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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矯正工作情況彙報

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我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請予審議。

社區矯正工作情況彙報

一、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的發展歷程

社區矯正是與監獄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主要適用於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裁定假釋、被暫予監外執行的4種罪犯,其中罪行較輕、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殘犯、女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點對象。社區矯正工作的任務是在非監禁狀態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對犯罪人進行教育改造,矯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爲惡習,幫助犯罪人順利迴歸社會,避免其重新違法犯罪。爲了建立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的體制、機制,我國於20**年,在北京、上海、浙江等6省市首先啓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20**年,貴州、河北、廣東、廣西、重慶等**個省市加入社區矯正試點行列。經過試點試行,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社區矯正實施辦法》,20**年3月1日,《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在全國正式施行。20**年4月,在中共餘慶縣委政法委的主持下,縣司法局、縣公安局依據《社區矯實施辦法》,順利辦理了180餘名社區矯正管理對象交接手續。縣司法局接手社區矯正工作後,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和全縣各級各部門的支援配合下,不等、不靠,主動作爲,在沒有隊伍、沒有機構、沒有經費、沒有裝備、沒有經驗的情況下,勤彙報求支援、勤協調求配合、勤調度求規範、勤創新求發展,一切從“零”開始,直面各種困難,不斷破解工作難題,不斷探索社區矯正“矯得好、管得住”的有效途徑。截止今年3月底,全縣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542名,其中解矯343名,在矯199人(緩刑**7人,假釋35人,暫予監外執行7人),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1%以內,未發生因脫管漏管而引發的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二、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情況

社區矯正工作是落實黨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體現,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法治社會、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舉措。作爲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主體,縣司法局在國家頂層設計不周全、工作保障不到位、執法標準不統一、工作機制不完善、管理手段不科學的情況下,按照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大膽闖大膽試、當先鋒走前列”的要求,牢固樹立“法治司法、惠民司法、能動司法、創新司法”的工作理念,從“規範”着手,夯實社區矯正基層基礎,切實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工作:

(一)規範執法隊伍

1、落實編制,配備人員。2013年以來,餘慶縣司法局共招考公務員6人,選調公務員2人,借用其他單位公務員2人,透過選調、招考、借用等渠道解決了“無人所”問題,充實了鄉鎮司法所幹部力量,確保了社區矯正工作有效開展。

2、提高待遇,穩定隊伍。20**年,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縣司法局在原20名社區矯正公益性崗位人員中,擇優錄用社區矯正協勤13名,工資由原來的1000元|月提高到**00元|月,與公安協勤待遇相同。同時,縣司法局將社區矯正協管員納入幹部序列進行考覈管理,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儘可能解決待遇偏低的問題,努力穩定社區矯正工作隊伍。

3、加強培訓,提升能力。縣司法局高度重視執法人員的能力建設,每年根據社區矯正工作的推進情況,適時組織執法人員、社區矯正協勤開展2-3次執法技能培訓,並積極選派人員外出參加矯正工作實務和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的學習6批32人次。目前,已有4人獲得心理諮詢師資格。

4、統一着裝,樹立形象。20**年底,縣司法局自籌資金,爲全縣10個司法所幹警、社區矯正協勤以及縣局執法大隊幹警統一配備了4套制式服裝,解決了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無身份標識的問題,增強了執法人員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提高了社區矯正工作的震懾力和嚴肅性。

(二)規範執法陣地

1、鄉鎮建宣告室。爲了彰顯社區矯正刑罰執行的嚴肅性、規範性和權威性,縣司法局於20**年,調濟10萬餘元資金,先後在任務較重、條件較好的白泥所、松煙所、龍溪所按照社區矯正宣告場所標準化的要求,建立了標準高、制度齊全、設定規範、運轉良好的示範社區矯正宣告室,預計20**年,除小腮、關興兩鎮實在無條件外,其餘鄉鎮均能完成宣告室建設任務。

