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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買賣合同模板集合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買賣合同模板集合9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下稱“油品”)油品名稱:規格:

2、質量標準本合同油品符合標準。

3、數量及有效期

3.1本合同噸,按以下第款履行:

3.1.1雙方約定一次性交付,合同有效期年日至年日。

3.1.2雙方約定分期均衡交付,甲方每油每(季、月、旬、日)應均衡接油噸,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1.3雙方約定分批次交付,具體見表。

3.2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每生產負荷情況下的量,裝置負荷減少、生產不平穩、裝置檢修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情況減少約定時間內的供應量,欠量雙方協商解決。

4價款

4.1價款的確定,按以下第

4.1.1雙方約定一次性交付,油的單價元/噸(人民幣,下同),總價款

4.1.2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成品油銷售價格執行。

5相關費用及其負擔,按以下第款履行:

5.1甲方送貨,運雜費元,由乙方承擔。該運雜費應在乙方支付油品價款時一併支付。

5.2乙方自行提貨,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6價款的支付

6.1價款的支付,按以下第款履行:

6.1.1油品一次性交付的,乙方應在油品交付前日內(或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將油品總價款以方式,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6.1.2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乙方應在甲方每批、每期油品交付前日內,將該批、該期油品價款以方式,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6.2甲方收到貨款後日以內,應當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單據。該等單據包括但不限於:。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選擇以下第種方式交付:第一種乙方自行提貨

乙方自派運輸工具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到甲方指定的油庫提貨。

第二種甲方送貨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將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庫(或地點)。

第三種甲方分期、分批交付

甲方按約定在日內,分次交付油品,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量交付油品。乙方自行提貨的,各期次提貨應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油庫提貨;甲方送貨的,甲方各期次交付應當將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庫(或地點)。

7.2具體交付點(數量、質量與風險轉移的交付點不同)

7.2.1乙方自行提貨,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爲:

A、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爲交付點;

B、油罐計量:以油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爲交付點;

C、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爲交付點。

7.2.2甲方送貨,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爲:

A、鐵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油庫)的鐵路罐車封口爲交付點;

B、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油庫)的公路罐車封口爲交付點。

7.2.3在交付點之前油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2.4在交付點之後油品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7.3乙方自行提貨,提貨人員進入必須嚴格遵守油庫的一切安全規定和制度,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計量及標準

8.1乙方自行提貨,在交付地點,由甲方進行計量操作,乙方進行監督。

8.2甲方送貨,在交付地點,乙方進行計量複覈,如果油品數量不超過

8.3規定的誤差範圍,執行

8.4的規定;如果油品數量超過8.4規定的誤差範圍,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人與乙方共同計量。所用計量器具必須經過有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內,計量人員持有國家規定的資格證書上崗。

8.3乙方應保證油品接卸單位的卸油設備以及儲存油品的油庫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油品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油品設備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8.4對甲方送貨的油品,甲方向乙方實際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可以有±的誤差範圍;在該誤差範圍內,甲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即:終到站油品數量與始發站油品數量之差不超過±%的誤差範圍,按始發站油品數量結算。

9驗收

9.1乙方自行提貨的,應在甲方交付油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油品樣品,共同封存油樣,以備檢驗。

9.2甲方送貨的,乙方須在甲方交貨後二十四小時內(驗收期),對油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但開啓油罐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個(包括三個)。如乙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應在驗收期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予答覆前,乙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則應視爲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3在驗收期內,如甲方未接到乙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書面通知,應視爲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4如乙方在驗收期內,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乙方負有妥善保管油品的義務。如因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義務,致使油品數量和質量與甲方交付時不符,乙方因此喪失賠償請求權。

9.5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爲油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甲乙雙方應選擇一致同意的權威檢驗機構對共同封存的油樣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爲確認油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9.6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日內及時接卸。超出規定日期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合同變更與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2.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2.3乙方所購油品在當地銷售倒賣給其它用戶。

10.3合同解除後,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11.2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貨款金額

11.3貨物到達後,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每貨,不得根據市場狀況以藉口調整約定時間內的均衡拉油量。乙方沒有按合同約定的量均衡提貨,造成甲方庫存升高或蹩罐,甲方有權處理未用完的合同量,並在下一個週期不予補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5執行期間如遇到甲方由於生產故障、檢修等裝置因素不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均衡供貨,甲方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欠量雙方協商解決。

11.6乙方不得因其它商家的油品影響甲方的產品質量聲譽,若乙方借甲方的油品質量聲譽銷售其它商家的油品,對甲方聲譽造成影響,甲方有權透過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維護甲方權益。

