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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租地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地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計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 年,自 年 月日 到 年月 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的原則,於每年的月 日繳納。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 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 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 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 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爲受益主體。

6。 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租賃期內有權對農田,利和電網的改造,在合同期結束後享有處置權。

2。 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 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 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解決爭議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租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爲了壯大村集體經濟,解決發展產業中缺村集體使用耕地瓶頸問題,終村三委開會研究決定,以村委員會的名義,從部分村民中長期租用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作爲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鑑定如下:

一、甲方長期租用乙方的耕地,時間定爲20xx—20xx年,到期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再定是否續租。

二、甲組用乙方的耕地定爲年公頃,一年租金爲次給三年的租金。三年後,租金隨行就市。

三、甲、乙雙方鑑定協議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收回出租的耕地,若收回,乙方必須向甲方交付甲方投入後的資金。

四、鑑定協議後,根據有效的土地經營權證或其他有效的憑證,算出甲方應付乙方的三年土地使用租金。即

面積:_______公頃X4000元/公頃X3年=________元。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經鑑定後,有法律效率。

甲方:村委員會

村委會主任:

乙方:村民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3

甲方( 培訓機構名稱 ):

乙方(學員姓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和《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立協議的條件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准予經營相關車型機動車駕駛培訓業務的許可證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不得委託中介機構招生,不得異地招生。

乙方承諾本人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的年齡條件、身體條件且沒有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已如實申告有關規定事項,並對其提供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等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條 培訓服務與收費項目

乙方學習的準駕車型爲 ;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駕駛培訓服務,培訓教練場地位於 。

培訓方式與收費項目

普通培訓 :乙方報名時一次性支付學費,甲方指定教練員,提前就培訓時間安排等事項與乙方協商確定,乙方按時參加培訓。收費項目:

(1)培訓費: 元;

(2)教材資料費: 元;

合計: 元(大寫: )。

預約培訓 :乙方向甲方預約培訓時間、學時、教練員、教練車,雙方商定後,甲方按時安排培訓,乙方按時參加培訓並按學時支付學費。收費項目:

(1)理論培訓費: 元,乙方報名時一次性支付;

(2)實際操作培訓費:按 元/學時標準即時支付;

(3)教材資料費: 元。

復 訓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部分分爲三個階段,每個教學階段結束後,甲方對乙方本階段的學習進行考覈。階段考覈不合格的,甲方確定應當增加複訓的內容和學時,乙方免費參加複訓。

繼續培訓 :乙方科目考試不合格需要參加繼續培訓的,甲方按照繼續培訓實際學時和實際執行價格標準的80%計收繼續培訓費。繼續培訓實行計時收費,乙方按實際學時即時交納培訓費,甲方不得預收繼續培訓費。

特殊培訓: 乙方有其他特殊培訓需求的,其培訓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特需服務內容協商確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條 收費與退費規定

甲方應當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價單位、基準價格、實際執行價格、繼續培訓實際執行價格)、檔案依據和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投訴電話:*****)和社會監督。

甲方應當按照省、市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收費標準收取培訓費,並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不得委託中介機構或教練員代收代繳培訓費。

甲方不得代收代繳與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相關的考試費、補考費,乙方應當自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納。

培訓結束後,甲方或教練員不得強行組織乙方參加考試場地考前適應性練習,更不得以此收取乙方費用;乙方自願參加考試場地考前適應性練習的,乙方自行向考試場地經營單位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或教練員不得代收代繳。

在培訓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提出中途退學時,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培訓學時和實際執行價格標準計取應收培訓費,將乙方交納的培訓費扣除應收培訓費後如數退還,教材資料費不予退還。

在培訓期內,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規定科目培訓的,甲方應當將培訓費全額退還乙方,教材資料費不予退還。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當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經營類別、培訓範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教練員、教學場地、監督電話等駕校基本情況。

甲方應當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進行學時制培訓,建立學時預約制度,並向社會公佈聯繫電話和預約方式;應當建立教學日誌、學員培訓檔案,做好培訓記錄,向經培訓考覈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

