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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模板10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華】勞動合同模板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xx

乙方(勞動者)姓名: 許可 性別: 男 民族:文化程度: 大學本科

籍貫: 四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二、工作責任

(一)職務名稱:工程管理

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本職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日常管理和工程造價以及經濟合同的簽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爲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爲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適當提前發放。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爲:(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爲3200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爲轉正後工資待遇的80%)。工資待遇每一年上調一至兩次,每次上調比例爲8%-10%,根據個人表現加以調整。

3、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後,30日內將爲乙方全額購買職工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工作過程中,不出現重大錯誤,對工作認真負責並有良好表現,公司將給予乙方每個月400元獎勵作爲年終獎在過年之前發放,第一年發70%,剩餘30%第二年累計發放,依此類推。

(備註)如乙方有相關資質證書(全國工程造價員、二級建造師等)掛靠在我公司,我公司將給予800元/月的證書補貼。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爲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20xx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社會福利

乙方在轉正後30日內,甲方按當地社會保險中等標準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每月甲方承擔全額保險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爲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若乙方自動放棄公司繳納保險,則甲方補貼乙方1000元。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八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XX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 地址:乙 方: 性別: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全 日 制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

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加法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

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勞動合同 篇4

學生在校學生到企業,基本上分爲以下三種情況:

1、學校安排的教學實習

就是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到企業實習,如果透過實習,就可以得到學分。比如法學院學生大二大三的時候安排的暑期實習,就屬於這一類。這種實習不形成勞動關係,所以雙方不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用繳納社會保險。但是,對於風險較高的實習崗位,企業最好給購買適當的商業保險。

2、課餘的勤工儉學:

比如假期工、小時工、商場促銷等,學生從事勤工儉學的目的基本上是爲了賺些零花錢或者貼補家用,和企業也沒有嚴格的管理關係,所以這種情況下屬於勞務關係,無需簽訂書面合同,無需繳納社會保險,當然,商保適當的買一些還是比較穩妥。

3、畢業生實習:

這一點之前並沒有引起業界注意,大家普遍認爲不構成勞動關係。但是20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裏刊登的《郭懿訴江蘇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裏的論述表現了不同的聲音:“即將畢業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就業爲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合同約定付出勞動;用人單位在明知求職者系在校學生的情況下,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並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對於畢業生是否構成勞動關係還是存在爭議的,關鍵看當地裁判機構的實踐做法。在招用時,還是儘量完善手續,比如籤“三方”+實習協議,然後購買適當的商保。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部規定,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勞動部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作了以下具體規定: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4、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6、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7、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其中用人單位依據上述4、6、7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9、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對符合規定的勞動者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能因勞動者領取了失業救濟金而拒付或者剋扣經濟補償金,失業保險機構也不得以勞動者領取了經濟補償金爲由,停發或減發失業救濟金。

10、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爲5至10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但是單位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 篇7

集體勞動合同又稱爲團體契約、集體協議等,每個地方的集體勞動合同都是不一樣的,並且訂立的流程也是有不同的規定。

一、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程序

(一)、確立集體協商雙方代表。

1、集體協商代表每方爲三至十名,雙方人數對等,並各確定一名首席代表。職工一方由工會代表;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民主推舉代表,並須得到半數以上職工同意。已建立工會的工會首席代表不是工會主席的,應由工會主席書面委託;企業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擔任或指派。

2、區域性集體合同由工會聯合會代表轄區內企業的員工與村企業管理組進行協商;沒有區域經濟管理組織的,由區域工會聯合會主席代表轄區內企業的員工與逐個企業經營者或企業授權委託的代表進行協商。

(二)、擬定集體合同草案。

簽訂集體合同之前工會應當收集職工和企業有關部門的意見,單獨或與企業共同擬定集體合同草案。擬定草案參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同行業和具有可比性企業的勞動標準,集體合同範本和其它與簽訂集體合同相關資料等。

(三)、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共識。

(四)、審議透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確認。

1、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文字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工會代表就草案的產生過程,主要勞動標準條件的確定依據及各自承擔的主要義務作出說明。審議透過後,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企業工會主席簽字。

2、區域性由工會聯合會主席代表轄區內企業的員工與企業管理組織或企業授權委託的代表組織簽訂;沒有區域經濟管理組織的,由區域工會聯合會主席與轄區內逐個企業經營者或企業授權委託的代表進行簽訂。

(五)、報送、審查、公佈。

1、集體合同簽訂後,在7日內將集體合同書一式三份、《集體合同送審表》、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工會主席任職批覆件、區域性集體合同企業覆蓋企業名錄報送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登記。

2、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書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將《集體合同審覈意見書》送回報送單位。

3、集體合同一經勞動行政部門審覈同意,企業應在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全體職工公佈;區域性集體合同要印發到被覆蓋的所有企業公佈實施。

