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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範本參考

篇一:合同

2008年番禺城區( )綠化養護承包合同

供貨合同範本參考

甲方(業主):

乙方(承包商):

爲了進一步維護好番禺城區綠化建設,加強番禺城區綠化管理工作,爲廣大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在番禺城區範圍內由甲方負責管養的園林綠化工程承包給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具體細則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1、雙方:指業主和承包商。“一方”則指業主或承包商。

2、第三方:是指除甲方與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機構和企業。

3、服務:是指路樹、綠籬、灌木、時花、花壇、草坪、地被、宿根花卉的養護等服務工作,本含義中未列舉,但爲實現項目目的之必不可少的活動,均在服務之例。

4、服務費:指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因乙方提供服務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用。

5、本合同沒有專門解釋的用語,均須以實現合同的目的爲解釋原則。

二、服務期限和合同續簽

1、服務期限:合同承包期限爲壹年,即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

月31日止,除非根據本合同之規定提前終止或延長。

2、合同的續簽:乙方在合同期內能履行合同條款,在年度的考覈、檢查、評比中未出現和本合同有關發包方可解除承包合同的事件或條件,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壹年合同;否則,業主重新招選或按以後確定的其他方式重新選擇承包商。

三、承包範圍及作業質量標準

1、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具體見附表『附件一』。

2、養護質量標準及養護細則:執行“廣州市城市道路綠化養護管理質量標準”、“番禺區市政公園及各廣場綠地綠化養護規範實施細則”、“番禺區綠化養護管理質量評定表”。

四、服務費結算與支付

1. 服務費金額:合同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2. 以上費用依據詳見養護工程預算書『附件二』,養護工程量如有增減,按實際養護情況進行結算。

(1) 上述金額包括工資福利、獎金、加班費、材料費、管理費用、保

險費、稅收、利潤和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

2、服務費結算和支付方式。

(1)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8年10月1日前,每三個月支付合同 額的25%(不足三個月按實際天數折算),餘款待保養期滿經區相關部門結

算後付清。承包期間養護不合格的,按“番禺區綠化養護管理質量評定表”的標準扣分和計算罰款,並在相應的支付期中扣款。

(2)支付程序: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任何款項應匯入乙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甲乙雙方應向對方說明銀行結算帳戶的銀行檢索號碼、銀行帳號和帳戶戶頭。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後七天內,應根據適用法律向甲方開具完稅發票。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合同規定按期付給乙方養護費,如乙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完成養護工作,甲方有權拒付養護費,直至養護達標爲止。

2、甲方委託監理公司檢查、監督、記錄乙方作業的主要情況,協助處理乙方工作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3、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異議,可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必須在1天內回覆甲方。

4、甲方爲乙方提供一個消防水龍頭,以解決綠化養護用水,但用水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番禺區市政公園及各廣場綠地綠化管理規範實施細則”和“廣州市城市道路綠化養護管理質量標準”來養護所承包的綠地和樹木。

2、乙方要服從甲方主管人員和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的管理,包括但不

限於服務工作量、質量、安全等日常檢查、監督或評比等工作。乙方在養護作業期間不準亂停放機械、工具、材料,以免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

3、爲保證作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應符合行業安全作業規範,制訂完善的、嚴謹的、詳細的安全防護制度和措施,並嚴格遵守和執行。在實施養護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要穿着熒光衣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因任何安全防護事故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包括第三者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本公司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專業培訓,做到遵紀守法、持證上崗。承包期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案件和違反計劃生育、勞資糾紛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從事綠化養護作業期間,如損壞城市公用設施,必須作價賠償。 乙方有保護其養護轄區內綠化苗木和園林設施不遭他人盜竊和故意破壞的責任。發生綠化苗木和園林設施遭盜竊和破壞的,由乙方負責恢復,涉及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綠化養護作業過程中的用水、用電、機械設備(運輸車、吊車、路燈車、園林機械等)及有關各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要做好抗颱風等工作,如遇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花木損壞時,乙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做好災後苗木的清理等工作,甲方根據實際清理工作情況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新種植苗木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8、乙方必須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條例執行,給予員工購買規定的社會勞動保險,執行不低於番禺區人民政府頒佈的最

低工資標準。如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所引發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負責,甲方並因此有權取消本合同。

9、乙方要做好綠化養護轄區內的清潔工作,垃圾日產日清,保持綠地範圍內沒有紙屑、枯枝、碎石等雜物。

六、其它約定

1、在綠化管理區域內如有新增加綠地或綠化改種,由甲方統一規劃、統一品種、統一規格和質量,涉及的種植、遷移、修剪由甲方確定。新種植綠化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給乙方,養護管理費用按同類綠化養護合同單價結算支付。如有增減綠地或路樹數量,按養護合同單價和實際增減數量來結算。

2、日常的養護工作,乙方必須定點定人,並將具體地點、人員名單報甲方和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備案。人員配備標準是:一級養護3000㎡/人,二級養護3500㎡/人,三級養護4500㎡/人,時花養護400㎡/人。城區綠化養護人員分配表見附件三。

3、乙方每月要編寫綠化工作計劃,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填寫“城區路樹突發情況記錄表”、“城區綠化苗木生長不良情況記錄表”、“上次受檢項目表”、“城區遷苗情況表”,於每月上旬(5號左右)向甲方作養護工作情況彙報。每月月底接受甲方有關人員檢查和監督,對養護作業中不合養護標準和實施細則的養護問題,要及時整改。

4、乙方若不填寫好“日常綠化養護記錄”、“城區路樹突發情況記錄表”、“綠化苗木生長不良情況記錄表”、“上次受檢項目表”、“城區遷苗情況表”中其中一項的,每項扣0.5分。對某養護點甲方連續兩次(相隔時