甲方應當爲學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教練車、教練場地及教學設施設備,發放正版培訓教材;不得采取異地培訓、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培訓活動,不得允許非本單位的教練車輛以其名義進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活動。

甲方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培訓時間。甲方應在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爲乙方辦理培訓檔案並安排乙方參加第一階段培訓;乙方科目一考試合格並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後,甲方應在 日內安排乙方參加第二階段培訓;乙方科目二考試合格後,甲方應在 日內安排乙方參加第三階段培訓。

甲方或教練員應規範使用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時計時管理系統,將學員計時培訓IC卡交由學員本人保管,不得代替學員刷卡,不得使用“跑馬機”、“讀寫器”、“一拖二”等非法手段虛報、瞞報學時,應當如實、規範填寫教學日誌和培訓記錄,不得擅自減少學時和培訓內容。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機動車駕駛培訓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規範、安全、文明施教。在駕駛培訓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學員人身安全。

甲方或教練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有損害學員利益的“吃、拿、卡、要”等行爲,不得接受學員禮品或宴請。甲方設立舉報投訴電話: ,受理學員投訴和舉報,並在三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學員。

提倡學員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員意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爲學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在培訓過程中,乙方受到甲方或教練員不公正對待或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或更換教練員;發現甲方或教練員在學時計時中有作假行爲時,乙方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糾正。

乙方應當自覺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學時,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階段結業考覈;按規定認真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認真核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無誤後由本人簽字確認。

乙方應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培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教練員指令,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在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情況下不得駕駛教練車。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從教練員指令或擅自駕駛教練車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乙方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學員計時培訓IC卡,不得將IC卡交由甲方或教練員保管。每次參加培訓時乙方需持本人的IC卡透過駕駛培訓記錄儀如實記錄自己的培訓學時。任何一方虛報、瞞報學時,另一方給予協助或配合的,各自承擔己方損失。

乙方應當遵守與甲方約定的培訓時間安排,按時參加培訓;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培訓的,乙方應當提前通知甲方,並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培訓時間。

乙方發現甲方或教練員存在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爲的,可向當地駕培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受理電話: ),應當提供真憑實據和聯繫方式,配合執法人員依法查處。

乙方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以通知書、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等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保持雙方聯繫暢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招收學員宣傳中發佈虛假資訊或不實承諾,或在駕駛培訓中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教練車、教練場地及教學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損失並全額退還培訓費。

甲方在道路上進行培訓活動時,不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由此發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損害乙方利益,教練員對學員有“吃、拿、卡、要”行爲或謀取學員其他利益的,一經查實,甲方負責人應當向乙方道歉並退還不當得利,同時爲乙方更換教練員。

因乙方提供虛假承諾、未如實申告規定事項或提供的報名材料不真實而造成的損失或後果,由乙方承擔。

《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爲三年,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有效期內完成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或後果,由乙方承擔。

協議履行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和解除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完成全部培訓,甲方向乙方頒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在培訓期間提出中途 退學,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退還培訓費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因自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培訓的,甲方按約定將培訓費全部退還乙方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未完成培訓或考試未合格,超過有效期後,本協議終止。

6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國家法律、法規調整必須解除的,本協議解除。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一致的,經雙方同意可向濟南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受理電話:*******)。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還可:

(1)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雙方協商確定的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並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執一份存入學員培訓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身份證號碼:

服務電話: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租地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爲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大小爲 畝, 長 米,寬 米 ,形狀爲 形。

二、租期

租賃期限爲自201年月日 至201年元,付款方式: 年租金籤日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種植農作物),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用來種農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間發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負擔。

六、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

方。

七、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

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 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違約金。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九、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如有村民對乙方在租期內阻擋乙方經營該塊土地或產生土地糾紛問題損害乙方經營的農田,由甲方負責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 )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 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爲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 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6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塊土地租賃給乙方,該塊土地面積共____畝,四至詳見附圖。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爲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權利與義務

