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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校車老師工作計劃(精選6篇)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不經意間,我們又有了新的工作,現在就讓我們好好地規劃一下吧。那麼如何做出一份高質量的工作計劃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校車老師工作計劃(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2校車老師工作計劃(精選6篇)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1

本學期我校有乘車學生八百人,校車6輛,爲杜絕乘車的安全問題發生,學校將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管理。

一、聘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優秀駕駛員,成立車隊,聘用艾中亞爲車隊長,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及駕駛員思想教育工作,車隊長的工作向校車安全主管領導負責。

二、明確責任人,校長對校車安全工作負總責,併成立校車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兼任小組長,一名副校長分管安全工作。

三、對車隊長、駕駛員、跟車教師、班主任、每日值班教師的安全工作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並定期考覈。(見“車隊長、駕駛員等的職責與考覈”)

四、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後的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考覈內容之一)

五、爲杜絕學生乘錯車、漏乘車現象,加強每日、每班次乘車人數的核實工作。(具體方法見“值班教師職責與考覈”及“乘車學生人數覈實表”)

六、根據實際情況,跟車教師選出每班次的學生車隊長、各站點的小站長,並落實學生車隊長、站點站長的職責。

七、每輛校車的駕駛員與跟車教師共同制定每班次各站點的接送時間,目的是①控制駕駛員超速;②便於學生及時到站和家長及時接送。

八、加強校車安全工作的培訓與教育:每星期一上午9:00召開校車安全管理會,參加人員有校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駕駛員、跟車教師;星期二中午爲學生車隊長培訓會,參加人員有主管負責人、全體學生車隊長。另外,跟車教師與車隊長根據需要,不定期的召開各班次、各站點學生小站長培訓會,以培養各小站長的管理能力,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與責任心。在每星期的班主任會議中,總結安全方面的經驗,指出存在的問題。在每日的晨會課上,班主任都會不厭其煩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安全意識,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加強學生胸牌佩戴的管理。

十、加強中途學生離校管理。學生中途離校需有班主任簽寫的離校證明。

十一、加強對乘車過程中重點細節的管理與檢查,比如車到站時,車要完全靠邊;跟車教師應先下車;有過馬路的,教師要送過馬路;車在行使過程中杜絕學生在車內走動等。

十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經常性跟車瞭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總之,爲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必須做好每一細節,防微杜漸,堵住安全隱患,確保每天每位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2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檔案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爲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隨車照管員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於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係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隨車照管員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2.健全乘車管理網絡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週召開一次隨車照管員、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週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隨車照管員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週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後的檢查工作。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3

爲了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全縣中小學生和幼兒以下統稱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確保全縣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車使用安全,依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安全管理和校車管理使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原則,立足長效管理,進一步增強管理意識、服務意識,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協調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制,減少和避免學生交通意外,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管理制度

一、准入和退出制度。

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依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實行車輛戶籍化管理。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和管理條件的專用校車核發校車標牌,配備統一的校車標誌燈、停車指示標誌,安裝有行駛記錄功能的校車衛星定位裝置、行車記錄儀及車內視頻監控系統,以及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防衛裝備等安全設備等。堅決杜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已取得校車運營資質的車輛,因各種原因不符合校車使用條件,或不服從安全管理,達不到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條件的,嚴格實行退出自動退出或吊銷、註銷或撤銷制度。

二、駕駛人管理制度。

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條例”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或臨時使用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人員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條例”和“辦法”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

三、安全乘車制度。

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建立校車、校車駕駛人和管理人檔案,實行臺賬管理。使用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與教育部門、公安機關簽訂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責任書,上交安全管理承諾書,落實各方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必須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臺賬和工作流水賬,定人安排隨車人員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維護上下車和乘車秩序。乘車學生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覈同意後,監護人與學校簽訂乘車協議。幼兒園原則上不得使用校車,確需使用校車的,必須符合“條例”和“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入園幼兒確需乘坐校車的,須由監護人或其親自委託的成年人在乘車站點接送。校車執行實行“實名制”登記,達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車、定路線、定站點、定時間。校車行駛線路、站點、時間、接送人員要隨車公示,隨時接受檢查和監督。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及諮詢、監督、報警電話等資訊應隨車公示並告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鼓勵和支援保險公司爲校車運營提供優質保險服務和其它延伸性服務。

四、線路審查制度。

校車接送學生的行車時間、路線和停靠站點,由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按照有關權限和管理規定共同審覈批准。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按趟次規範填寫校車執行安全日誌,如實記錄校車執行情況。校車只能在覈定時間、線路和區域內執行,只能在覈定停靠站點停車上下學生,只能用於接送上下學學生使用。禁止跨線路、跨區域、不在規定行車時間接送學生,禁止參與非接送學生的活動,禁止接送學生途中搭乘其他無關人員或貨物,禁止在非接送學生的執行時間外包括放假期間將校車用於人員含教師、學生等接送和貨物運送等。

五、定期檢測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和車輛管理臺賬,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保證車輛處於良好技術狀態。校車年度審覈時,公安機關和機動車檢驗機構要對校車進行嚴格檢測,確保校車安全執行。建立校車檢測責任追究和校車安全事故倒查制度,嚴格問責。

