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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養護合同書模板

篇一:路燈養護合同書

路燈養護合同書模板

路 燈 養 護 工 程 合 同 書

工程編號:

業 主:

承包單位: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根據 範圍內道路的路燈養護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結果,甲方委託乙方養護管理該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雙方投標檔案,爲了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養護範圍:

1、工程名稱:2、建設單位:3、建設地點:4、養護範圍:二、養護作業質量要求:

1、按《*****市政設施管理條例》。

2、做好防汛防颱工作並及時反映情況。

3、做好養護工作量月報表年彙總臺帳。

4、接到承包地段投訴電話和新聞輿論批評,應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和資訊回饋。

5、規範作業,文明作業,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各級領導的檢查和社會輿論和監督。

6、養護範圍中明確的全部路燈、電纜防盜養護項目,包括附屬物的保潔和維護,電器設施及管線的保護和管理,還包括該道

路現己被盜電纜、設施、設備的修復(除上年度承包範圍內),中標後20天內全部亮燈100%。

7、養護作業中,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擔;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8、籤主合同時中標人需交合同總價的15%履約保證金。

三、養護經費:

1、所有費用包乾(包括:人工費、機具費、材料費、設施維護費),總計一年養護費用(大寫) (¥: 萬元)。

2、包括養護範圍中明確的全部路燈,電纜防盜養護項目,及附屬物的保潔和維護,電器設施幾管線的保護與管理;該道路現在己被盜電纜、路燈杆等設施、設備的更新(數量以現場踏勘爲準);所有路段交叉口的高架燈;綜合抗災費、安全生產的相關措施費用幾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四、養護期限:

本路燈設施及電纜防盜工程期限爲養護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

養護管理實行百分制考評,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可計取當月養護費,得分在90-75分(含75分)按所得分百分比支付養護費用,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當月養護經費的一半,連

續二次,終止養護合同。付款根據簽訂合同費用,按每月考評結果個月發放一次。

六、其他:本合同未詳之處以招標檔案和乙方投標檔案爲準,發生經濟質量問題糾紛事,請有關部門調解和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養護合同期滿結清養護費用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代 表:

聯繫 人:

日 期: 乙方(蓋章): 代 表: 聯繫 人: 日 期:

篇二:路燈維修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路燈設施管理及維護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範圍及內容

1.工程地點:

2.維護內容:

3.維護數量:路燈套,被盜電纜恢復 米(以撥付管護費用爲準)

二、合同費用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金額說明:金額中包括路燈日常維護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各項費用。

三、維護期限

本工程維護期限爲合同

簽訂之日起三年。

四、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以及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維護,甲方有權對乙方管養行爲進行指導、監督,乙方須設立24小時保修電話,並有專人負責接聽,並按保修登記安排維修,維修時限48小時。建立保修臺賬,在辦公室須設立路燈公佈圖。

2.管養期內,乙方應確保照明設施完好,達到設計要求。每日按季節變化及時開、關路燈,晚上照明時間根據個行政村村委會決定,保證正常執行和亮燈率在95%以上。

3.乙方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爲上崗工人配置統一的工作服和反光套袖,自行解決安全作業問題,在進行養護作業時必須認真負責、注意安全操作,如發生任何意外,事故處理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維護人員須自覺學習安全法規,強化技術訓練,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技術水平。在維護搶修過程中,應持證上崗,如駕駛員必須持有大型車輛駕駛證和駕駛特種車輛資格證,路燈維護人員必須持有電工證等。

5.及時巡查燈具設施緊固情況,防止燈具脫落,防止線路短、斷路或漏電現象。如遇突發事件,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燈杆、燈具、線、纜等損壞事項,如車輛碰撞、第三方施工破壞、人爲破壞等因素,乙方另行收取費用。

6.遇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暴雨等)、重大節日、重大慶典活動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增加人員上路巡查,並且服從委託方調度。

7.施工時應保持路燈現場衛生環境不影響交通,同時上杆操作應注意杆下及作業場地安全,不亂扔安裝器材與配件,施工維護現場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夜間應有警示燈或照明燈。

8.每逢節假日,如元旦、五一、國慶、春節及政府要求的特別日子,甲方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另安裝燈飾時,乙方應積極配合,若由乙方施工,應按甲方要求施工、管理。

9.需要更新設備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10.乙方因維護工作的需要,查閱複印原圖紙、檔案等資料的,甲方應積極協助,提供方便。

五、不可抗力因素

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2.乙方提出的設施、設備維修計劃或報告,如因甲方拖延而無法及時實施,造成設施、設備損壞,影響維修質量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維護費,每延期一日按維護費總額的 3% 支付乙方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 20% 的違約金。

七、付款方式

每年度維護費分兩次支付。合同簽定後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合同年度維護費用的50%,其餘養護費每6個月支付一次(一個合同年度的50%)。

八、其他事項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友好協商不成、不願提請爭議組評審或者不願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選擇下列第 貳 種方式解決: (壹)提請 /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 四 份,正本雙方各執 一 份,副本雙方各執 一 份。

甲方:(蓋章單位)乙方:(蓋章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篇三:路燈維修合同

路燈維修合同

甲方:博山區城東街道辦事處

乙方:

今有甲方所轄片區內路燈維修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施工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維修片區內損壞路燈及長明燈。

(二)質量標準:恢復正常照明。

(三)結算方式:根據實際人工數(120元/人)及材料費結算。。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如期完工後,甲方付清。

(五)工期要求:開工、竣工時間:自2013年7月21日至

2013年7月25日。無特殊情況逾期完工,乙方應進行相應經濟賠償。

(六)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若施工中出現安全問題、損失及責任(包括對行人及其它非施工人員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七)工程保修:所用材料質保期一年,期間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維修。

(九)其他:(1)如有損壞小區設施的,乙方應及時維修解決。否則甲方將按照維修費、損失費的兩倍價格從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本着‘先安全,後施工’的原則組織施工。對於安全防護及安全設施不到位的,乙方必須立即整改。(3)施工中甲方負責協調外部關係。

(十)如有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辦事處財稅所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