該土地的租金爲每年每畝人民幣800元,年租金計___元,如租賃地塌陷,導致不便澆灌種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並透過雙方認可的手續作爲合同的附件。其餘部分待7月1日(麥收後)10日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乙方:(1)享有該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權。

(2)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有權租賃土地上建設臨時性建築。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有關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賃土地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如果一方不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強制徵用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國家如有對乙方的其他補償,仍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其他行爲,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租賃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應按總承 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

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透過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該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7

租賃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至甲方 土地投資項目,租賃房屋及場地以事生產的相關事宜簽訂《租房租地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範圍:甲方將如下廠房、場地及相關設施等租賃給乙方:

1、租賃界限:。

2、房屋間,建築面積平方米。

3、場地面積畝(其中已建設廠地平方)。 以上租賃物的功能爲生產用房。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賃甲方上述房屋、場地使用 年,使用年限至 年 月 除政府統一規劃搬遷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無權收回房屋、土地。

第三條、租賃費用:乙方租賃甲方上述房屋、場地,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費用:

租金:

1、租金: 。

2、租金先付後租,第一次支付租金日期年月日,支付元,以後租金每年月日支付。

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需辦理恢復供電手續,將電力恢復供電至租賃場地,辦理恢復供電手續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其中變壓器的購置費由乙方支付),等乙方結束廠房內部管、線路安裝後,保證乙方今後正常用電。

(2)、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對該房屋、場地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義務:

(1)、乙方按時按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所述之費用。

(2)、乙方在合同到期後,如未續約,則乙方對房屋內部自行安裝的裝修材料等,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按照能搬則搬的原則自行搬走;不能搬走的,則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中乙方如遇政策問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則甲方在扣除已履行天數的租金後,退還剩餘未履行天數的租金給乙方。

2、租賃的前五年中乙方如遇政策和其他相關問題未能繼續履行合同,則乙方架設變壓器的相關費用在扣除折舊費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若租賃期限滿五年後,甲方無需支付給乙方架設變壓器的相關費用。(折舊費計算方式:架設變壓器的相關費用×10%×使用年數)。注:當年不計入使用年數。

3、合同簽訂後,甲方需將房屋內的物品、場地上的機器及沙子等相關物品進行清理和搬運,清理和搬運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後期房屋、場地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負責。

租地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爲了活躍我村民組經濟,使村民得實惠。村組決定將在姜垌村民組寨南(崗莊村寨子南面)40畝承包地,(西至周莊二隊地邊,北至崗莊寨牆,東至大路邊,南至大路邊)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在這塊地上種植各種花草及作物,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機井一眼。不會因天氣乾旱而造成糧食欠收,無論在此地做什麼都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畝租金 元,每10年合計爲 元。 畝地10年的租金合計爲 /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人民幣:元)。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

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轉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築。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陳文科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概況

1.租賃土地的位置:村組

2.該地標的土地,靠東爲:,靠西爲:,靠南爲:,靠北爲:。其中,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摺合約 畝。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於乙方承建種植養殖合作社

4.租賃期限:20年

5.租賃金額: 元/(年·畝)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並在本協議生效後將該地標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理權、使用權一併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地標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權利,但不得從事與使用功能無關的活動,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

2. 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礦石、建築材料製造與銷售,石材、磚瓦、水泥、混凝土製造等,甲方不得無權終止協議,如有違約行爲,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並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4.租賃期滿後,乙方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但乙方應按該協議規定的租賃金額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的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 協議期間乙方的建房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乙方租用期限內可以轉讓承包經營,租期不變,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協議的實施。

3.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逾期天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協議,所交納租金不予退回。

4. 如遇國家徵收,林山的徵收款歸各收益戶,其餘租地內等一切賠償設施款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租賃金額爲:大寫:¥:

元。本協議租賃金額已包括該地標土地範圍內所繳納的各種費用,按年支付。

五、 付款方式:協議簽訂3日內,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其餘元在前付清。

六、 租賃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自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