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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買賣合同模板錦集4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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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墓礎上,就二手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姓名: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車輛年檢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記日期: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爲(不含稅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口買方負責、口賣方負責、口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在 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交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宜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姐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很成分。

3 、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 、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 、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澳成的一切報失.

2 、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 、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間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製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合作聲明

1、甲乙雙方爲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員工有義務全力配合甲方工作,雙方合作目標爲“最大程度利益消費者”。

2、如在業務活動中發現甲方向乙方員工有正常經營範圍之外的不正當行爲,包括但不限於贈送禮品、有價贈券、現金和請吃、外出旅遊等,乙方視甲方爲謀取不正當利益,乙方在處罰違紀員工的同時,將保留向甲方索賠(行賄金額的十倍)的權利,直至終止合作。

3、如甲方需更改企業名稱、住所地、聯繫方式等,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的證件,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甲方自負。

鑑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進行了認真的協商,並已對全部內容(包括聲明)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應嚴格信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並認真、全面履行,若有違反,則違約方將承擔相應責任。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適用於根據本合同所簽發的所有訂貨單項下商品交易,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 商品價格

1.1商品價格指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後訂立的買賣價格,該價格包含所有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甲方繳納的稅金及乙方要求的包裝形式的包裝費,運送到訂單上指定地點的費用等一切費用。

1. 2 甲方之商品價格若調高,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新價格。。

1.3 價格經雙方議定後,甲方在60天內不得調高價格。

1.4 甲方提供之商品進價、售價、毛利結構,無法適應市場競爭時,雙方須重新議價。

1.5 《商品價格確認單》爲本合同書之一部分,以當年度爲有效期限,並作爲結款之依據。

1.6 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任何第三方提供低於給予乙方的價格;則乙方有權按給予第三方的最低價格作爲雙方結算價格,乙方無需通知甲方。

第二條 訂貨及交貨

2.1、甲方送貨應提供乙方之有效訂單及甲方之有效送貨單,甲方如未能依訂單之商品、規格、數量、質量、日期送達指定之地點,乙方有權拒收。

2.2、商品交貨原則

甲方如未能依訂單所載日期到貨或預計在未來某一時間內會供貨不及,則須在訂單所載明的最後到貨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對第三方違約,甲方應負責對第三方賠償,對此甲方表示同意。

2、3乙方的電子商務平臺爲甲方進行推廣,甲方需將產品的每個規格及品項,免費提供2個樣品,放到電子商務客服中心,必便消費者在24小時內可隨時參觀瞭解產品。

第三條 商品檢驗及退貨

3.1、乙方有權在商品之生產地或目的地檢驗商品。商品如未符合訂單之要求、甲方對商品的承諾與描述和國家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將商品退回,並取消未交貨之訂單。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此表示同意。並於乙方通知單中指定的時間內領回該項退貨商品或由賣場直接退貨,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3.2、每一份訂單項下之商品被乙方接受併入庫後1個月內,如發現商品質量等不符合驗收標準,乙方可以要求退貨,並由甲方承擔退貨費用。

3.3、甲方所提供之商品如發生滯銷、包裝不良損壞,交貨規格不符、數量不符,甲方應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3.4、退貨貨款及退貨運費從應付貨款中扣除,貨款不足以上扣款,甲方應補足不足部分,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3.5、退貨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7 天內負責提走商品或以書面委託乙方託運。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理該批商品,退貨所需各項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商品質量

4.1、甲方所提供之商品應符合中國之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法令規定的標準。

4.2、甲方應對所提供商品質量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因質量問題所引起的一切責任,以及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4.3、售後服務

4.3.1由於質量問題發生顧客投訴或退換貨,供貨商必須無條件退貨,有關費用由供貨商承擔,並依據負面影響要求供貨商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現引進假冒僞劣產品,造成顧客投訴或曝光的,對供貨商按商品價值以一賠十進行處理,並承擔所有主要責任及連帶責任。

4.3.2甲方提供的原包裝商品內有缺量、缺附件等現象,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認可。