11.7乙方所購油品的執行必須遵守國家及中油集團的政策和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擾亂成品油市場,否則,發生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11.8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爭議解決方式

13.1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因關聯交易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14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爲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4.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住所:

負責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工商註冊號: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戶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工商註冊號: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戶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運費及金額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GB175-20xx執行。

三、 數量評定:

①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②散裝水泥以供方過磅爲準。

四、 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貨,如送貨地址變更則另行定價(以供需雙方簽字確認的運費單爲準),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貨款,先付款後發貨,發貨數量以實際付款爲準。

□以自然月爲結算週期,每月 日爲結算截止日,結算當月實際買賣數量及金額,結算後3日內支付價款。

□預付 的合同價款,發貨後支付 的合同價款,確認收貨後3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供方自收到預付款後開始發貨。

六、 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金額的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供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2、如供方以書面形式確認拒絕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變更: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確認,變更權限與合同主體一致;

對價款調整時,可以使用"水泥調價函"方式,在調價起始日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若以傳真確認者,事後應補辦正式簽字蓋章手續,在其中一方未確認但已到調價起始日,供方有權暫不予發貨。

九、其他條款:

1、關於貨物簽收:合同簽訂後交貨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簽收貨物的人員的書面授權書(加蓋需方公司公章),內容包括簽收人員的姓名、身份證明、聯繫電話等;由簽收人員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簽收手續;若需方簽收人員變更,需方應以同樣程序書面通知供方,並得到供方知會的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2、關於發票: 若需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提供如下材料:稅號、賬號、單位全稱、地址、公司電話、開戶行。

3、需方指定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負責收料,計劃提前一天報。

十、其他約定事項: 。

十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需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買賣合同 篇3

需求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考察銷售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對方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掛靠單位,或單位產權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單位,最好不要與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因需方建設標工程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二三項料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詳見購物清單表:產品名稱;牌號;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

風險告知: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1、表中數量、金額爲暫定數量、金額,需方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數量;在暫定數量範圍內,供方應保證供應,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金額爲準。供方不得以暫定數量爲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結算或支付貨款要求。

2、表中單價均爲到貨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但不限於貨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保護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單價內,若貨物數量比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單價:按照金溫工程指揮部下發限價表爲依據,限價表中未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書面資料,作爲結算依據,市場價格波動很大時,經需方、供方雙方共同市場調查,重新下限價。

4、材料數量:根據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應規格的材料數量。

5、結算總金額:金額暫定,以具體結算金額爲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貨物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範生產,必須符合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並滿足需方工程設計質量要求。

風險告知: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執行。

2、供方對其供應物品質量負責。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供方按國家規定包裝貨物,貨物不得散落,包裝物不回收。

2、貨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於貨物包裝不當或採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所有權的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自貨物運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交付時起由供方轉移至需方,貨物交付前得風險由供方負擔;產權的轉移不免除供方的產品質量責任。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工地交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輸、裝卸等貨物落地前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分期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需方通知爲準。供方根據需方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隨時做好貨物生產和供應的準備。每次需貨前,需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計劃變更,需方應於變更計劃到貨時間前12小時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貨人爲二項目部: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四項目部: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汽車運輸,貨物的運輸、裝卸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2、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3、供方應在貨物裝車前24小時之內將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啓運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運輸、裝卸過程應採取合理、安全、環保的方式進行,如發生環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與需方無關,供方應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 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貨到需方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按月計量結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爲一個結算週期,供方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3日內將該結算週期供應的貨物經需方有權收料人簽收的數量彙總報需方審覈;雙方在結算當月的30日前按該結算週期內需方籤認的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以確認書(或結算單)形式進行數量和金額的彙總覈實,在結算當月的月底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供貨完畢後,雙方對歷次供貨和付款進行覈實彙總,辦理末次結算。

3、結算後,供方按結算金額向需方提供國家正規的稅務發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驗工計價款到帳後以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兌(六個月)匯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結算貨款金額的80%,另20%貨款爲質量保證金,待供方上期供應貨物驗收合格後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項,需方以銀行電匯或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供方貼息)的方式支付給供方。需方銀行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銀行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在合同執行中因一方的過錯而給對方造成的額外銀行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5、結算方式:乙方分別跟甲方下屬二、三、四、五項目部結算,發票分別開給四個項目部。

第十條 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目前擔保法中的擔保、抵押中的不動產和特定動產的抵押採用的是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需經過登記之後擔保、抵押才生效,纔在債務的履行中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事人在簽訂完本合同之後應當進行擔保、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雙方另籤補充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1、供方供應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需方提出後,仍達不到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