2、縣局建執法大隊。爲強化司法行政機關的刑罰執行職能,經多次協調,縣編委於20**年3月,同意縣司法局在機構“只減不增”的原則下,撤銷內設機構“矯正科”,建立餘慶縣社區矯正執法大隊,下設矯正辦公室、心理矯正室、宣告室、集中教育室、執法檢察室、檔案室以及跟蹤定位監控室。目前,有關建設方案已確定,待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投入使用後,即可調整司法局業務用房辦公室,高規格建成我縣社區矯正執法大隊。我們堅信,隨着縣社區矯正執法大隊的掛牌執行,一定能夠促進我縣社區矯正執法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規範執法程序

縣司法局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社區矯正工作實際,將社區矯正責任主體分爲縣、鄉鎮、社區(村)三級,將社區矯正對象分爲寬管、普管、嚴管三類,將教育矯正實施分爲入矯、矯正、解矯三段,分級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分類落實監管措施,分段實施矯正方案,細化任務、細化責任、細化措施,嚴格規範執法程序。同時,在實際工作中,高度重視矯正對象的第一次談話教育、第一堂法制課、第一次公益勞動、第一次思想彙報、第一次調查走訪、第一次矯正表現考評等“六個第一”教育矯正活動,努力爲後續矯正教育工作開好頭、起好步,打下好的工作基礎。

(四)規範工作制度

1、實施“1+1”檔案制度。對每一名社區服刑人員,其戶籍所在地司法所,都建立了一套體現執法全過程的實物檔案,在縣司法局社矯科建有一套體現矯正對象基本資訊的電子檔案,透過“1+1”檔案制度的落實,提升了社區矯正檔案管理的規範化、資訊化水平。

2、實施矯正工作例會制度。一是建立縣社區矯正工作成員單位半年例會制度,定期交流情況,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初步形成社區矯正工作“資訊共享、工作互動”齊抓共管局面。二是建立矯正小組月例會制度。矯正小組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分析矯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適時調整矯正方案,使矯正方案更具針對性,更加切實可行。三是建立司法所長季度例會制度。每季度各司法所所長按照縣局的工作安排,集中彙報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集中交流社區矯正工作經驗,集中調度社區矯正工作,不斷推動社區矯正工作上臺階。

3、實施重點對象包保責任制度。對社區服刑人員從主觀惡性、社會危害、人身危險、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等幾個方面進行風險評估,有針對性地進行“寬嚴有別”的分類管理。對評估出來的“重點人員”實行所在地鄉鎮“領導包保”制,在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敏感節點實施重點管控,確保“重點人員”不上訪、不鬧事、不參加羣體性事件等。

4、實施矯正人員集中教育制度。將全縣10個鄉鎮分成4個片區,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集中教育。集中教育由司法局主導,公、檢、法部門參加,邀請縣、鄉鎮政法委領匯出席等方式進行,努力實現個別教育與集中教育的有機統一。例如:20**年9、10月份,全縣分片集中了社區矯正人員參與“法制、責任、感恩”教育活動,並集中組織了相關公益勞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矯治效果。

5、實施困難對象幫扶救濟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生活沒有門路、子女上學難的在刑人員,縣司法局協調市直掛幫單位、縣民政局、總工會等成員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幫扶救濟、送溫暖活動,切實解決社區矯正對象的實際困難,使其充分感受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懷與溫暖,增強其迴歸社會、報答社會的信心。僅20**年,縣司法局累計組織走訪社區矯正對象及其未成年子女200餘人次,發放幫扶救濟款、油、米、棉被等生活物資摺合人民幣達3萬餘元。

