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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個人房屋租賃合同集合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合同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它也是解決民事關係目前最好的方法之一。那麼寫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關於個人房屋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個人房屋租賃合同集合7篇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1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濰坊市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押金 元),按結算。

三、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小區供暖費、物業費、衛生費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六、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公司對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按年結算。年租金包含本年取暖費、物業費、寬帶費。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到期後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將押金如數返還乙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合同簽訂之日房屋電錶數爲 ,水錶數爲 個人房屋租賃給公司合同範本標準版合同範本。

四、房屋租賃期爲一年,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如甲方因租期違約,提前收回房屋,甲方返還乙方(自違約日起至租賃期結束)期間雙倍剩餘租金。若乙方因租期違約,甲方不返還乙方(自違約日起至租賃期結束)期間剩餘租金。如乙方欲續租,須在20xx年 月 日之前與甲方簽訂續租合同。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七、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爲,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八、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號,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 千 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爲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度、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相關規則,甲、乙單方在志願、公道、老實信用、等價有償準繩的根底上,經充分商量,贊同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恪守。

一、甲方誌願將座落在本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願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年內不變。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減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爲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則報經相關部分覈准,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的使用本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擔任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用度。因甲方耽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喪失的,甲方擔任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形成房屋或設備保護的,乙方應立即擔任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着設備,應提早___天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施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義務,以致該房屋發作保護,形成乙方財富喪失或人身損傷的,甲方應承擔賠償義務。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維修而發作的後果,則概由乙方擔任。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中止改裝修或增擴配備時,應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定向相關部分籌劃申報手續後,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緣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備保護的,單方互不承擔義務。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早___個月告訴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出該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喪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私自改動本合同規則的租賃用處,或使用該房屋中止遵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贊同,私自拆改動化房屋構造,或保護房屋,且經甲方書面告訴,在限定工夫內仍未改正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贊同,私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別人或互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公道理由,提早發出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領取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贊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發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續租用的,應提早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贊同後,重新簽署租賃合同,並按規則重新籌劃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出借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單方簽署後,單方應按規則向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請求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贊同的根底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轉租給別人,並應簽署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贊同看法,按相關規則籌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後,方可轉租。

二十、變卦或消弭本合同,請求變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應主見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籌劃變卦登記或登記手續。

二十一、合同發作爭議,處理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挑選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選1對待):

1。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羣衆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單方商量分歧,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度、省、市相關房屋租賃治理規則。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單方各執___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四、單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拜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拜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

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