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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產品工號:

簽訂地點: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提示: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技術協議標準,在本條款中具體明確)。

第三條 質保期內的服務

質保期爲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與更換,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質保金中扣減維修與更換費用。(提示:根據產品特點在本條款中明確規定大於或等於1年的質保期期限。)

第四條 交貨時間: 。

第五條 交貨地點: 。

第六條 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第七條 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八條 驗收方法

雙方根據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清單。驗收清單的出具不減輕和排除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乙方持驗收清單與甲方辦理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數量的變化或屬於單價包乾的,必須辦理合同決算書。)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條件

(提示:①原則上不能有預付款;有特殊情況需要支付預付款的,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等額的銀行預付款保函作爲擔保;②嚴格掌握進度款支付節點,貨未送到時付款不能超過60%,貨到驗收合格時付款不能超過90%;③必須預留10%質保金,在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時支付。)

2、付款方式:銀行支票、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3、發票要求:乙方向甲方開具17%增值稅專用發票。(提示: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明確開具發票的具體時間。)

4、末次進度款的付款依據:

雙方合同、乙方發票、甲方出具的驗收清單、雙方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雙方辦理了合同決算書,必須以此作爲付款的依據。

買賣合同 篇2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如下事項並進行如下確認:

1.移動電話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gsm手機可在移動電話上按'#06#,將所顯示的15位移動電話串號與移動電話盒上的串號覈對是否一致;

4.檢視移動電話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檢視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移動電話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並在下面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檢視移動電話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於10分鐘,屬正常範圍;

7.移動電話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進行如下確認:

8.消費者購買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號移動電話______部;每部移動電話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_____塊,串號___,非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部,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座;原裝耳機_________副,非原裝耳機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移動電話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並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開具加蓋公章銷售發票給消費者,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後,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後還可檢視您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檢驗進網許可證可登入國家資訊產業部網站()或透過電話(010)88558800、(010)88558516對移動電話進網許可證的真僞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移動電話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您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您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爲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爲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爲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爲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稱

性能故障

主機

(三包有效期1年)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入或通信

無振鈴

撥號錯誤

非正常關機

sim卡接觸不良

按鍵控制失效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充電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電池(三包有效期6個月)

充電後移動電話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斷依據爲電池容量不小於80%

移動終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線耳機(三包有效期3個月)

不能正常送受話

數據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15天內爲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移動電話價款×0.25%(天)對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售商(蓋章):_______

消費者(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需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藤興林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爲,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秩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1、材料名稱、規格、單價及產地

上表中材料單價爲砂礫石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價格,含材料出廠價、裝卸費、運雜費及稅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單價爲不變合同價。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單價,否則視爲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2、供貨數量:甲方實際施工需求數量。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所供應的級配砂礫石粒徑控制在0~10cm內,砂礫石含泥量不大於5%。其它指標滿足甲方與本工程項目業主所籤工程合同檔案以及本合同中對材料質量的要求。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開採許可證等各類證明。

三、數量、計量單位及計量方法:

1、供應數量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爲準。

2、計量方法:

(1)、乙方將材料運送至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指派專人按實際方量驗收,出具驗收票具。

(2)、以甲方實際簽收的合格數量作爲結算數量。

四、供貨期限及交貨地點:

1、 級配砂礫石 供貨期限由甲方決定。

2、交貨地點: 卸貨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 。

五、結算方式

1、乙方交貨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簽發入庫單後在每月最後五天內,甲方憑乙方提供的銷售發票、入庫單及相關證明等資料結算。

2、貨款支付按每月已結算的材料貨款的65%支付,餘款在停止供貨後一年內付清。

3、支付貨幣形式爲人民幣。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結算貨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供料計劃提供給乙方。

3、甲方應指定人員簽收乙方送至工地經抽檢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貨時間。

4、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賣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試驗

室抽檢結果爲準),其退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按時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合格材料,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貨不能滿足甲方供貨時間和供貨質量要求時,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整車規格、質量的一致性,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收貨並可追究相關責任;甲方若發現卸料過程中摻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須停止卸料,經抽檢合格後方能卸貨。

4、乙方在材料運輸途中或中轉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產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更、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十萬元的違約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計劃生產材料,確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責任未能按用料計劃生產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按甲方供貨計劃供應材料,致使工期延誤,除承擔相關損失外,每延期一天,向買方支付五仟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另行選擇供貨商的權利。

3、其他違約責任按國家現行《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需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貨完畢並付清所有款項後即自動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賬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與特徵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出賣人和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爲出賣人,也就是賣方,受領買賣標的物並支付價金的一方是買受人,也就是買方。

