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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個人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正規個人借款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6篇)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 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連帶保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幣 元。

二、借款用途爲: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爲月利息 %,按月收取利息,隨本金還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 作爲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費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有權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 ,爲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做保證,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 日,視爲違約,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且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本金,視爲違約,乙方在歸還本金及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以及承擔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3、乙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 方: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

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

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臺(套) 萬元;

土建 平方米 萬元;

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覈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 (公章) 貸款方(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保證人(單位) (公章)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一、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年 月 日。 還款方式:現金/ 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爲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xxx元(大寫:人民幣xx拾xxx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借款期限爲xx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6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爲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爲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爲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 %/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帳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帳戶之一時即視爲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 ,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 %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 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蓋章)

乙方(出借人) (蓋章)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8

貨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貨款銀行: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 區(縣) 街道(鎮) 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最新個人借貸合同範本】最新個人借貸合同範本。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 仟 百 拾 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XX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爲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爲每年 %;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爲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公司)的所有股份(佔 公司註冊資本的 %)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由 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 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 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爲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 ,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爲 年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爲: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爲: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xx萬元(¥xx),乙方於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爲xx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爲每年xx%;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爲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股份有限公司(下稱xx公司)的所有股份(佔xx公司註冊資本的xx%)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xx公司的股東名冊,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xx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xx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月x日x xx年x月x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爲

乙方: ,身份證號碼爲

法定代表人(單位) 。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 元作爲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 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4

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貸款人: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編號爲 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 年 月 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 %調整(上浮/下調) %。該利率自 年 月 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後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爲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 %。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爲。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爲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後,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後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於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後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5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爲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 萬(¥ )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爲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帳戶裏。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爲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

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 出借方(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 篇16

訂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中國xxxx銀行 行,以下簡稱借貸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借貸,經借貸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借貸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 。預計用款爲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第二條自支用借貸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貸,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借貸。預定爲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借貸逾期不還的部分,借貸方有權限期追回借貸,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借貸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借貸方責任未按期提供借貸,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借貸方有權檢查、監督借貸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貸,借貸方有權收回部分借貸,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 (蓋章)

借貸方 (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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