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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合同中的常見陷阱有哪些

當下,裝修市場可謂生氣勃勃,但各種裝修過程中欺詐現象也隨之愈演愈烈,特別是在房屋裝修合同中,許多商家在合同中設定陷阱,以下爲這一問題彙總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裝修合同中的常見陷阱有哪些

在簽訂標準的家家裝合同時,由於條款既多且雜,其中不僅有很多有關裝修的專業內容,而且還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內容,稍不注意,就會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別注意以下幾方面,這些都是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

1、 合同主體不明晰。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繫方法。這裏應注意一個細節,很多公司只蓋一個公司名稱的章,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並進行覈對。還應注意簽訂合同的裝飾公司名稱,是否與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係,並在合同上註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發生糾紛,一定要有裝飾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起訴備用,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人。

2、 裝修工程書面檔案不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部設計、施工圖紙,均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裝修戶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檔案不齊全,會給以後進行裝修帶來隱患。裝修戶應把以上三項檔案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儲存。

3、 雙方權利義務不清不全。合同中規定了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於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上列幾項:爲確保建築物安全,不能拆動承重結構的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房屋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如果在施工期間,該居室仍被裝修戶部分使用的,裝修戶應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在不妨礙施工隊正常作業的情況下,裝修戶可以隨時對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 培養項末加入合同。很多裝修戶在裝修前,對於裝修旨意已做出一個預算,並按此費用去選擇裝飾公司。目前在裝飾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一些裝飾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得很低,然後在形式後逐步增加,讓裝修戶無法再找另外的裝飾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後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裝修戶在合同簽訂時,最好經過多方瞭解,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費用與居室面積及施工項目所需的費用是否相當。對工程項目工程項目時,不考慮造價總是不補籤合同,裝飾公司工程做完後,趁機問天要價。因此,如果在減或其他因素,需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裝修戶與裝飾公司必須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5、 材料進門不驗收。位於裝修材料品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飾公司都建議裝修戶選擇“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那麼在材料供應上,雙方都應負一定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按約提供材料,並請裝飾公司對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時檢驗,並辦理交接手續。裝飾公司無權擅自更換裝修戶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協調,採取更換、替代等補救措施,避免以後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裝飾公司以裝修戶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爲藉口,拒絕修理或賠償。而對裝飾公司提供的材料,裝修戶應進行檢驗,一旦裝飾公司有隱瞞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施工的裝修戶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更換,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

6、 質量標準不清楚。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於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爲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做規定,一旦出了問題很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