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彙編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彙編五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年 月。

行駛公里數: 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 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 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出具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或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地址: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化肥名稱

商標或品牌

規格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化肥的所有權自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化肥屬於____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章或簽字): (章或簽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

〔提示:化肥經銷企業應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買賣合同 篇3

一、房價上漲過快,賣家毀約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則可視爲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選擇定金罰則,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也可選擇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按房屋上漲的差額賠償你的損失。不過,大多數《購房意向書》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爲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只能透過定金罰則來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賣家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屋上漲的損失,還可以主張賠償。

二、買家貸款出現障礙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買家向銀行申請貸款未獲批准的,原因一般有兩個:一是由於個人資信等問題,銀行不願貸款;二是由於信貸政策等原因,貸款不足。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造成買家沒有足夠的資金按時支付房款,通常,由於銀行不貸款或不足額貸款,買家要用自有資金來付房款,否則可能構成違約。因爲,幾乎所有的買賣合同中都約定,如買家貸款不足,則應在交易過戶時補足不足部分,所以貸款的風險要由買家來承擔。

爲避免這類糾紛,買家應該儘早向銀行諮詢貸款事宜,問清楚是否能申請貸款,可以貸多少,不能只聽信中介對貸款情況的估計,最好直接向銀行諮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約定:若因貸款未獲批或未足額獲批造成買家付款能力出現嚴重問題的,任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買家應返還已收房款,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交易稅費計算出現誤差而產生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由於交易稅費受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影響較大,變動性很大。這些稅收主要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現在二手房稅費政策性強,繳納標準經常會發生變化,所以一定要及時瞭解繳納標準。

關於稅收由誰繳納通常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雙方未約定,那麼應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應付的稅費。

二是約定由買家來承擔所有稅費,賣家只管“實收價”。這種約定對買家有一定的風險,因爲如果簽約後到交易期間,稅收發生變化,那麼增加的稅收只能由買家承擔了。尤其是一些商業地產,因歷史遺留問題,可能欠繳稅費,更應注意此類風險。

三是做低房價,即“陰陽合同”,“黑白合同”。雙方爲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繳稅,通常會將正式買賣合同中的房價做低,再以“裝修款”或“房屋補償款”的名義支付差額部分。此種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是逃稅行爲。而且,做低的合同價經常在繳稅的時候遇到障礙,被稅務部門認爲合同價過低而要求按評估價繳稅,這樣一來,買賣雙方常常會爲了增加的稅收由誰承擔而產生糾紛,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價爲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

四、由於支付定金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買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爲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關於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後,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買家違約的.話,賣家可以沒收定金;賣家違約的話,買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後,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係,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並且在事後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後,定金並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麼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爲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五、中介費支付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一、由第一家中介帶看房並簽了《看樓確認書》,但價格沒有談下來,後來看到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掛牌,而且價格也能談下來,這樣透過其他中介成交。此時,第一家中介如果說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實踐中,第一家中介主張佣金,鮮有法院、仲裁機構獲得支援的。

二、私自成交。買賣雙方爲了節省交易成本,在透過中介促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避開中介,私下成交過戶。這種行爲嚴重違反了誠信原則,損害了中介作爲居間方的利益,跳中介後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三、“飛單”,爲了節省中介費用,中介業務員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不透過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或者在第一間中介行簽了《居間協議》後,又跑到另一間中介行成交,這就是“飛單”。表面上看,客戶付出的費用減少了,但實際上風險很大。

六、因戶口問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賣家賣房應當將戶口遷出,買賣合同中一般也會約定賣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後一段時間遷出戶口。戶口雖然不影響房產交易,但會影響買家落戶,如果買家買的是“學位房”,或者買房就是爲了落戶,那麼對房屋內的戶口情況一定要有詳細的瞭解,對賣家戶口遷出時間一定要有明確的約定,否則不能達到買房的初衷。

買家在戶口問題上一定要防患於未然,予以充分重視。建議考慮以下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是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戶口的違約金。按照逾期遷出的時間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數額。但這種辦法的缺點是如果賣家拖延的時間較長,計算出來的違約金會較高,法院可能只會支援其中一部分,所以對賣方的制約力不強。

第二個辦法可將遷出戶口作爲支付尾款的前提條件。即約定付尾款前,賣家應將戶口遷出,否則可以不付尾款,還可以追究賣家違約責任。買家可將尾款留得適當多一些,這樣對賣家的制約會更大。

第三個辦法是約定如果賣家逾期不遷戶口並且超過一定期限還不遷,買家可以解除買賣合同並追究場賣家違約責任。這對賣家的約束會更大,如果買家買房的目的主要是爲了落戶,採取這個辦法能有效制約賣家拖延時間拒不遷出。

買賣合同 篇4

原告: ,男,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暫算至起訴之日止違約金暫計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 月 日,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三條,“原告購買被告商品房爲第 層 號房,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五條,“計價方式及價款,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條,“被告承諾與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2,約定日期起90日後,被告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1,2項目處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於當日就向被告繳納了房款 元。被告卻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不僅未交付房屋,也未將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爲止不能登記過戶。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均未果。

原告認爲,合同簽訂後原被告雙方應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爲已經嚴重違約。因此,爲維護本人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援我方訴請。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