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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紙箱銷售合同

甲方(供方):

關於紙箱銷售合同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抗壓重量數量

第二條 交款方式及期限

o需方自提

o甲方代運至_ , 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運費。

o甲方送貨至_ , 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運費。

乙方下單提貨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準備時間。

第三條 產品價格及計算方式

o 按個數計算 數量: 個 單價 元/個,總計 元,大寫:

o按平方米算 數量: 平方米 單價 元/平方米,總計 元,大寫: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貨物 日後,向甲方支付貨款,乙方如違約逾期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貨款本金及同期銀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貨款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市場價格超過5%,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調整價格。

第五條 產品質量異議

1.乙方驗收貨物時,如發現甲方所提供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嚴重不符合合同規定不能實際利用時,有權拒絕接收該批貨物。

2.乙方接收貨物後發現甲方交付貨物確有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收貨物後15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並且妥善保管該批貨物。異議書應當寫明該批貨物數量、合同編號、運單號、車號、接收日期等。如未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期限提出異議,則視交付貨物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3.合同簽訂後,解除合同需經雙方同意,任意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或無法定事由和合同規定事由無端不履行合同或致使合同不能實際履行,需賠償遵守合同一方爲履行合同所做準備之損失,並向合同守約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貨物金額30%違約金。

第六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者,及時通知對方後免責。

第七條 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賬號: 開庫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通信地址: 通訊地址:

標籤:紙箱 銷售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