(二)買賣合同的特徵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買賣合同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因而屬於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國合同法中,買賣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買賣合同的賣方要轉移財產所有權於買方。賣方不僅要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而且要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轉移所有權,這使買賣合同與一方也要“交付”標的物但不移轉所有權的其他合同(如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區分開來。同時,買賣合同是買方應支付價款的合同,賣方將取得價金的所有權。這又使買賣合同與其他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等區別開來。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享有合同權利的同時,都負擔相應的合同義務。其中,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於買受人的義務,買受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給付(即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於買受人)與買受人的給付(支付價款)互爲對價,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所以,任何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從對方獲得利益,須支付相應的代價。

5.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時起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義務的履行作爲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買賣合同爲諾成合同。

6.買賣合同爲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買賣合同並不需要採用特定的形式。因此,買賣合同爲不要式合同。

二、出賣人與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

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並移轉其所有權,這是出賣人和主合同義務、基本義務,這在各國或者地區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該項義務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其一爲交付標的物;其二爲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

2.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出賣人應當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主要是提單、倉單,是對標的物佔有權利的體現,可以由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作爲擬製交付以代替實際交付。對於這些單證和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出賣人交付的義務或者是按照交易的習慣,出賣人應當交付,則出賣人就有義務在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以外,向買受人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項義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對此,我國《合同法》第136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3.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其質量標準(存在質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一責任的基礎是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質量瑕疵擔保義務,是指出賣人應當保證其所交付的標的物不存在質量瑕疵。所謂質量瑕疵,又稱爲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標的物的質量沒有達到出賣人聲稱的標準,或者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者沒有達到一個誠信善意的買受人所應當合理期待的標準。

4.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保證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第三人不會就該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根本目標在於標的物所有權的轉讓,因此,出賣人必須保證其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比如所有權或處分權),這也是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的法定義務,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約定,出賣人也負有此項義務。

具體而言,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包括:(1)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所有權或者處分權);(2)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張的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3)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5.其他義務

除負擔前述主合同義務和從合同義務外,出賣人還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等,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以及相應的不真正義務等法定義務。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出賣人(甲方)與買受人(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茶葉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標的

單位: 元/

品名

等級

數量

產地

生產日期

條形號碼

單價

總價

採摘時間

外形

碎末含量

水分含量

內質

備註

湯色

滋味

香氣

葉底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檢驗報告及相關證明。茶葉的衛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2-20xx)和(GB2763-20xx)。凡明示爲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應符合(NY5196-20xx)標準,無公害茶符合(NY5244-20xx)標準,綠色食品茶葉符合(NY/T288-20xx)標準,原產地保護名茶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

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交貨時對樣驗收。

第三條 包裝

茶葉包裝採用___________方式,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包裝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裝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託____________運輸公司運輸,運輸方式:____________,運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 銷售及結算

乙方應當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定金

乙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不超過總價款20%)。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後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衛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後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於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賣方: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移動電話機名稱:

┌───┬─────┬─────┬─────┬─────┬───┬───┬───┬────┐

│ │ 名稱 │品牌及型號│出廠機身串│進網標誌擾│ 產地 │ 數量 │ 單價 │三包期限│

│ │ │ │號附件序號│ 碼號 │ │ │ │ │

├───┼─────┼─────┼─────┼─────┼───┼───┼───┼────┤

│ 主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隨機配│ │ │ │ │ │ │ │ │

│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 │

└────────────────────────────────────────────┘

第二條 交貨地點:簽約地點/交貨時間:即時/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現金/支票/付款時間:即時/貨到付款

第四條 驗收:

(一)賣方向買方說明商品,覈對移動電話機主機身號(imei串號)和進網標誌、隨機配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和型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件和產品和質量狀況,經買方確認,當面向買方交驗商品,

(二)對於移動電話機的數量顏色型號(含隨機配件)、外觀有異的,買方有交貨時當場提出。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三包規定:

(一) 質量標準:

(二) 三包規定:

1、主機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在___日內免費維護、修理,並保證修理後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買方要求換貨時,賣方負責爲買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退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憑修理記錄,賣方負責免費爲買方調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賣方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4、三包有效期內,配件出現性能故障,經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賣方負責免費爲買方退貨,並按當時的配件單獨銷售價格一次性退款。

5、對於其他質量問題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以上關於時間的雙方約定,不得低於國家法定時間的規定。

第六條 在三包範圍外,下列情況可以實行合理收費修理:

(一)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 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 未按指定維修單位維修、拆動造成損壞的;