篇二:供貨合同範本

篇一:供貨合同範本

供貨合同

甲 方(需方): 地 址:電 話:傳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聯繫人:聯繫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貨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單價和合同總價詳見附件《供貨明細表》。

二、 貨物交付

1、 供貨時間:乙方應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發出書面供貨通知後天內按照甲方要求將該批貨物運至供貨地點。

2、 供貨地點: 項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貨負責人:甲方委派 爲收貨負責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應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的收貨負責人,並辦理驗收、交接手續。乙方將貨物交付給任何其他人均視爲未交付,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包裝、運輸和裝卸:乙方負責貨物的包裝、運輸和裝卸並承擔費用,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地按時交付給甲方。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詳細瞭解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乙方送貨人員和運輸車輛應當遵守,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應當出具貨物的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等相關質量證明檔案(加蓋乙方公章),進口貨物還應當提供報關單等憑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收。

(2) 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面包裝當場查驗覈實。對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覈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3) 甲方有權從貨物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複檢。貨物質量不符合技術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退貨。

6、 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貨物、產品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檔案、使用說明及保修檔案、其他配套物品和資料等全部交付給甲方,由乙方送貨人員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之日即爲該批貨物交付之日。驗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貨的,乙方負責退換貨並承擔增加的.費用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 風險轉移:雙方簽字確認前,該批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此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 安裝

1、 貨物如需安裝的,由乙方負責在貨物交付之日起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工作,安裝、調試完成後,乙方應申請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貨負責人簽字確認;驗收不合格的,乙方負責在日內進行修復並重新提交驗收,如驗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退貨。

2、 貨物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 質量保修和售後服務

1、 乙方貨物的質保期爲 年,自貨物交付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

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7×24小時售後服務保障,售後服務電話爲: 。乙方貨物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日內派員到現場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 貨款支付

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計 元的預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的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 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 %,餘款作爲質量保證金,甲方在質保期滿後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2) 按供貨量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計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 後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 %,餘款作爲質量保證金,甲方在質保期滿後 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3) 其他方式: 。 2、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應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稅發票,發票擡頭爲: ,發票號碼應與稅務登記號碼相對應。乙方不得出具假 發票或用其他公司發票加蓋乙方公章頂替,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貨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時止,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工期延誤的違約賠償金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 貨物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彌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 合同解除和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與工程發包方之間的合同提前解除時,乙方應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第三方,並給予配合。如甲方未將本合同權利義務轉移,且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

4、 雙方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八、 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分支機構總經理 爲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補充協議、結算檔案、付款計劃、欠款說明等一切檔案必須由其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方爲有效,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 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3、 本合同附件作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補充條款:(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貨物應爲全新、未使用的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以及國家、地方和行業頒佈的現行質量標準、規範要求,如以上標準、規範不一致的,以要求較高者爲準。乙方應承擔的質量責任不以貨物是否透過驗收爲標準。

2、合同單價包含成本、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售後服務費、利潤和稅金等

全部費用,不隨價格波動或其他任何因素而進行調整。

3、上表貨物數量爲計劃用量,最終結算量以經甲方書面確認的實際供貨量爲準。 5

篇二:供貨協議書

供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係,經友好協商,特就購銷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商定結帳方式爲:實結。

1、甲、乙雙方每月對帳一次。

2、甲方與乙方結款依據爲乙方開具的發票和甲方的入庫驗收單。

二、乙方責任:

1、保證貨品價格公道,不高於國家規定的北京市區統一貨價。

2、保證貨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杜絕“三無”產品。

3、保證貨品質量並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出現嚴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質量問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沒收乙方所供貨未結全部貨款,以視處罰。

4、乙方要保證手機或坐機24小時通暢,便於甲方及時要貨與溝通。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送貨,如出現送貨不及時給甲方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責任。

6、協議期間如發生乙方法人變更等情況時,應提前通知並將更改後的有效證件傳至甲方備案,如乙方停業、外出等臨時情況出現送貨有變動的,要及時安排好臨時接替人員,提前通知甲方,並將轉交代理人員聯繫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貨需要。三、甲方責任:

1、按照每日需要貨品,根據使用部門提前下的申購明細單,庫房人員要提前八小時通知乙方要貨,並提供準確、真實的貨品名稱、品牌、規格及要求,便於雙方工作順利開展。

2、如遇緊急情況要貨時,甲方應至少提前30分鐘通知乙方,與乙方及時溝通,以準保作用部門需求。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開始生效,如乙方因單方問題想解

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所有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達不

成協議的,可向甲方管轄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執行中遇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纔可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篇三:供貨合同模板

供貨合同

合同編號:ar--20080120

供方:咸陽安潤橡塑有限公司需方:聯繫人: 王衛東 聯繫人: 電話(傳真):13389254394

029-83188695 電話(傳真):

爲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充分磋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

一、項目名稱、型號、單價、數量、金額:二、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1、供貨時間: 2、供貨地點及供貨方式: 正街70號招商局地下

停車場);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供方企業技術要求生產製造,同時供方保證按需方提出的協議供貨質量保證承諾條款履行合同。

四、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驗收時間: 供方安裝完畢後; 2、驗收方式: 供需雙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驗收;4、提出異議期限:安裝完畢後一週內;五、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供方提供安裝所需的附件,安裝工具由供方自行解決;六、售後服務、保修期:按國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配件責任規定》提供產品三包;供方對產品免費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雙方簽訂合同後,需方預付供方合同金額 30% ,即元,供方安裝完畢後經雙方驗收合格,需方在 七 天內結清餘款。

八、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違約方除按《合同法》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外,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1%(最高不超過5%)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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