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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餐飲合同模板合集8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餐飲合同模板合集8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XX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證號碼: XXX 聯繫電話: XXX

乙方: XX 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證號碼: XXX 聯繫電話: XXX

爲保證XX公司XX生產基地萬人員工食堂豬肉配送工作的順利實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採購生豬,乙方向甲方供給豬源。具體供貨時間、供貨數量以及個體重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商定。

第二條 生豬價格由物價局聯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場行情定價,當豬肉市場不景氣時,實行保護價收購。

第三條 交易方式爲乙方將生豬運往甲方指定地點屠宰場進行查驗、稱重以及資金結算,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無檢疫證明、未佩戴耳標和檢疫不合格生豬,如經發現乙方違反前述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此類生豬入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第五條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豬源時,甲方不得以其他爲由拒絕收購乙方生豬。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有效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約,合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合同內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拒不交貨、延期交貨、不按足額交貨或供

給不合格生豬,甲方拒不收貨、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須由另一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 爭端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說明

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 XX

通訊地址: XX

乙方代表(簽章): XX

通訊地址: XX

20xx年 7月18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會所舉辦活動的事項,進行了友好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項目

1、餐飲:

(1)自助餐()

(2)圍桌()

2、會議場地:

(1)一樓西餐廳+戶外休閒咖啡座(600㎡)()

(2)二樓大廳(200㎡)()

(3)二樓多功能會議室(40㎡)()

(4)二樓VTP包廂(50㎡)()

二、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點____分至____點____分

三、收費標準

1、餐飲:

菜金標準:_______RMB元/位,優惠價_______元/位

保證/預計_______人(桌)數:_______保證人數人,如未達保證人數按保證人數收費,

超出保證人數按實際人數收費。

2、會議場地:

會議室類別

面積

商家門市價(元/小時)

優惠協議價(元/小時)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餐飲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

場地租賃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

本次活動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乙方需提前3天(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繳納本次活動預付款,預付款爲總金額的50%金額,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本活動的定金。若活動取消,定金將不予退還。所有費用在活動結束後全部結清。甲方按乙方的消費金額向乙方提供有效發票。

甲方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五、違約責任

1、活動舉辦期間,乙方應服從會所工作人員安排,如對會所造成損壞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項目費用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該合同總額的1%。

六、不可抗力

由於無法預見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氣候,戰爭、地震、罷工、動亂或司法、政治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範圍的突發事件的發生,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執行本協議中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均可據此免除本協議項下責任,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法律效力

1、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補充和修改,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補充協議後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協議期間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若因特殊情況確須終止的,須由提出方提前一個月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經對方簽署終止協議後方可終止。

八、法律的適用及爭議的解決本協議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2、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地址:

負責人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地址:

負責人

簽訂日期:

餐飲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2、乙方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 ,經乙方同意後,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

4、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

1、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作息制度執行。

2、遇特殊情況,甲方需要乙方調整工作時間或增減工作任務的,須提前告知乙方。

四、薪酬標準與發放

1、薪酬標準:薪酬按每月

2、發放時間:薪酬一般於每月30日發放。

五、工作紀律

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照執行。

六、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事項:

七、協議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協議:

1、甲方不按時付給薪酬 ;

2、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中由於個人責任問題出現重大失誤、事故等。

4、在出現上述情形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均需提前一個月。

5、聘用合同到期仍需聘用的,可辦理續聘手續,否則聘用關係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協議,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九、其他

1、協議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2、本協議不得塗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爲 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日止,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

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

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鑑證(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5

甲 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兩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兩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兩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 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兩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兩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兩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3)兩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5)兩方簽訂本合同後,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造成本店的損失及不按本店的規章制度執行造成人員傷亡由肇事者負全責 .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6

甲方(僱用方):

乙方(受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於每週一至週五負責烹製甲方工作期間的伙食,一日兩餐(早餐和午餐)。

二、本僱傭合同期限爲一年,其中試用期爲一個月。試用期內,甲方負責採購伙食原料,並獨立覈算伙食成本,試用期滿後,由乙方負責採購伙食原料,但伙食收費標準必須遵照甲方覈定的成本價標準。

三、甲方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700.00元(人民幣大寫:柒百元整),工資報酬含安全意外保險。

四、甲方因臨時接待或週末加班需要用餐,經提前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相關安排,甲方承擔用餐的成本費。

五、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操作流程烹製,確保餐食的衛生、安全,若因違規操作不慎發生食物中毒或意外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若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乙方應當保證住宿期間的財產安全,防火防盜,因疏忽大意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當注意上下班途中自身的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事故,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八、甲方提前十日以口頭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僱傭合同;乙方提前十日以口頭方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僱傭合同。

九、乙方應厲行節儉,杜絕鋪張浪費,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費用。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可以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 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可以採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_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批發零售業、住宿服務業、餐飲業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五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餐飲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