(四) 擅自塗改或無有效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合同總價的___%的違約金;

(二) _________ 。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買、賣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住所: 住所:

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漢市通信管理局

監製

買賣合同 篇7

買賣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一、買賣合同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所謂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指出賣人在收取一定價款後失去對標的物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而買受人在支付一定的價款後取得對標的物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

二、買賣合同是雙方有償合同。所謂雙方有償,是指出賣人和買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權利和義務,在交易過程當中,出賣人的義務,是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的權利,同買受人的義務。如買賣雙方在協商一致後,買受人有取得該轉讓物的物權的權利,出賣人有移交該出買物物權的義務。

三、買賣合同的主體具廣泛性。1、財物的所有權人;2、抵押權人;3、質權人;4、留置權人;5、人民法院;6、行紀人。

四、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廣泛性。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爲買賣合同的標的物。

五、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對標的物權的轉讓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諾。

六、買賣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頭表示。買賣雙方可將協商一致的承諾用文字形式固定,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經公證後生效。買賣雙方對達成一致意見的標的物的物權轉移,也可以用口頭的形式約定。這種方式簡單、省時,但必須符合“錢貨兩清”,這種形式適用於標的小、現貨交易等買賣。

一、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住址; 買賣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二、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單價、總價(大寫);

 三、包裝要求;

四、標的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履行方式);

五、標的物質量、數量檢驗的方法及說明;

六、價款支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結算方式);

七、期限;

八、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組成、計算方法、賠償數額的確定);

九、風險承擔的劃分;

十、爭議解決的方式(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十一、其他條款(指前述各條件未涉及的內容)。

買賣合同 篇8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合同編號:)。基於乙方已經不再生產經營,並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 透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甲方向乙方提出並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項下的各項義務,並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透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解除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

1.3甲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後,《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向乙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2.3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後,雙方仍應當對《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的內容、因履行《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資訊、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檔案或資訊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資訊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糾紛解決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乙方蓋章、甲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4.3附件:《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

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通訊地址:

電話: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有限責任公司乾式變壓器採購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名稱及合同總價款

1、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及單價等要求(詳見合同附件一):

2、合同總價款: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元整(¥.00元)。

該合同總價款包含:設備本體、設備附件、運輸裝卸費、出廠檢驗檢測費、設備包裝費、保險費、技術服務費、技術培訓費、設備保修維護費、設備相關的所有稅費等與合同設備有關的費用。合同訂貨期間的材料設備漲價風險。並免費到現場提供技術指導,協助完成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及驗收等工作。

該合同價款爲包乾合同總價,乙方已充分考慮了未來變壓器設備本身、附件相關材料和人工等一切市場漲價因素的可能,甲方不因未來市場漲價的因素而給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補償。

若本合同執行後期,合同內容發生增加或減少,對於合同中已有型號的設備及附件,價格按本合同附件的單價及優惠百分比執行,如果沒有相同型號的,雙方協商定價。

二、設備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

1、 設備交貨地點: ,項目工地施工紅線範圍內貨車和吊車能到達的指定地點。

2、設備交貨時間:20xx年 5 月 12日前,甲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需要自行調整交貨時間,但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具體到貨時間。

3、甲方工地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三、設備包裝及運輸

1、乙方所提供的設備及配件須按國家標準及生產廠家的標準進行包裝,由於包裝不良使

設備損傷、生鏽、變形或電氣部件損壞,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並負責更換或賠償。

2、乙方必須在所有設備包裝表面清楚標明設備類別及設備編號,以資識別。乙方須隨設備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書以及出廠檢測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3、乙方必須在設備貨運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貨運的具體情況,設備運抵工地後,乙方須負責設備卸貨至吊車和貨車能到達的指定地點。

四、設備安裝及驗收

1、設備運抵工地後當日內,由乙方負責卸貨至吊車和貨車能到達的指定地點。乙方應於當日通知甲方、監理單位、安裝單位共同清點檢驗,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當日內聯絡相關單位進行設備初步驗收。本合同設備初驗合格是指對設備數量與裝箱單是否相符、以及設備外觀是否完好、銘牌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該初驗合格的結果並不代表甲方對設備內在質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確認,該檢驗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所有責任。初驗無誤後由甲方、安裝單位共同簽署收貨單據。

2、爲確保產品能順利的進行調試及在以後使用過程中更好的執行,貨到現場甲方需安排將貨物存放於乾燥、通風的場所,若因存放條件不能滿足而造成溫控溫顯等電子器件受潮損壞,乙方不承擔損失;