4.3.3、若中國之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對甲方提供之商品進行抽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含抽檢商品本身價值)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商品條形碼及包裝

5.1、商品包裝的標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等有關標識的說明。

5.2、依銷售上之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作量販或集合式包裝,該包裝亦須印有符合規定之條形碼。

第六條 所有權及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皆具有合法的授權生產或銷售,如甲方售予乙方之商品,屬侵犯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或屬於假冒僞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完全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貨款支付

甲方交付乙方之商品,貨款計算方法依下列方式辦理。

7.1、貨款計算基準日:

每_月日_之前將上月商品銷售成本貨款匯給甲方(_天銷售一結稱之爲_月_結),計算之數量以甲方交付乙方並在基準日內完成銷售的商品數量爲準。

7.2、付款支付:

乙方依據前項計算的結果,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單”,並按該付款通知單所列款項向甲方支付貨款。付款條件依供貨商交易合同所列。

7.3、對支付通知的異議:

甲方對乙方的支付通知若有異議,應於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單之日起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將具體內容通知乙方,超過該期限,視爲無異議,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7.4、甲方提交增值稅發票:

甲方應按乙方之規定將到帳貨款的有效增值稅發票交至乙方結算中心。甲方如果在乙方所定的日期之前提交無效增稅發票或錯誤增值稅發票,造成乙方作業不及時,貨款的支付日期延至提交有效增值稅發票後的最近一次貨款支付日。

7.5、付款條件:

(1)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應與成交價一致。

(2)乙方要求的對賬單、付款通知單等單證和乙方要求的其它條件。

7.6、帳期約定:

7.7、支付方式:乙方透過銀行進行網上支付,若甲方地址、賬號和開戶行有變,憑公司證明至乙方採購部辦理變更手續,並由乙方財務簽字蓋公章確認。

7.8、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送貨和退貨,乙方有權延期支付貨款,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書有效期期限

8.1、本合同一經簽定即發生法律效力,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但變更,終止雙方交易關係之書面通知至少在30日前送達。如終止

合同,甲乙雙方債權、債務關係,在3-6個月內清算完畢,合同解除。合同終止時,乙方有權將甲方未售出之商品全部退還甲方。

8.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3、本合同有效期爲:自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本合約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應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都同意應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書需經雙方覈實蓋授權章並由執行董事以上人員(或該公司授權人)簽字始得生效。

9.3合同未定事宜,由雙方經協商後的補充協議形式訂立和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它

10.1、以下簽名公司職員有權代表各方,保證各方履行合同。

甲方有權簽字人員: 乙方有權簽字人員:

10.2、如因甲方公司需要,上述甲方職員不能代表甲方,則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告知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此表示同意,且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10.3、下面的地址、電話、傳真爲雙方聯繫數據。如有更改,雙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否則更改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10.4、本合同附件:

附件1、供貨商基本數據表 附件2、授權委託書

附件3、談判記錄附件4、成本覈算表

附件5、商品確認單 附件6、交易過程需要檔案

10.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6、其它約定:

簽約人(甲方):簽約人(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買賣合同 篇3

摘要:知識產權擔保是以知識產權爲標的而設定擔保的法律制度,體現了現代知識產權資本化的發展趨勢,對促進資本流通、提高民商事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擔保制度尚不健全,其制度價值的充分發揮仍需理論研究的進一步深化。對此,本文擬從知識產權的制度特點出發,對知識產權擔保的擔保方式、擔保設立問題作簡要思考。

關鍵詞:知識產權 權利質權 擔保的設定

我國《擔保法》第79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此規定可知,我國以民事特別法的方式將知識產權擔保歸爲權利質押範疇,且知識產權質押以登記爲生效要件。

