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必備】安全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安全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安全合同 篇1

爲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安全合同 篇2

工程項目名稱:

委託人(甲方):

監理人(乙方):

爲指導和督促本工程安全工作,提高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訂立本安全監理協議書。

委託人的安全職責

一、 委託人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

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二、 委託人不得對監理人員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

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三、 委託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監理人的安全職責

監理人行政負責人對本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並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確定施工現場具體安全監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安全監理人員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從事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監理工作,安全監理人員須經安全監理業務教育培訓,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一、安全監理檔案的編制。

監理人編制的項目監理規劃應包含安全監理方案,並明確安全監理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應包含安全監理的個體措施。

二、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 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協議書。

2 審查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

3 審查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爆破工等特種

作業人員資格,督促施工企業僱傭具備安全生產基礎知識的一線操作人員。 4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督促施工單位檢

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製度。

5 審覈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

及應急搶險方案。

6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

三、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 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 對施工單位中的高危作業等進行巡視檢查,每天不少於一次。發現嚴重違規

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簽署複查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工程暫停施工令並報告委託人;施工承包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3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 4 複覈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並簽署意見。未經安全

監理人員簽署認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監理人員應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實施現場跟班監督檢查。

四、安全監理的資料管理

1 參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的資料管理和表式要求。

2 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工作

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總監應定期審閱並簽署意見。 3 監理人應增編安全監理月報表,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

工作做出評述,報委託人和安全監督部門。

4 使用音像資料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重要情況和施工安全隱患,並摘要載入

安全監理月報。

5 資料必須真實、完整。

法律責任

1 委託人有違反本協議書責任行爲,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

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 監理人有違反本協議書責任行爲,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

定限期改正,直至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本協議書作爲工程監理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爲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止。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 篇3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範圍:

4、 承包形式:總體承包。

5、 工程合同編號:

6、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_零人次以下。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3)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陳建國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趙自鳴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1人。

4)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定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定。

5)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7)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8) 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檔案和通報。

3)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5)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6)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7)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8)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 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確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5)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接地等符合規範。

16) 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7) 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18)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

18)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19)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20)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0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 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代表人 :

代表人 :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爲使物資供需雙方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相關法令法規:遵循甲方“滿足顧客,保護環境,珍愛生命,用我們的承諾和智慧雕塑時代的藝術品”的管理方針,明確雙方在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協議。

甲方(物資需方):中國建築一局(集團 )有限公司

乙方(物資供方):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出本協議具體要求,經協商後納入本協議。

2、對物資供方進行不定期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供方提出限期整改。

3、對拒不整改、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物資供方,將終止合作。

二、乙方責任:

1、供應甲方的物資在保證產品質量標準的同時,還應確保產品以及相關的全部銷售行爲符合國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有關環保與職業健康安全相關的法令法規要求。

2、供應化工產品時,應儘可能提供化學物資安全數據表、產品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等資料。

3、產品包裝必須滿足環保要求,並儘可能使用可循環材料以節約資源;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化學品應有警告標誌,並在出廠前對包裝嚴格檢查,確保無滴、漏、跑、冒現象。

4、產品運輸過程中,粉塵、噪聲及尾氣排放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定,有防揚塵遺灑措施。禁止漏油車輛進場、禁止車輛場內鳴笛。

5、運輸危險貨品應具有應急措施,特別是化學危險品的承運方,應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品運輸管理的規定。

6、乙方負責所供有毒有害包裝物品的回收,如:油漆桶、不可降解的化工物品等,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回收後的處理。

7、乙方負責對其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

8、乙方在運輸過程和進入甲方現場,必須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其他約定事項: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紙書寫,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爲本協議附件。

五、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貳份。

甲方:中國建築一局(集團 )有限公司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農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計算),爲明確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過程中堅持安全、優質、高效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若出現任何大小傷亡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民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因施工問題導致相鄰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3、在施工前後時間裏乙方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爲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爲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定,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