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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買賣合同合集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買賣合同合集九篇

買賣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於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麪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後確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25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餘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並交付給乙方後3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並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爲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涉及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和其他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主要是指現房),我國法律界對該問題討論的不是很多,但是由於釐清該問題對司法實踐頗有裨益,因此本文擬就該問題作些探討。

一、合同權利轉讓的基本理論問題。

在研究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權利轉讓的一些基本理論問題進行簡要地說明。

合同權利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透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爲。其特徵是:第一、合同權利轉讓是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二、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合同債權。第三、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的生效有兩個條件:第一、權利轉讓合同成立。第二、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效力分爲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對內效力具體表現爲:第一、合同權利由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如果是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將作爲新債權人而成爲合同權利的主體,轉讓人將脫離原合同關係,由受讓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權利轉讓,則受讓人將加入合同關係,與原債權人一起成爲共同債權人。第二、在轉讓合同權利時從屬於主債權的從權利也將隨主權利移轉而發生移轉。第三、轉讓人應當保證其轉讓的權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權利瑕疵的。對外效力具體表現爲:第一、債務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二、受讓人不僅取得債權人轉讓的債權,而且應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第三、債務人在合同權利轉讓時就已經享有的對抗原債權人的抗辯權,並不因合同權利的轉讓而消滅。2

我國關於合同權利轉讓的立法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其中第七十九條至八十三條專門規定合同權利轉讓問題,第八十七條規定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問題。

《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並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准的合同,需經原批准機關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條款沒有對權利的轉讓和義務的轉移進行區分,而是將二者作爲一個整體看待。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含有義務轉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轉讓人不承擔合同義務(單務合同)或者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其轉讓合同權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僅就該條文理解,在這種情況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時該條文對合同權利的轉讓還有一個限制,即轉讓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時不得牟利,這種規定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關於合同權利轉讓的規定“是在對民法通則第91條進行補充的基礎上,並借鑑《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6條的有關規定發展而來,它彌補了合同債權債務轉讓的立法漏洞”。3 因《合同法》關於債權轉讓的規定比較明確,本文不再詳述。

《合同法》未對合同所指向的標的物作動產和不動產的劃分,應當理解爲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不論動產還是不動產,合同權利都可以轉讓。因此可以講《合同法》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下面就該權利轉讓所涉及的問題進行分析論述。

二、我國關於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的有關規定。

因預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權利轉讓問題並不複雜,本文對該問題不再贅述,下面僅就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進行分析。

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一般稱之爲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對於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第一種是反對轉讓,主要理由是“炒樓花”具有較大的投機性,允許炒樓花可能導致房價上漲,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房屋實際使用者的利益,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贊成轉讓的認爲,炒家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風險投資,既可以爲房地產開發聚集資金,又可以活躍市場,從世界各國房地產交易實踐來看,炒家參與房地產市場已經成爲成熟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特點 。4本人贊同第二種觀點,商品房再轉讓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爲了投資,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購買的商品房對預購方已經沒有意義,例如預購方移居國外。如果一概禁止轉讓,則限制了預購方合法權益的行使。

其實,關於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我國1995年《房地產管理法》已經作出了規定,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因迄今爲止國務院尚未作出具體規定,有些學者據此認爲預購商品房不能再轉讓。本人認爲該規定是一種委任性條款,即授權國務院對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制定行政法規,其隱含的意思是預購商品房可以再轉讓。我們無法想象國務院會制定這樣的行政法規:“根據《房地產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預售商品

房不能再轉讓”。如果預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轉讓,那麼《房地產法》應當直接作出規定,沒有必要再授權國務院制定不可轉讓的行政法規。所以該條款“實際上是對商品房的預售合同轉讓的認可”。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把位於怡景花園的10棟15號車庫賣給乙方,現就有關事項協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況

1、甲方出售的車庫屬本人直接從開發商手中購買的物業,未到縣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證,車庫內的水、電已單獨立戶,並裝有獨立的水電錶。

2、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現有車庫及其物業現狀,並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規定。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車庫的價格爲人民幣 萬仟佰拾元整,籤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定金 元,餘款於日之內交房時付清。

2、甲方交房時,應把從開發商手中購買房屋的原始發票,合同文字及車庫鑰匙及水電開戶憑據一併交給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後,應及時清理原來的各種費用,結清之前該房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及其相關的各種費用。

4、甲方售房時,應爲乙方辦理除房產證、土地證等外的相關過戶手續,若以後乙方要辦房產證、土地證,甲方要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應確保上述房屋屬本人私產,無產權債務糾紛。自本合同簽字之日前,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簽定之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3、甲方售房後若悔約要收回房屋或因產權債權糾紛造成乙方無法擁有或使用該房屋,除了雙倍返還本金給乙方外,甲方還要自收乙方購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時止,按

1.5分月息複利計算付給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份。

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電話:

甲方配偶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電話:

乙方配偶簽字: 電話:

附:甲方身份證、結婚證的複印件1份。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原告:陳瑤瑤 女 漢族 1988年01月24日出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聯繫電話:

被告:張春鵬 男 漢族 1969年08月10日出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聯繫電話: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義務,將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所有權過戶給原告;