六、運營監督制度。

縣公安、交通運輸、安監、教育、質監等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部門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的校車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機制、會商機制和聯合檢查機制,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羣衆舉報違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規定的行爲。在每輛校車車廂內的顯著位置,公佈校車安全運營監督電話或舉報方式。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第一時間根據“條例”、“辦法”和其它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及時抄告其它相關部門。

七、學校管理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貫徹執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足額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傳授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八、應急處置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校車安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制定和落實校車安全執行應急預案。學校定期對校車管理負責人、教師、駕駛員、隨車人員、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進行交通應急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校車安全執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幫助學生增強安全乘車意識,增長安全乘車知識,提高應急自救自護能力。校車發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後,校車駕駛人和隨車人員應第一時間救人、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帶,保護現場並報警,並做好有關防範工作,防止次生交通事故發生。若發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一”爲要務,校車駕駛人和隨車人員在全力確保學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報警,並可使用校車上自備的防衛裝備進行正當防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校車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縣政府校車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辦法,全面落實工作會商、資訊共享和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協同管理、相互支援工作機制,加強督查監管,嚴格確保校車有序管理和安全執行。

二嚴格履行職責。

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規範管理,及時、從嚴查處各種違法違規問題。教育部門把校車安全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覈重要內容,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訂學生乘車安全守則,組織開展對駕駛員、隨車人員、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牽頭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共同審覈校車執行區間、時間、線路和停靠站點。公安機關負責校車駕駛員資格審覈、管理,辦理校車註冊、年檢並核發校車標牌,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爲,牽頭相關部門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交通運輸、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使用的相關管理職責。

三強化責任追究。

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質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每年組織對校車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條例”和“辦法”規定,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進行嚴格檢查並登記備案,切實掌握相關情況。因校車安全管理和執行推進不力、管理不善、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校車重大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四做好宣傳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和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條例”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意義、政策和措施;積極倡導全社會尊重校車優先權,自覺禮讓校車,爲校車的通行、停靠、學生上下車及穿越公路提供方便;引導學生自覺拒乘和舉報超速、超載車輛及“黑校車”和其它無營運資質的車輛。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4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檔案精神,以學校的發展目標爲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1、學校將對幼兒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班主任是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長任必須對本班幼兒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2、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幼兒每天不少於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幼兒家長取得聯繫,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係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每輛車每班次的各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家長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幼兒排好隊等車。

2、每週召開一次跟車教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3、每週五對乘車幼兒進行電話詢問幼兒乘車情況(跟車教師是否下車幼兒,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幼兒是否打過電話。)

4、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與接送後的檢查工作。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5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章規則,以高度的責任感確保師生安全,做到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校其他相關制度。

2、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校車,保持車內外清潔。

3、出車前,要例行檢查校車的水、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上報維修;發現存油不足時,要提前加油。

4、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校車一定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亂停亂放。司機離開時要鎖好車門,關好車窗。車證上交保安室保管。

5、不準酒後開車,車內不準吸菸;行車時不準接打手機,急需接電話時,應靠邊停穩後,再接。

6、司機對乘客要有禮貌、熱情和藹,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若發現對客人無禮,態度傲慢、情緒開車和說粗話,情節嚴重按實際情況處罰。

7、司機對園長、校車主管領導的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推辭,不能頂撞校領導。

8、司機出車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領導並說明原因及批准方可。

9、司機未經園長、校車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將車開出去,不得將自己保管的校車隨便交他人駕駛或練習,造成事故負全責。

10、司機不得開飛車、疲勞車、違章行駛、酒後駕車出現責任或造成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自己負責。嚴重擔負刑事責任。

11、司機在園內要注意生活文明,尊重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在學生及家長面前注意文明及形象,並遵守學校其他相關制度。

12、接送學生時,如遇幼兒遲到,要服從跟車老師安排,在跟車老師與家長取得聯繫,查明原因,必須要配合好跟車老師做好接送學生。

13、司機要按照學校規定時間準時上班,對上班遲到而影響接送學生進行經濟處罰。

校車老師工作計劃6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政府關於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落實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爲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楊xx

副組長:楊xx

成員:全體老師

三、強化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的通知》(沈政辦明電[2012]20號)檔案精神及區政府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求,切實加強校車運營安全監管,確保校車安全運營。

(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四、校車執行情況分析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1、召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

2、組建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3、制定崗位責任制。

4、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5、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校車安全員。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及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區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在校門口的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00—7:5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後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6:00——18:0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後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並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着“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於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採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資訊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六、具體工作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佈及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牆。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儘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安全主任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車安全員會議等,並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5到6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並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並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儲存規範工整,儲存期爲一年,存檔備查。

10、將乘車安全教育納入到對學生良好行爲習慣及思想道德品質的養成教育內容之中,使學生在乘車的過程中,同時也受到文明禮讓、守時守信、愛護公物、團結友愛、遵守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養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裏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班級安全員,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執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錶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安全員、紅旗校車等活動,並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並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並保管。

16、明確學校乘車安全重大事故處理工作預案。

17、制定學校乘車安全工作計劃。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覈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週一次以班爲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爲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週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並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安全員。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月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後工作中充實。希望用我們的工作把校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