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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則,經過充分協商,現就土方買賣,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本協議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

品名:土方。

計量單位:立方米。

數量:約20xxm3 ,按工程實際用量結算。

單價:乙方按15元/車(每車約4m3)向甲方收費。

二、質量標準

所有土方應符合該工程種植土規定標準。

三、工作內容

甲方負責提供機械和車輛挖、運土方至指定位置,乙方負責按量正常提供給甲方所需的土方。

四、工作要求:

1、乙方提供的土質必須滿足種植土的質量要求,並經甲方驗收合格。

2、甲方負責提供機械、車輛挖運素土,甲方承擔該過程產生的運輸費用。

3、甲方在挖掘過程中,如發現土質夾雜石頭或其它雜質,甲方有權利不予採用。

4、若乙方中途無故停工,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拒付所有費用。並且乙方要賠償中途無故停工或退出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給甲方。

5、乙方保證甲方在運輸過程中無任何干涉或阻礙,保證甲方順利運輸。

6、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羣衆若對甲方有任何意見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土方挖掘工程量按實際方量進行收方,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認可,作爲結算依據。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土方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六、付款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甲方付給乙方定金3000元整。

2.剩餘部分土方費用甲方於完工之日起一星期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生效。

八、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買賣合同 篇2

一、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資訊。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透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二、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進階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三、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於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瞭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瞭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爲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四、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爲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爲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儘量參照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儘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佈有標準的合同範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鑑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五、對惡意履行的防範。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複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範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儘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透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六、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後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爲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xx年8月31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爲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__________,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爲__________ 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 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xxx

乙方:商丘xxx紡織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購買 絡筒機四臺(120錠/臺),每臺價格壹萬陸仟元整(¥16000元),合計總價爲陸萬肆仟元整(¥64000元)。

2、拆車前甲方機器完整不缺機物件,簽訂合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機器設備全款(甲方不負責開具發票)。

3、甲方負責爲乙方將機器完好無損免費拆卸並上車。

4、設備拆卸上車前付完設備全款,運費乙方自己承擔。

5、雙方本着誠信合作原則,同意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商丘xxx紡織有限公司

開戶:河南省安陽市農行東風支行 地址:河南省虞城縣203省道東側,杜集鎮北3公里處

卡號:xxxx 電話:xxxx

身份證:

20xxx年3月14日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買受人:安陽永安白蓮坡煤礦XX(以下簡稱甲方)簽定地點:河南安陽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質量標準:國家標準,透過耐壓試驗,絕緣標準符合要求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________年,質保期內如有任何問題乙方維修或者更換,質保期過後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提供維修,如需更換配件則收取成配件本費,在接到維修電話後2小時內給予答覆,24小時派出技術服務人員到達現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出廠原包裝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變壓器使用說明書、變壓器總裝圖(外型圖及油重量、總重量)、銘牌標誌圖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轉移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安陽永安白蓮坡煤礦東新XX,現場驗收交貨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乙方負責運輸,運輸過程中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貨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技術標準,按合同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如需指導安裝、調試,乙方需派技術員指導安裝、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電匯,驗收合格並由乙方掛賬後次月底支付合同款的95%,剩餘5%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付清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交貨期內沒有到貨的,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總價款10%每天的違約金(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驗收質量不合格屬乙方違約,乙方需支付甲方20%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供方:

供方營業執照註冊號:

供方生產資質許可證號:

供方人防備案證編號: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企業管理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供方必須是國家人防辦公室批准的定點生產、安裝企業,並已在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需方必須是使用經國家人防辦公室批准和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的企業生產和銷售的防護設備。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所供防護設備應符合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和規範要求。

、運輸方式,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供貨時間: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通知後7日內,將門框送到施工現場,門扇供貨時間需方應提前10日通知供方。

六、需方按工程進度向供方發出供貨通知,待防護設備送到現場後,由需方對設備的質量、數量進行驗收並提供卸車場地,特殊或大件設備的包裝或支架由供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按《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檢驗與施工驗收標準》執行,由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檢驗證明檔案。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成立後,門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40%(¥:元),封堵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95%(¥:元),門框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40%(¥:元),門扇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55% (¥:元),門扇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55% (¥:元),封堵板安裝完畢付封堵板設備、安裝費用的 95% (¥:元),剩餘總價款的5%驗收合格結算審計完成一個月內付清。

、供方在防護設備安裝完成後,向需方提供防護設備使用及維護保養說明書,並在國家規定的質保期內承擔相應責任。

十、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 3的違約金。

十一、安全責任:供方負責運輸及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需方給予配合無償提供臨時用電、塔吊吊裝、技術標高。 供方負責運輸並提供正規發票。

十四、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二份、需方叄份,且由供方在合同簽訂後十日內送工程所在地省轄市人防辦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7

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英寬,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湯濤,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山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安亞利,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XX年12月29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於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科力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同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爲: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科力空調公司送貨到日月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日月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後付40%、執行3個月後付35%、餘款1年付清。科力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日月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並承擔訴訟費。

日月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日月房地產公司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科力空調公司也給日月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儘管科力空調公司對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科力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科力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日月房地產公司購買科力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後進行安裝,後即試執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後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透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執行3月後付35%,餘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後,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自願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爲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日月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採信。關於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科力空調公司供貨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向科力空調公司付清餘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科力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調公司於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科力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採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並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後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係。而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日月房地產公司關於科力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科力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科力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科力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於日月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科力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日月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字是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爲,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科力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採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科力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並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買賣合同 篇8

賣 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車庫座落位置、面積:

1、甲方所售車庫位於 ;

2、甲方所售車庫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車庫售價、付款方式:

1、 甲方所售車庫總金額爲(人民幣) 整。

2、 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買車庫全款。

第三條 車庫交付、相關手續及物品交付:本合同簽定之時,甲方向乙方交付車庫,同時交付購買收據、與開發商簽定的原始購買車庫合同以及車庫鑰匙、遙控器、電卡等與車庫相關的物品。

第四條 相關責任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車庫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車庫在交接前既已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車庫交付後,由乙方負責辦理車庫更名過戶等手續,甲方負責提供辦理過戶時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車庫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簽人):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