3、合同設備技術參數及材質要求須滿足合同附件二的規定。

4、初驗無誤後由買方指定收貨人簽署收貨單據,該單據將成爲買方付款的依據,收貨人對貨款負連帶責任,收貨人於送貨單上簽收將被視爲對本條款的確認。

5、買方指定收貨驗收人員:

五、合同擔保和付款

1、本合同設備採購定金爲合同總價的20%。

2、貨到工地後經雙方初步驗收合格且在乙方出具了招標檔案規定的相關證明檔案之後,甲方支付設備合同金額的75%給乙方;

3、設備安裝完畢,並透過設備通電驗收合格後兩週內,乙方提交結算申請報告和結算資料。在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產品資料及施工資料審覈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最終工程量覈算並出具最終結算書。完成結算後,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報告及正規發票等相關手續,甲方接到上述手續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100%。乙方同時提交合同結算總價5%的爲期兩年的銀行保函,保函到期後,由甲方辦理保函的解封手續。

六、品質保證與保修

1、本合同設備品質須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行業標準規定以及合同附件中所表述的全部標準要求。

2、設備的防護外殼確定爲鋁合金材料製作,防護等級IP30。

3、設備免費質保期:合同設備到達現場並經安裝調試通電驗收合格之日開始爲期二十四個月。

4、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設備質量保證書以及售後維修服務承諾書,售後服務承諾書必須明確設備保修內容、保修期限、保修措施以及保修期過後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5、在保修期內,設備損壞零件如爲非人爲故障的問題,乙方須免費負責更換。

七、違約責任

1、檔案的通知與送達:雙方合同執行過程,涉及到合同內容、商務條款變更或產生影響的內容,均應以書面格式檔案送到對方,並要求對方簽收。檔案形式可以傳真、信函方式,檔案上均應簽署項目負責人的名字及公司公章。

2、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行業相關質量標準規定的優質產品,如果乙方提供的設備材質不符合本合同及所有合同附件約定的技術要求,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甲方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力。

3、乙方應保證本合同設備產品爲“ ”生產的產品,售後服務由該公司負責完成。乙方應提供售後服務承諾書及工廠關於此項內容的規定性檔案。

4、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所有測試的技術參數必須符合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中表述的要求,否則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甲方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力。

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供貨,乙方不得無故拖延供貨時間;若乙方因故未能準時交貨,乙方應予以賠償,該賠償可從本合同項下甲方應付款項中扣除;賠償率只限於計算合同遲交貨部分,按每延遲一天扣罰20xx元計,但本條款項下的累積賠償額不應超過所涉及的延遲交貨貨物總值的3%。

6、甲方除不可抗力影響及乙方設備本身存在質量或其他缺陷等原因外,不得無故拒收貨物,否則,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由此帶來的相關損失,甲方不能按時提貨,甲方應書面請求乙方同意就遲提部分貨物代爲保管,由乙方代租倉庫,倉儲、保管、保險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意支付議定補償損失費。議定補償損失費應爲遲提部分的貨物價款每月1%。

7、質量保證及服務承諾:符合本合同所有附件的表述及要求。

8、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兩天內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如果發現乙方提供假的發票或發票無效,乙方須承擔人民幣叄萬元的違約金。

9、保密約定:合同任何一方對於在合同談判、簽訂或履行的過程中所獲知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都一直負有保密義務,即使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未經對方許可,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若違反本條款的規定,違約一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1、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解除(不可抗力除外)應由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方能實施。因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變更、解除,如使合同對方受到

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損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無法解決,可向法律程序。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與合同附件加蓋騎縫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經政府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後的產品,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款項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其它合同資料不附在本合同內容後,但同樣是構成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如招標檔案、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及相關談判檔案等,本合同內容的制定是依據其它合同資料的內容執行並增補的,具體內容既相互補充,又以對乙方最嚴格的內容規定爲最終執行條款。

本合同附件是依附於本合同主體內容的附屬內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部分附件內容已經形成或將在後續過程中形成。

構成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附件一:合同清單報價表

2、附件二:設備技術要求

3、附件三:質量保修協議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10

立契約書人買受人:xxx

出賣人:xxx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已點交買受人佔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功盡棄(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標的物應置放於xx(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塗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買受人不得交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 或爲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格時(如系開票據時,於該票據全部兌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有任何一張不兌現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信期限三日催告(發信日爲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並願徑受強制執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爲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爲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xx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同出賣人辦理登記

,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並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爲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金繳付餘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於出賣人後,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並願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爲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藉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

住址:

身份證號:

連帶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

出賣人: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