫____,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乙方自提;□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_____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爲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____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透過銀行貸款審覈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爲基數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爲簽署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住所:______郵編: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電話: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賬號: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住所(址)____郵編: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4

出賣方:王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張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陝汽”牌____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爲陝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爲“陝汽”牌____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爲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__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餘35000元由乙方爲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爲王______________。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爲20__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爲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二〇__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5

甲方:x

身份證號:x

乙方:x

身份證號:x

1、甲方願將車型一輛,賣給乙方牌照號:車架號:發動機號:車身色,註冊登記日期本車手續機動車登記證書,附加完稅證明,使用性質,保險種類有效期至價格:人民幣大寫。

2、此車自20想x年xx月xx日成交後,如發生效通事故和發動機及機械損壞等均與甲方無關。此協議成交即日起,如若一方違約須賠償對方車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過戶、轉籍手續由甲方負責提供,手續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過戶費用由方負責。

4、本車自交接之日起,以前所有的債權、費用、違章、事故由甲方承擔,以後所有的`、費用、違章、事故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內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

甲方簽字:x

乙方簽字:x

電話:x

電話:x

合同簽定地點:x

合同簽定地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