(五)規範幫扶方式

1、基地安置。以“餘慶縣勇順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基地爲龍頭,10個鄉鎮因地制宜落實“安置點”,採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拓展社區矯正人員人員就業渠道。例如:20**年4月,縣司法局組織全縣100餘名就業難的社區矯正對象到基地,聽取基地發展情況介紹,現場開展電動摩托車裝配技能培訓,同時開展“特殊人羣陽光就業”現場招聘會。目前,餘慶勇順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已累計與20餘名社區矯正對象簽定了勞動合同。20**年9月,縣司法局會同縣就業局組織6名社區矯正人員參加挖掘機職業培訓,全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2、網格化監管“雙百聯繫”。以鄉鎮爲單位,對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成員單位分別落實幫扶任務,各成員單位以具體的社區服刑人員及其家庭爲一個網格,實行“網格化”結對幫扶,實現“兩個100%”(100%的成員單位都有結對幫扶網格,100%的網格都有單位人員直接幫扶)。網格化監管聯繫過程中,按照“新入矯的必訪、有困難的必訪、有家庭糾紛的必訪、重大節日前必訪”的“四必訪”要求全面走訪聯繫,竭力掌握社區服刑人員基本情況、未成年子女狀況、家庭經濟狀況、主要社會關係、現實表現、居所情況,切實做到“六個清楚”。同時,對錶現良好的遇到困難的社區矯正人員,經過審查申報,將他們列入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範圍,爲他們融入社會,重塑自我提供有力支援。

3、延伸幫教進監所。縣司法局主動與餘慶籍服刑人員相對較多的福泉監獄、甕安監獄等簽訂監地互助共建協議,前移幫教到監獄,與監獄一起共同探討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的教育矯正辦法,針對性做好餘慶籍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勵在押罪犯早日走出高牆,開始新的生活。

三、存在的問題

儘管我縣社區矯正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和各部門的相互配合下,透過努力,20**年、20**年全縣社區矯正工作均取得了全市目標考覈第一,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羣衆滿意度分別名列全省第二和第一的好成績,但是我們深知:社區矯正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問題:

(一)法規不完善。社區矯正是與監禁刑相對應的刑罰執行,但我國《刑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加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對開展該項工作的內容、程序規定過於籠統,各部門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不具體,讓基層單位在實踐中不便於操作,造成有關單位之間工作互相推諉,監管成了司法行政機關的“獨角戲”; 還有的矯正對象,鑽法律、政策的空子,他們對司法行政機關的考覈獎懲抱着無所謂的態度,有的矯正對象以經濟、生活等理由不參加有關矯正活動,有的遷居或離開居住區域不向司法行政機報告,甚至無視法院生效裁決,由於司法行政機關沒有強制權力,社區矯正工作者面對這些現象無計可施,刑罰執行的嚴肅性受到嚴重挑戰。如構皮灘鎮吳某某(女),因犯盜竊罪被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於20**年8月6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矯正期間,她不假外出,造成事實上的脫管現象,後經縣司法局多方聯繫、查找、勸導,吳某某於20**年**月16號回到構皮灘司法所接受矯正至今。又如大烏江鎮涼風村的楊某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矯正期間,因違反社區矯正規定,縣司法局於20**年3月17日、4月18日、5月26日先後三次對楊某某實施警告,但楊某某仍不知悔改,縣司法局於20**年6月6日提請縣人民法院對楊某某撤銷緩刑,20**年7月4日,縣人民法院以(20**)餘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對楊某某宣告緩刑一年的'執行部分,對楊某某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裁定書下達後,楊某某未能收監執行,縣司法局於20**年8月11日,向縣政法委書面彙報並於20**年8月18日,向縣公安局提請對楊某某實施臨控措施。20**年3月3日,縣司法局再次向縣政法委書面彙報,均因法規不完善,造成楊某某至今仍逍遙法外,影響極壞。

(二)認識不到位。社區矯正是將不需要監禁或不再需要繼續監禁的罪犯置於社區之內,遵循社會管理規律,運用社會工作方法,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對其實施教育、改造的刑罰執行活動,能有效防止犯罪人到監獄中受到犯罪行爲的交叉感染。而且在社區服刑矯正,因他們生活在社會中,人們能親眼看到他們的改造和轉變,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和寬容他們,有利於減少犯罪人對立情緒,使其儘快融入社會,減少重新犯罪。這本是一項標本兼治的刑罰執行措施,有利於爭取社會對國家刑罰活動的理解和支援,有利於修復社會裂痕,解決社會問題,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保持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社區矯正的工作對象、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責任以及社區矯正工作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作用和重要性等作了大量宣傳,但實際工作中,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認知程度普遍不高、個別成員單位對自身職責履行不力、少數國家幹部甚至個別領導不知社區矯正爲何物,更談不上重視、支援、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共同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三)經費不足。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財行〔20**〕402號),省財政廳、省司法廳《關於轉發<財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黔財行〔20**〕133號〕),均要求各級政府保障矯正工作審前調查、業務培訓、文檔簿冊印刷、手機定位監管、法制教育、組織公益勞動,以及配置裝備、系統維護等費用。2013年,遵義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遵委〔20**〕92號)檔案進一步明確:“縣級社區矯正專項經費根據每名社區服刑人員每年最低教育矯正工作需求,按照每名社區矯正人員至少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目前我縣只預算了社區矯正工作經費5萬元,遠遠不能保障社區矯正工作的正常開展。縣司法局只能擠佔其他工作經費來彌補這項新增業務的開支,影響了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等業務工作的開展,不利於司法行政機關整體職能的發揮。