2、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戶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5日,原告經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介紹,與被告簽訂了關於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於當日交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50000元。

雙方同意,被告應配合原告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即20xx年8月25日前)辦理完畢該房屋過戶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義務,進行網籤及後續房屋過戶事宜,被告均以各種藉口予以拖延,導致該房屋至今未辦理任何過戶手續。按照約定,被告拖延逾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爲違約,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戶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原告購買本房屋是爲年底結婚作爲婚房使用,被告遲遲不履行房屋過戶義務已經給原告造成了諸多損失,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請求法庭依法判決被告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將房屋過戶給原告,並賠償原告損失,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原告:

日期: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⑴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爲準。

⑵其他: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爲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爲人民幣: ¥

2、支付方式:

⑴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其他:

⑵付款資訊

乙方單位名稱: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

⑵於年月日內。

⑶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爲準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

接貨人: 電話: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原廠包裝標準並適於運輸需要;

其他:

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鏽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設備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設備的安裝與驗收:

1、甲方在全部設備簽收後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後,應在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

2、甲乙雙方應於到貨後在雙方有關人員監督下對設備進行驗收。如果5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沒有驗收,則視爲該批設備驗收合格。

3、甲方在開箱清點時,如發現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損壞或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及時補足,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驗收標準: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爲準。

5、乙方負責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

6、其他:

第五條保修服務與培訓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爲全新、無損壞的設備,符合本合同、要求適合合同目的的設備。

2、乙方對銷售給甲方的設備在送貨之日起個月內,負責提供設備的發貨、安裝、調試和維護等方面的支援和服務工作,並提供從驗收透過之日起的設備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到場的時間在小時內(從接聽用戶報障電話起)。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保修期滿後,雙方可就有關設備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援熱線:

5、培訓條款:

6、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乙方保證在日內按合同交貨地點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期計算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時間。

2、乙方所叫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如因乙方安裝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規定的維護和保養服務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或設備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的利息作爲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6、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1、合同簽訂後,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受事故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並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20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並儘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爲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爲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關資料,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01402012234258653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湖南南庭投資有限公司 . 長沙市環保大道與圭白路交匯處東南角營業執照註冊號:5273145826425 機構代碼證: 04525618546254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證件類型:

國籍: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代理人: 國籍: 戴明煒 聯繫電話: 0731-82693333 晏澤英 身份證 證件號碼: 中國 聯繫電話: 43030419750425245113574076492 湖南省湘潭市嶽塘區新一村23棟30號聯繫電話: 代理人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出讓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長沙市環保大道與圭白路交匯

處東南角_ ________ _,編號爲_____長房售許字(20xx)第0131號____ 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___27525.18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

始日期爲20xx.4.6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20xx.4.5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爲20xx.4.5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_____南庭城果___ 。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爲 856152486468542,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452954215414585__________,規劃用途爲商住 ,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567811112546________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42545852361_____ 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2_[幢]____16_ [層]_____4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住宅___ _,屬 ___磚混_______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_33__層,地下____3_層。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84.04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4020_.00 __元,總金額(_ 337840.80 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 ___元,總金額(__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銀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117840 .40 元於2月1日支付。剩餘房款採用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 45日內,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付,並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出賣人的過錯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1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解除本合同。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賣雙方應就具體付款方式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買受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 7 日內將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合同簽訂之後三十日內應付元。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

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 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合同單價(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八條 房屋室內層高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爲__3米,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 20xx年8月31日_ _前,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2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15 天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買賣合同 篇8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爲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爲準)

第二十條 文字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9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今就連續性商品交易事宜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將其製造下列內容的商品連續賣給乙方,乙方買進。

商品內容:合成清潔劑、肥皂、牙膏、洗髮精。

第二條貨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貨物的數量爲準,乙方於第二個月底前以現金支付。但如獲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內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條乙方若有不支付貨款、支票無法兌現、停止付款或違反本合約條款的情況,則無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貨款債務期限的利益,並需一次付清本合約所規定的一切債務。

第四條本合約不預先訂定期限。

第五條乙方就第一條的產品保證,以甲方所定的批發價銷售,並指導其所屬的零售店亦當以此價格銷售。

前項甲乙雙方,及乙方所屬的零售店間,得另根據甲方所定的條件訂立再銷售價格合約。

第六條乙方的銷售地區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於上述地區外銷售,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乙方於甲方要求時,爲履行本合約的債務,需依照甲方的指定,採取下列一種或同時二種的方式。

(1)推舉甲方同意的連帶保證人。

(2)提供不動產作爲擔保,並根據事先約定付清款項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3)提供保證金。

(4)寄託有價證券。

(5)乙方的賒帳債權讓轉予甲方。

(6)交付庫存的甲方製品。

第八條乙方違反本合約的條款,或依據第三條債務失去期限的利益,與發生下列的情形時,甲方爲顧及其未來。可解除本合約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變化時。

(2)乙方的公司組織上有重大變化時。

第九條若發生與本合約有關的爭執,雙方同意以甲方總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爲第一審法院。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公司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籤:九篇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