二、集體勞動合同的效力

集體勞動合同一旦簽訂,是如何對用人單位和全體勞動者發生效力的,他的效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全體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此的規定是一致的。這裏的用人單位包括其組織體發生變動後的單位、繼受原企業權利、義務的新單位;全體勞動者都受集體合同的約束,而不論訂立集體合同時其是否爲用人單位的職工或者其是否具有工會會員資格。

(2)集體合同從生效到終止的整個存續期間都具有約束力。

集體合同的生效時間,爲集體合同履行完報批手續後就開始生效;集體合同在存續期間具有法律效力,集體合同的期限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爲1至3年;其失效時間爲,集體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集體合同標準條款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集體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應當高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服務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若勞動合同的標準條款低於集體合同,其規定無效,適用集體合同;若勞動合同未規定勞動標準條款或者規定不明確,要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4)集體合同效力競合的處理。

《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訂立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行業性的集體合同在對區域和本行業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但這些集體合同可能會與本單位的集體合同發生競合問題。在適用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①優先適用更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集體合同。即區域性集體合同要優先於本單位的集體合同;②優先適用更有利於勞動者的集體合同。即適用對勞動者工作條件、工資報酬等規定的標準更高的集體合同;③根據法律適用的特殊優先於一般的原則,優先適用有特殊規定的集體合同。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小時。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

4、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

6、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7、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8、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元。

2、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常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常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常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經乙方提出,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工作任務爲:。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時爲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同意在【 】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覈,認可考覈結果將作爲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2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暫爲【 】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機構或派駐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爲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覈得分不足80分的;

(8)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9)其它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3條 勞動報酬

3.1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且乙方試用期工資爲前款約定工資的【 】%,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3.2 甲方於每月【 】日左右發放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4 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每月固定工資部分計算,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不計算在內 。

第4條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列第【 】 種工時制度:

(1)乙方爲公司進階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以所在崗位以勞動部門審批實施的工時制度爲準,如未審批,則實行標準工時制;

(3)乙方工作時間可以休息,屬於值班性質。

(4)工作時間爲:【 】

4.2 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爲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爲準。

第5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第6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 】日以上或連續曠工【 】 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爲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爲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爲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爲被媒體所報道者;

(13)與客戶發生衝突者;

(14)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5)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爲的。

第7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7.1 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7.2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8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8.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爲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爲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

8.4 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第9條 特別約定

9.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

出於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 】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後仍應履行。

9.2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佔有的公司財物和檔案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後方視爲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3 如經甲方提前或離職時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無論因何種原因)兩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 】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倍爲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如雙方對競業限制另有約定,則以另外的約定爲準。

9.4 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人民幣【 】元的專業技能培訓後,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第10條 聲明與確認

10.1 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無論何種形態,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

10.2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10.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資訊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10.4 甲方透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繫方式的任何一種,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送相關通知、發佈規章制度與檔案、佈置工作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其“緊急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爲進行和解、調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爲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10.5 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透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1)書面傳閱;

(2)電子郵件送達;

(3)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

(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佈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範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10.7 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裏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係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範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後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 】天,遲到不得超過【 】次,不得有曠工;

(11)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2)試用期考覈應合格;

(13)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14)其它:【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覈,考覈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覈結論爲準。

第11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1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 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 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11.2 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12條 其它

12.1 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12.2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12.3 補充約定: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郵編: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着合法、公平、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 甲、乙爲本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1.2 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法的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時,未與任何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競業限制期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

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2條 合同期限

2.1 甲乙雙方就合同期限選擇以下類勞動合同。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 年個月,自_年月年__月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_月__/_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履行,至___/____工作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爲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準。

2.2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3 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的,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2.4 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期限亦自用工之日起算。

第3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店從事_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_。隨着甲方經營範圍的擴大,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地區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 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制定或變更。每天的勞動時間不包括午餐及休息時間。

4.2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爲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

加班需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

4.4 乙方所在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加班報酬按照相關法律執行。

4.5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5條 勞動報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

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收入=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確定乙方的月崗位工資收入標準爲_______元;乙方獎金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實際掛鉤;津貼按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元。

5.2 甲方發薪期爲次/當月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作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5.3 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爲稅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4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5 獎金、津貼根據甲方內部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第6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區/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爲乙方交納社會保險,乙方亦應當按比例交納其應當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爲扣除。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3 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假等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4 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者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制定。

6.5 培訓員工、鼓勵發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會有計劃的爲乙方提供職業培訓。除各種內部培訓活動外,甲方也鼓勵乙方參加一些外部的培訓或活動。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則雙方約定服務期至少爲_____個月。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服務期違約金=(應服務月數—已服務月數)/應服務月數×培訓費總額 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的,該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存在衝突之處以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爲準。

6.6 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效益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7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護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7.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護措施, 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侵害。

第8條 勞動紀律

8.1 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