(四)人員缺乏。社區矯正是一項教育矯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政策性。它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和一定的教育學、社會學和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從我縣社區矯正對象分佈、數量看:常年平均每個鎮(鄉)有矯正對象20名左右,少的鄉鎮不足10人,多的鄉鎮多達40餘人,且矯正對象居住分散,山一家水一戶,遍佈全縣69個村居、社區,要逐一走訪、調查、掌握情況,客觀上講困難很大;從鄉鎮司法所的編制人員看:在崗編制工作人員僅有**人,有8個司法所是1人所,除社區矯正工作外,司法所還承擔了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刑釋解教安置幫教、基層法律服務等職能,司法所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從社區矯正協勤看:全縣社區矯正協勤只有13人,按照黔委廳字〔20**〕60號,即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按照社會工作者與社區服刑人員不低於1:5的標準配備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協助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開展社區服刑人員教育矯正、適應性幫扶等工作”的要求,輔助人員缺口大。由此可見,我縣社區矯正執法力量明顯不足,亟待加強。並且,可以預見:隨着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國家“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人權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社區服刑的罪犯將越來越多,社區矯正工作的壓力將越來越大。

四、下步打算

鑑於社區矯正工作在刑法執行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結合餘慶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實際,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宣傳,營造工作氛圍。充分認識貫徹落實《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重要意義,加大對《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透過宣傳發動和責任落實,加強輿論引導,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鄉鎮、社區以及村級組織在社區矯正工作的角色定位,切實增強責任單位、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榮譽感,積極爭取全社會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支援、參與和配合,消除偏見、減少牴觸,擴大社會影響面,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有利於深化社區矯正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夯實隊伍,提升工作能力。一是積極爭取落實上級有明文規定的相關保障政策,力爭近階段在全縣範圍內招錄20名社區矯正輔助人員。二是認真組織現有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和輔助人員參加各種執法技能培訓,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嚴格執法人員隊伍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確保廉潔執法、理性執法和公正執法。

(三)強化保障,夯實工作基礎。一是積極爭取按照矯正對象年人均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納入財政預算,每年預算社區矯正工作經費20萬元,並建立逐年增長的預算機制。二是在縣委、政府的領導和重視下,近期建立社區矯執法大隊,規範社區矯正執法。今後,待條件成熟後,餘慶可在全省率先設立副科級機構——社區矯正工作局,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人員幫教安置工作。三是繼續重視和加強鄉鎮司法所建設,優化辦公環境,建立執法陣地,力爭20**年,全縣10個鄉鎮都有規範化的社區矯正執法陣地,確保社區矯正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四)創新機制,提高工作實效。積極探索和創新社區矯正監管機制,爭取縣財政解決40萬元資金,建成社區矯正對象跟蹤定位監管資訊化系統,運用科技手段定位監管,實現社區服刑罪犯的網上移交、考察、審覈、獎懲、審批,實行全案、全員、全流程資訊化應用,創新社會治理,提高社區矯正監管的實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社區矯正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困難多、任務重、責任大,我們真誠地感謝縣人大常委會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支援和監督,我們也堅信在縣委的領導下,在縣人大的監督下,在社會各界的支援配合下,我縣的社區矯正工作一定能在“社會治理創新區”的實踐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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