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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今年,我們透過積極創建“大調解”機制,以“大調解”建設爲平臺,努力做好來信來訪和糾紛處置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羣體性矛盾,爲街道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司法所大調解工作總結範文

2017年我街道各級調委會共調處羣衆各類民間糾紛80餘起,涉及人數520餘人,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6.8%。其中羣集性來訪13批,涉及人數350餘人;個體性糾紛67件,涉及人數104人;涉及企業改制、徵地補償、拆遷安置、勞動保障、低保就業等各類社會矛盾以及一些個體性問題。同時,我所參與集中處理了“三路一橋”歷史遺留問題、楊村兌付糾紛、岔道、大聖社區安置房分配糾紛等重大糾紛。

1、完善“大調解”工作制度建設。

一是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由社區主任、治調主任參加的工作例會;每週由各社區反饋穩定工作動態;基層居民小組綜治協會會員隨時反饋不穩定資訊。透過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矛盾糾紛資訊、動態,並及時做出處置預案。

二是領導週三接待日製度。堅持實行黨政領導週三輪流值班接待羣衆,並實行首問負責制。對羣衆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限時解決,並跟蹤督辦。對於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羣衆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

三是接待登記制度。對羣衆的每一件來信來訪,街道調處中心都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並填寫分流交辦意見,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由相關職能部門限期辦理,辦理結果告之調處中心備案,調處不成的及時迴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透過其他渠道解決。四是限期處理制度。根據各類不同社會矛盾糾紛,分別制定調處完成期,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對其調解的糾紛都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調處不成的及時迴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透過其他渠道解決。五是重大疑難糾紛請示報告、會辦制度。

對政策性較強、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各類重大的疑難糾紛,都由調處中心及時向分管領導以及街道主要領導報告,研究處置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會辦,儘可能妥善解決社會矛盾。六是督查回訪制度。爲提高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矛盾糾紛的調處水平,對矛盾糾紛分流後進行跟蹤、瞭解、監督並指導,掌握調處情況,今年下半年,我們在岔路社區建立了“糾紛評議室”,邀請糾紛當事人的鄰居、街坊作爲居民代表參加糾紛調處的旁聽,讓他們“聽身邊事,評身邊人”,聽取羣衆對矛盾糾紛調處結果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總結、反饋,一方面促進了居民道德素質的提高,另一方面促進社區形成好的風俗習慣。七是考覈獎懲制度。將“大調解”工作納入街道對各社區、部門和單位的千分考覈。對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處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糾紛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追究相關部門、個人的責任。

2、健全“大調解”長效執行機制。

爲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運作機制,街道加強“大調解”機構成員單位的分工協作和整體聯繫,突出強化在矛盾糾紛的處置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規範的工作流程。爲保證“大調解”機制的有序運作,街道根據糾紛處置程序,及時制定了“大調解”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了羣衆來訪、接待登記、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調處、結案歸檔、跟蹤回訪七個工作流程,詳細制定每個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體工作部門,確保了“大調解”工作在實際的執行中有章可依,規範有序。

二是建立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今年3月,街道黨工委下發了《關於矛盾糾紛、羣衆來訪事項移送和歸口調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調處中心成員單位的分工和協作,形成矛盾糾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的“調處—分流—會辦”三段式糾紛處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街道按照上級要求的“預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會、每週不穩定資訊上報以及糾紛資訊的快報制度,認真疏理本轄區內近階段存在的.不穩定隱患,研究處置方案。

同時,爲改變糾紛找上門、有糾紛纔去調解的被動局面,變被動爲主動,掌握矛盾糾紛的隱患,司法所幹警深入羣衆的家中,與羣衆談話、座談、溝通,瞭解他們的想法和意願,及時排除隱患或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制宣傳,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去年以來,由於上下聯動很好地執行了快報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處置了岔道社區圩塘、圩村集體土地佔用問題,宋村、趙村羣衆要求儘快拆遷問題,中前社區徵地兌付等數起羣衆性矛盾。四是建立職能整合的調處機制。大調解中心在糾紛調處中,專門建立起多個部門職能整合的調處工作機制。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等街道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會辦、督辦,相關職能部門整合優勢,積極參與。例如:馬山、中前、楊村社區羣衆反映徵地補償安置問題、都是在調處中心經過一段時間的排查疏理後及時上報黨工委、辦事處,在街道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訪、土地、拆遷辦等相關職能部門,針對羣衆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逐一研究討論,最終制定出統一的答覆意見。統一口徑,逐門逐戶向羣衆答覆,反覆向羣衆講明政策。由於工作細緻到位,各項資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員力量集中,較爲妥善地處置了數起羣衆性上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