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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

電力這個行業是危險係數較高的行業,從業人員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希望對您有幫助,上公文站,發現學習。

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

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一

電力事業是個充滿危險的工作,但只要掌握電力執行規律、時刻保持安全生產的警惕性,防微杜漸,認真對待每一次工作任務,是完全可以馴服“電老虎”的。我們手裏的《安規》和種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就是給這隻兇惡的“電老虎”設計的層層牢籠和枷鎖。這次事故,正是因爲參與工作的人員對於已經“馴服”的“電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爲多年不發威的“電老虎”就真的成爲“病貓”了。根本沒有把電力系統執行維護工作的危險性看在眼裏,這無異於擅自開啟關押“電老虎”的牢籠和枷鎖,這隻兇惡的“電老虎”當然不肯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

透過學習,我主要有以下幾點心得: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爲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後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裏。

2、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於戰爭。因爲戰爭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爲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鬆鬆散散、各自爲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羣死羣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於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後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着安全生產法的頒佈,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後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後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痹大意,爲了家庭的幸福、爲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二

日前,我班組織學習了《**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電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確的停電、驗電、掛接地線。事實再次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爲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透過學習,再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行動中。

透過學習,現總結如下:

《**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

1、業人員嚴重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的情況下進行上杆作業,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對線路設備不熟悉(該10kv線路隔離開關錯接線)。日常對設備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時,判斷缺陷不準確。日常的設備巡視過程沒有認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沒有及時解決,爲此次的事故埋下了嚴重的導火索。

3、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流於形式,現場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險點(現場該線路上有8家雙電源用戶)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形同虛設。

4、安全工具,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實到位,對絕緣棒,驗電器等絕緣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該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透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設備全過程管理以及事故通報的學習,提高我們的安全思想素質,做到安全無小事。

電力安全事故反思總結三

4.25事故發生以後,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沒有人員傷亡乃是僥倖中的萬幸,大家同事一場,無論在工作中有什麼過節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麼程度,我想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事故發生,更不會有人竊喜和埋怨他們。事故已經發生了,給企業帶來上千萬的經濟損失,也給千家萬戶的家庭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如果要是我。我會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責,可是事故發生後我們看到的很讓人寒心,當事人的臉上滿是開心的張狂,還自稱自己是什麼主角,接見了什麼領導,什麼領導對她們怎麼關心等等,還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當大家對他們都產生反感時,依仗領導撐腰,厲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組要整頓,但是包括當事人在內的領導們不該整頓整頓自己的思想嗎?

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對設備及電力線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進線櫃停電以後,上級110千伏過來的電仍然有電。

二: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搞好確認制。在操作以前沒有看到35千伏進線櫃的來電顯示信號。

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沒有聽到上級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設備本身存在缺陷,沒有帶電打不開櫃門的聯鎖裝置。

五:作業人員業務水平有限,危險源辨識能力差,既然驗電後證明櫃子有電,就不應該進行任何操作。

六:與同事關係不和,帶情緒作業。

這僅僅是對事故個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緒,只是爲了下一步工作進展順利,當然領導說他們是業務骨幹,如果換了我們,很可能還不如他們。是的',這一點沒有人能肯定的否認,但也不能說得那麼絕對,說不定因爲自身業務不好,能多一步確認,或少一步操作。領導的話是有偏見的,是帶着袒護當事人的情緒的,可以理解,再說死裏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願意對她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針對此事,班組要進行整頓了,要不停地查崗,不停的學習(這一點是好的)進行鍼對的結果就是班長以上的領導們都不必幹活了,都是指揮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職工”監護,新進入的職工操作,那麼該幹活的,該處於危險的都是沒有關係,沒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飯容易麼,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學,長大了好好的拍馬屁,他們才能吃得開。

事故發生以後,還是要開會,還是要寫心得,是應該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見,不要有什麼疑慮,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說錯了什麼話會得罪領導,那比出事故危險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題,領導也不會讓他說話的,“下一個,下一個,制度沒有學好!”,所謂的制度不過是養着他們賺錢的工具。可是出了這樣的事情,領導從上到下還是很生氣的,不是對當事人,是對整個與電有關係的工人,不在規定時間寫心得的要實行強制罰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嚇壞了,都草草應付了事,審批全體重寫,不夠深刻。

事故讓我們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說實話,我們的業務水平真的很差,危險源辨識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識也很差,這讓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別人手中,工作要會幹,工作中要膽大心細,還好搞好同事之間的關係。

工作建議:一,建議領導幫助我們組織業務學習,反事故演習,只要把業務水平搞上去,做一個合格的工人,無論獎懲考罰我們都願意,

二,針對個人生理條件及業務水平,適當調節班組成員,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設備缺陷,多巡檢,使事故防患於未然。

四,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公正無私,使工人快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