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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通用5篇)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通用5篇)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又將迎來新的工作,新的挑戰,此時此刻需要爲接下來的工作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做好工作計劃可是讓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1

根據街道提出的關於社區對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現就我社區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及做法。

一、任務目標

在全社區範圍內全面開展精神病調查摸底,建檔立卡,康復、治療,實施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並接受上級機關檢查驗收。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同志任組長全面開展工作。

2、搞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康復治療試點工作。

3、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將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社會化工作體系,以社區管理爲依託的服務網絡。

4、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和社會各界都要關心、幫助、尊重精神病人,管好精神病人的生活和治療。

三、工作流程

根據經驗,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流程大體上爲:

建立社會化工作體系——制定規劃——培訓人員——摸底

調查——建檔立卡——落實措施——總結評估。

四、具體做法

1、成立以衛生站鄉村醫生爲成員的精防康復工作技術指導站,負責精神病防治康復日常工作,搞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配合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送往醫院診斷及治療,康復訓練。

2、建立社會化工作服務體系,切實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充分利用技術資源,發揮基層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的作用,爲精神病人提供醫療、康復等方面的服務。

3、做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全面準確掌握社區精神病患者基本情況,重症輕症,陣發性,先天性,後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遺傳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種疾病引起的病史調查,並按規定時間填寫各種調查報表。

4、篩查重症患者,對精神病患者,有診斷治療指南的送往康復醫院治療,普及精神病衛生知識,創造接納精神病人的良好社會環境,爲精神病人就業提供條件,幫助解決他們有生活生產中的實際困難,從而順利迴歸社會正常生活。

5、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用基層精防康復工作人員統一培訓教材,對社區衛生站醫生和志願工作者及家屬進行培訓。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2

爲進一步落實《國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務規範(20xx版)》和《20xx年萊州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覈辦法》,加強本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範管理,推經重大公共衛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686”項目)順利開展,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20xx年管理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和鞏固我院精防隊伍,固定專人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建立村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建立起以慢病院-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爲主幹,以家庭爲依託的精神病康復體系和三級防治網絡。

二、認真學習“686”項目,根據項目要求和分工,認真開展項目工作,確保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重大公共衛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工作。

三、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在市慢病院的定期督導、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下提高管理工作能力,開展精神康復技能訓練,促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復。

四、加強基礎管理、個案管理和檔案資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登記、管理和上報工作,建立完善患者登記本,各種報表及時、準確。

五、加強健康教育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工作計劃,設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宣傳欄內容,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經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疾病患者護理知識。

六、在鎮村兩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的基礎上,認真開展患者篩查和分級管理,定期交流,溝通患者康復情況,幫助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切實做好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務與管理工作,加強與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資訊交流工作,加強部門間協作與配合。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3

爲貫徹落實《中共申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1年》,進一步促進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順利開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人員的管理治療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掌握所建檔案居民患重性精神疾病人員情況,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

(一)對所有的重性精神疾病人員建立電子化管理資訊檔案;

(二)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和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定期隨訪和治療。

(三)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康復指導,接受康復服務指導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0%.

(四)開展以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爲核心內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

二、工作範圍和內容

(一)工作範圍

在有專業指導下社區已建立電子居民健康檔案的人羣中開展工作。逐步擴展至全辦事處所有居民。

(二)工作內容

1、建立和完善當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隊伍,負責管理治療工作的指導檢查、重性精神疾病的評估、管理治療、隨訪、管理和相關資料收集整理。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依據己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對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進行登記,並由精神科醫生診斷複覈和進行危險性評估。

3、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能力。對相關人員開展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區管理知識和技術的培訓,規範重性精神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標準,提高追蹤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4、定期隨訪。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至少每季度隨訪1次,每次隨訪要詢問病情、瞭解治療情況,對用藥、康復等進行健康指導;每季度對管理的患者進行1次評估。對患者的全年隨訪及管理率需達到100%,提供健康行爲指導的比率達到100%。

5、開展宣傳和健康教育。開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重要意義的宣傳:加強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促進居民對此項工作理解、支援和配合;透過大衆化的資訊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衛生知識健康教育,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4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試行)》等相關規定,爲確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爲的有效機制,確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費治療,減輕精神病患者家庭負擔,排查新發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爲的發生,結合我院實際工作,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

按照服務規範和指導方案的要求,做好村防保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爲的發生。

二、定期對所轄精神病患者排查,發現新患者。

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村醫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資訊(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爲的控制力,並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並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三、爲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康復指導。

及時爲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四、每季度爲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做病情評估。

防止患者發生傷人毀物事情發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爲確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並做危險性評級。評級共分五級,對三級以上的患者重點管理,監督其及時服藥、必要時住院治療。

五、對精神病患者定期隨訪。

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知識、用藥和家庭護理技巧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六、重性精神病送藥。

由專業精神病醫院確定患者服用藥物,衛生院定期指導患者監護人,明確服藥次數、數量按醫囑服藥。每年至少四次給精神分裂病病人發藥。

七、對危險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

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爲者爲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長春市心理醫院或者其它省內專業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如確定爲精神病患者,進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

社區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計劃5

爲落實國家《20xx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範》和《20xx年度赤山湖管委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爲確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爲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爲,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爲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中心主任戴雙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組長,成員有許發平、步海峯、李雙根、鄭霞、李葉根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許發平爲專職管理員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日常訪視、計算機數據維護工作實施。步海峯:具體協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標:

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達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年度計劃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統一進行規範化檔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導率95%以上,年度健康體檢率達到95%。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桂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爲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爲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透過合作醫療報銷,網格化入戶服務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資訊,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爲的控制力,並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並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範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爲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項目,另根據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檢查,體檢結束後及時告知體檢結果,並提出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