一、概述

知識產權擔保,指的是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知識產權爲標的而設立的確保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行爲。知識產權擔保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一種擔保方式,知識產權中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性權利可以作爲質權標的。權利質權是供以擔保債權實現的權利爲標的,出質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無法清償債務時質權人得以其標的權利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創作性的智力成果或其他工商業標記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具有專有性、無形性、地域性等特點。以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爲例,署名權是專屬於作者的人身性權利,因不能與人身分離對外轉讓而不具有擔保價值,故知識產權中的專屬性權利不能爲權利質權的標的,知識產權質權實際上是以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內容爲質押標的而設定的擔保。 與一般的動產質權相比,知識產權是一種以無形的智力成果爲客體的民事權利,依此設立的知識產權擔保在標的、成立及實現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至於權利質權的性質,學界大多持“權利出質說”的觀點,認爲權利質權在本質上與動產質權並無差異,僅是質權標的的不同,擔保法第81條也特別規定,權利質權除適用權利質權的規定外,適用關於動產質權的一般規定。

二、 知識產權的擔保方式

(一)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擔保方式的規定

我國擔保法、物權法均將知識產權的擔保方式規定爲“質押”,當事人雙方透過簽訂知識產權質押合同,並透過以特定方式轉移對知識產權的佔有而設定知識產權擔保,屬於權利質權。民法上的知識產權是以創造性、無形性的智力勞動成果爲標的而取得的民事權利類型,與物權不同,知識產權的客體不是能夠直接佔有和支配的有體物,而是以作品、商品等爲載體並由此體現的無形權利,不具有物的客觀實在性,故以知識產權質權設定時的“轉移佔有”是對無形權利的佔有轉移,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知識產權擔保是一種權利質權。

(二)知識產權擔保方式的理論分析

依大陸法系的佔有方式標準,質權與抵押權的根本區別在於擔保權的設定是否以轉移對擔保物的佔有。佔有是實際控制標的物的一種事實狀態,對權利是無法進行實際控制的,不存在對權利標的的轉移佔有問題,而民法中的“準佔有”制度解決了對財產性權利的佔有問題,從而透過對權利的交換價值的推定佔有而實現權利擔保的設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以不動產上的權利設定的擔保一般爲抵押權,而以債權等其他財產權利爲標的設定的擔保則爲權利質權,同時因某些權利質權在設定方式及實現方面類似於抵押權,也有將權利質權劃歸抵押權的做法。由此,知識產權的擔保形式不應侷限於質押。

以對擔保物的轉移佔有作爲劃定擔保形式的邏輯前提,知識產權擔保究竟是抵押還是質押,關鍵在於知識產權能否適用佔有或準佔有。第一,知識產權不適用佔有。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精神活動所創造的智力成果,本質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無形性決定了知識產權不適用佔有。現實中對名畫等的佔有,實際上是對知識產權的物質載體的佔有,屬於對物

的佔有;第二,知識產權不一定適用準佔有。民法上的準佔有制度是推定權利人對特殊對象享有支配、管領的權利,通說即對權利的推定佔有。特殊性使知識產權區別於一般權利,其取得、變動和消滅因權利類型的不同又各有不同,知識產權能否適用準佔有也不能一言蔽之。如就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須經登記才能取得的知識產權而言,準佔有的權利推定效力被登記公示所取代,不適用準佔有以實現轉移佔有,故以此類知識產權設定的擔保不可能是權利質權。

三、知識產權擔保的設定

依擔保法的規定,以知識產權設立質權的,除訂立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外,還須向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可見知識產權擔保的設定採登記生效主義模式。知識產權是以知識財產爲客體的無形權利,知識產權擔保無法以現實轉移佔有的方式公示權利,故擔保登記是知識產權擔保的公示方式。但將登記作爲知識產權擔保合同的生效條件,混淆了知識產權變動與知識產權變動原因之間的關係,有悖權利變動原理。筆者認同知識產權擔保的設定採登記對抗主義模式的觀點,認定知識產權擔保時應區分知識產權擔保合同與知識產權擔保的變動,前者的效力按合同法關於主體、意思表示、標的的一般原理認定即可,而知識產權擔保的效力應結合權利變動理論和知識產權的特殊規定判斷,登記不應是知識產權擔保設立的要件,而應爲登記對抗要件,即未經登記的知識產權擔保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買賣合同 篇4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