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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合同書9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勞動合同書9篇

單位勞動合同書1

編號:_ __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註冊地址: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爲的勞動合同(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要求 標準。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① 工時制度(如:①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③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六條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元。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購買社會保險,帶薪年休假,其他不定期員工活動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甲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二十三條 乙方因存在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的其它條款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如要求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鑑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05 月 25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書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 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爲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爲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單位勞動合同書3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戶籍地址: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共17個月。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纔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20xx___年__3___月__1___日起至___20xx__年___7__月____1_日止,共__17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1500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甲方錄用乙方的條件爲:

1、學歷文化:_大專__

2、身體狀況:_健康__

3、團隊精神:_良好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會計工作。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企業本部。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

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十條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人民幣___1500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十八條甲方於每月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爲乙方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AC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基本保險;

B、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C、乙方已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須爲乙方另行購買社會保險,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社會保險費用;

D、乙方爲已享受社會保險人員,甲方無須爲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四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五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

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貪污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爲的。

1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三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爲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檔案、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並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四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三十二條、第九章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 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所述情形的,則按該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九章培訓、保密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七條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培訓/教育協議》一經簽訂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業務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客戶名單、營銷計劃、財務資源、勞動報酬以及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九條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具體的限制期限、範圍、地域和經濟補償標準及違約金。《競業禁止協議》一經簽訂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

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四十一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爲準。

第四十三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書4

籤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並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7.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8.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聯繫電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詳實通信地址: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年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爲 月(日),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五)、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爲 。

(六)、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七)、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十)、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1.

2.

3.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爲 。

(十二)、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爲 元/月。

(十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內容約定如下:

1.

2.

3.

六 社保保險

(十四)、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保保險,履行繳納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保保險的權利。

(十五)、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六)、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十七)、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二十)、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十一)、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單位勞動合同書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郵箱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京非、京農、外非、外農)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區(縣)街道(鄉鎮)

聯繫郵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如乙方與甲方簽訂了《培訓及服務期限協議書》的,則本合同至乙方承諾的服務期限屆滿之日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乙方未書面提出續約的,則視爲乙方不同意續約,雙方勞動關係自本合同期滿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崗位爲_____。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主要工作地點爲北京市。乙方同意甲方在約定的工作地點範圍內調整具體工作地點,且乙方對在該範圍內的任何調整均予接受。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可以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一)經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的;

(二)經考覈,乙方不能勝任所在崗位工作的;

(三)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生產經營狀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變更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的情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____綜合計算工時制____ 不定時工時制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根據自身薪酬制度及乙方的崗位職責確定乙方薪資,並保證該薪酬不低於國家及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致力於企業發展,不斷創造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利於乙方的發展。

第十條雙方約定乙方工資爲人民幣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元/月。甲方每月10日爲乙方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節假日或特殊事由無法發放的,最晚於月末前發放;如雙方間另有工資發放約定的,則從其約定。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工資在甲乙雙方確認工作交接完成後一個月內發放,業績提成(如有)於甲乙雙方確認工作交接完成後六個月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按時爲乙方發放上月工資,乙方的薪酬標準將隨本人工作業績、部門績效及甲方的整體經營狀況的變化而變化,根據“崗變薪變”的原則,如乙方的工作崗位出現變化,甲方也有權根據乙方新的崗位職責對其薪酬標準進行重新覈定,乙方接受新崗位薪金並在一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表示乙方同意該變化。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制度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可享受的其它福利項目及標準依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及甲方員工管理制度執行。乙方未經批准請假超過2天,視爲乙方主動辭職。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因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規章制度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造成損失的情況從乙方的工資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包括:

(一)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乙方離職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未經批准離崗或未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有權暫扣其一個月工資,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及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離職時,有違反本合同及附屬協議或其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規章制度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行政、人事、財務及業務等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領導。甲方依法制定各種規章、制度等於本合同中的附件供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懲罰。

3、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本協議所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已在簽署本協議時籤領取/閱讀並對相關內容認可無異議,該《員工手冊》及各項規章制度將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之一,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

4、乙方的具體工作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即《崗位說明書》。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責範圍。

5、甲方透過績效評估制度,由各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定期對乙方的工作業績及團隊合作等個人表現進行正式書面考覈評估,評估結果將成爲晉升、降職、加薪、減薪、調任、處罰和解聘的依據之一。乙方對此予以接受。

6、甲方確因經營需要安排加班時,經乙方同意,按照國家法律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加班工資或相應時間的補休。但乙方未經甲方或者乙方部門主管書面形式確認的自願延長工作時間,不視爲加班。

7、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乙方有義務繳納個人所得稅。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要求,甲方將從乙方的月工資和獎金(如有)中代扣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並代乙方向當地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

8、甲方根據甲方的經營業績、人才市場行情及乙方的工作業績及能力有權對薪酬體系進行調整,甲方實行新的薪酬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9、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家庭住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未及時告知所導致的後果,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透過電子郵件給乙方發出通知的第二天,視爲乙方收到。

10、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妥善、及時地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對甲方負有的資金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或具有造成經濟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等),應立即全額償還。

11、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佔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相關檔案、資料、鑰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器材、光盤、磁盤、USB移動存儲器等媒介物等)時,應在工作交接手續辦理時將該等物品返還。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1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甲方要求的下列事項處理完畢。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具體包括:

1、《錄用通知書》;2、《崗位說明書》;3、《員工手冊》;4、甲方規章制度;5、《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如有);6、《培訓及服務期限協議書》(如有)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條款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書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村(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爲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病假工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從事以下競業限制行爲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給予相應罰金。

1、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爲他人經營或提供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天內,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將甲方涉及到商業機密(如產品價格、進貨渠道、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賬號資訊等)不利於甲方發展的資訊對外傳播和複製,如若違法,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二、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個人檔案儲存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書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縣(區) 鄉鎮(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工資,爲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爲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 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範、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裏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爲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單位勞動合同書9

籤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6.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7.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 位 地 址:聯繫電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 民 身 份 證 號 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爲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三)、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爲。

(二)乙方使用期間的工資爲 元/月。

五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3.

六 雙方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七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二)、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