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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用工合同10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勞動用工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10篇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爲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於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二十六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 (簽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2

用人單位(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浙江省XX市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阿三

員工姓名(乙方):王五

身份證住址:浙江省XXXXXX身份證號碼:310021515155151056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1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2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1個月(天),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銷售員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銷售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杭州;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來源: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爲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小時、每週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爲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爲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_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現在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工種。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獎金按績效發放。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

5、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1至3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不發放工資。

7、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8、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按甲方公司制度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六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共同協商。

第七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綠化工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四、勞動報酬: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穿着統一的安全反遊標志服,如不穿標誌服將不允許乙方上道工作,工作期間如將反遊標志服脫掉,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在作業區外活動或將任何施工機具和樹苗等jHT868。com臵於作業隔離區以外,不準擅自變更交通標誌和封閉區域。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酒後作業,如隱瞞公司飲酒上道,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亂跑,不準隨意橫穿高速公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穿越護欄的,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否則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或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等造成不安全隱患、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對因此造成甲方財物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

六、協議的終止、續簽和解除: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根據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公司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從事 地點 (職務)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條件下的工作需要調整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爲: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詳見崗位說明書)。

三、工作時間和作息休假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採用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制。本合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的分配和安排。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26天。

2.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部分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調休補償。

第五條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四、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武漢市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採用以下第 種工資計算方式。

1、月度包薪制。乙方試用期的標準工資爲元/月;試用期滿後的標準工資爲元/月。

2、非包薪制。乙方試用期標準工資爲元/月;試用期滿後的標準工資爲/月。另外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加班安排的,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加班費(計算標準:平時加班1.5倍,正常休息日加班2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第七條 甲方於每月 支付上月工資。甲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時間支付工資的,可以順延5日。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工資待遇之外,另行自願給予乙方下述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於全勤獎、福利、補貼、特殊崗位津貼、加班補貼等):____。該些福利待遇不屬於工資範疇,其實施和發放完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詳見薪資制度、入職職位申請表、薪資調整表、每月工資表及簽收單)。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爲乙方提供工作場所和工作所需設備及工具,乙方應妥善維護和保管,丟失、損壞有關工具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業績以及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乙方違紀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賠償金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直接扣除。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根據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雖然這些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性質嚴重的。

3.在本合同期間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企業內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立即終止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此造 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法律、法規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乙方同時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或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按國家規定的每工作一年計算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因法律法規對於“一個月工資”的概念並不確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爲一個月的標準工資。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經營狀況改變,企業停工、停產2個月以上的或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乙方非因法定理由,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達30日以上的;

5.乙方死亡;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合同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可以中止本合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中止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而甲方又未解除勞動合同的;

3.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

第十八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好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按照國家和武漢市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保密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的,另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乙方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相應損失(包括財產、商譽的直接受損和期得利益的喪失)。

3.其他違約責任:合同屆期未滿乙方離職或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結清甲方代墊的各類費用及辦理完所有交接手續方可離職。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其未結算的工資、提成等中予以扣除。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培訓簽到爲準)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檔案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公司頒佈、公示之一切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條及簽收單; (三)補充協議等;

甲方: 公司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8

(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 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日)。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一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注: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爲乙方提供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如乙方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必須出具書面申請。

第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相關補償條例辦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的,按培訓費100%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招接收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簽訂以完成年度委託管理加油站的銷售任務和安全生產指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1、工作地點:;

2、部門和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加油站成品油銷售任務及安全生產任務;職責見加油站管理有關條例規定。

(三)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薪酬待遇相應隨着變動,新崗位的工資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崗位規定執行。

三、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種崗位執行以下(2)相應的工作制。

(1)公司的管理崗和後勤操作崗等固定班次(包括輪班)或固定上班時間的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2)公司的油罐車駕駛員、修理工、門衛、營業員等機動作業的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崗位職責範圍的關係以及因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彈性工時制度。

2、休息休假:甲方依法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息和節假日、帶薪休假及婚假、喪假、產假等休息、休假。乙方因個人私事請假,請假期間甲方不計發工資。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的工資按甲方與中石化簽訂的委託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員工薪酬分配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15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平均工資基數的60%繳納,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崗證件不全或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規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甲方與中石化廣西河池石油分公司的委託加油站管理業務協議被中止或到期終止的;甲方按照第5、6、7、8、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一、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續簽日期:年月日

單位勞動用工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需要,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x。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 。

2、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的,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時間由乙方根據自身健康條件自行安排。

3、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乙方在試用期滿後,

4、甲方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0元,並實行長效的工資增長機制。

5、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放時間爲每月的15日,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和乙方協商順延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以工資形式發放到乙方手中,由乙方自行購買,與甲方無關,此項費用將在工資表中體現。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和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小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合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在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具體約定事項:

4、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繫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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