3.2供方供應貨物的規格、等級、數量、生產廠家不符合要求的,經需方提出後,供方供應的貨物仍不能滿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3供方送貨時間嚴重滯後(超過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貨時間48小時)或者送貨時間經常滯後(一個結算週期內,滯後次數達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設計變更、取消或減少了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導致合同約定貨物不需要或數量減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減少的貨物部分解除合同。

4、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1)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2)合同解除;(3)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因需方通知錯誤或無理由拒絕接受供方貨物,造成供方已經運至需方工地指點地點的貨物與需方需要的貨物不符的,需方承擔供方因該次貨物供應而支付的運輸費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後,仍不按時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支付貨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供方供應貨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同時需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應符合要求的貨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現場,供方應自行保管並在48小時內自費將貨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現場,當供方不按時清理時,需方有權處理並由供方承擔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費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該批次貨物貨款。

2.2、因供方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現事故或達不到國家質量標準的,供方應承擔需方修復、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賠償和經濟損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如不能按時按量供應貨物,應按未及時送達貨物價值的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並與需方協商具體供應時間;如欠供數量達到當批次需方需求數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計劃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應時間,需方有權另選廠家供應,供方應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是因執行合同或與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貳份,需方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前,則爲賣方承擔責任,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之後,則爲買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爲買方的原因導致標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則由買方在違反約定的日子起,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

2、賣方在交給承運人的在途標的物,除非當事人另外有約定以外,毀壞、滅失的風險從合同成立開始以後起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依然要運輸,當賣方交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買方承擔;

3、如果賣方將標的物交付至規定地點,買方沒有按照規定收取標的物,如在這段時間內標的物發生損壞,則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賣方沒有出示關於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不會影響到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如果因爲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方可以不接受標的物,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買方不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賣方承擔。

買賣合同 篇4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兩方各執2 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1 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車輛交易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牌型號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車牌號碼 ,車架號 。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轉讓給乙方(大寫: )。

三 、甲方將下列手續,隨車證件一起交給乙方。(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車證保險單、 身份證複印件)。

四、車輛過戶由負責辦理。過戶費用由 負責,無條件協助辦理。甲方保證此車無盜搶,及任何經濟問題,將車款全額返還給乙方,將車收回,幷包賠全部經濟損失。

五、此合同書籤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車涉及的交通違章事故,所欠費用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即日結清。以後此車所有事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2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年審必須過戶 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質量要求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方式、驗收及貨款結算辦法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第四條擔保方式

12第五條違約責任

1、一方逾期交貨或延期支付購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償付未履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需預付定金的,預付定金方違約,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收定金方違約,應雙倍償還。

3、乙方無故拒收產品或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4、甲方逾期交貨或有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違約行爲的,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

因受氣候原因影響交(提)貨時,經雙方協商,交貨日期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莫秀英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xx年10月3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銀行桂林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20xx年X月XX日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林下參畝數 畝,大約株,一次性作價 元出售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 畝林下參籽貨,必保 年整,保證畝林下籽貨沒有移栽,後補種,如出現有移栽後補種的,甲方按現價每株3倍賠償給乙方。

三、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林地使用期限,保證林地無任何糾紛,(更房歸乙方使用)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發生產生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 萬元,剩餘貨款待乙方查苗後或起參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保證此林下參園無不良債務,無抵押貸款,等情況如有糾紛,甲方向乙方賠付全部已付款項

六、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不賣給乙方,甲方賠償乙方定金的五倍。如果乙方違約不買,其定金歸甲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間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_區蔬菜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市(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戶,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調動菜農積極性,實行糧、萊掛鉤,促使蔬菜生產優質、高產、低耗、少浪費,保證蔬菜供應,滿足城鎮人民吃萊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蔬菜交售品種、數量、質量及辦法

1、根據蔬菜供應計劃,乙方全年必須向甲方交售各種蔬菜_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爲:_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爲:_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_ ,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_ 。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日期詳見後表。

2、蔬菜品種的等級規格,按規定執行。乙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

3、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4、蔬菜每月交售時間爲_____ 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銜接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菜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20%左右。

第二條 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

在正常情況下,按分月所訂品種、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三條 獎勵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務後,糧食局根據菜農的人數、口糧標準供應其平價糧。乙方每交售一萬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標。

第四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一年,即從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透過銀行帳戶(或現金)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_____天。

2、甲方評定蔬菜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甲方應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務撥付給乙方化肥供應指標。

4、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務,甲方有權通知糧食局根據其欠交數量按比例扣售平價糧。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爲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給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 _____%,二級萊達到_____%,三級菜不多於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後,有權自行銷售。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於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應指標,每百斤化肥指標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者,除應按比例扣出平價糧指標外,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應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縣糧食局、銀行、鄉政府(如經公證簽證,則應交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