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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術服務合同

電腦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電腦技術服務合同

負責人: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公司電腦的技術支援,系統裝機服務和日常維護

第二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安裝的電腦,包括甲方自行購買及甲方員工爲開展日常工作所需使用的電腦(含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個人筆記本及平板電腦)數量及型號。

2.在系統故障或需要維護和升級時,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公司提供電腦的配置資訊後十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和支援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故障排修和系統維護工作,在緊急情況下,乙方應對甲方要求進行立即響應。

3.應對甲方交給的物品和資料等妥善保管;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密。

4.應對甲方使用軟件和由乙方提供的硬件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穩定性負責,不得在進行技術服務中使用和安裝非法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第四條服務價格和支付 甲方按每臺電腦200元/臺,服務器1000元/臺向甲方支付安裝費,此安裝費包含爲期一年的維護費用。首期費用於乙方提供完服務經驗收合格後10日內支付。 從第二年開始,系統維護每臺電腦50元/年,服務器300元/年,按乙方實際提供技術服務的數量,於服務完成後經驗收合格3日內支

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應按合同法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暫定三年,如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可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