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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調查報告

一份關於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調查報告5月28日在京發佈。這份由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聯合發佈的報告顯示,在小、初、高的不同階段中,青少年學生運用法律的意願並沒有隨年齡增長而呈現上升趨勢,反而隨年齡增長而下降。

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調查報告

執法不公影響青少年用法積極性

據該報告課題組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環德教授介紹,2013年7月至11月間,課題組成員先後赴廣西、湖北、湖南、廣東、重慶、上海、安徽、浙江、河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實地調研,選取了其中22個地級市、8個直轄市區縣的340餘所中小學的師生及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問卷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所有參與調查的小學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正確率爲63.8%;所有參與調查的初中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正確率爲55.8%;所有參與調查的高中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正確率爲53%。

據此,報告指出,從能力層面上講,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普遍提高,初步具備運用法律的能力和積極性。但整體而言,在小、初、高的不同階段中,青少年學生運用法律的意願,並沒有像法律情感一樣隨年齡增長而呈現上升趨勢,反而有隨年齡增長而下降的趨勢。

對此,報告分析認爲,“這與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立法與執法存在落差的現象(如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效率低下等)有關。青少年隨着年齡增長會對此類社會問題有愈發真切的感受,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運用法律的積極性。”

課堂教學須加大公法教育力度

報告發現,從法律常識的認知層面上講,青少年學生普遍形成了對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礎法律知識的整體認知,但在掌握程度上存在結構上的不完整。例如,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對憲法、行政法和程序法方面的知識整體掌握得較差,而對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的知識則掌握得相對較好。

究其原因,報告認爲,可能是因爲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知識與青少年日常生活的緊密度較高,這些知識在生活中的應用機會也較多,因而掌握起來也更容易達至“熟能生巧”的境界。

此外,因爲《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是目前學校法制教育的重點,可見課堂教學的重視程度也會影響學生對某方面知識的掌握。

以初中生測試結果爲例,涉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識的題目共3道,分別涉及未成年人不良行爲、未成年人的社會保護、未成年人飲酒問題,三道題的正確率分別爲81.2%、84%和66.7%。數據表明,初中生對於上述兩部法律的知識掌握情況良好,這與當前學校法制教育對此方面知識的重視不無關係。

但同樣的調查對象在行政法部分的答題結果就相差較大。相關題目共計兩道,分別涉及行政處罰、中學生對行政法的.基本認知,兩道題的正確率分別爲36.8%和34.5%。該數據表明,初中生尚未對行政法形成基本的認知。

報告認爲,鑑於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常識教育在培育公民意識、樹立權利觀念方面的重要性,在今後的法制教育中,學校確實有必要透過更爲貼近生活的教學方式,加大對憲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公法知識的教學力度,促使學生在知識結構方面更加完善。

 不能單以法律課成績作評價標準

2011年,教育部頒佈了《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明確提出要將“加強青少年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作爲普法工作的核心目標,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點推進和保障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從小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據此,報告建議,建立一套兼具導向、激勵、監督和考覈作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評價機制,對各地方、各中小學法制教育的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機制應包括,對學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的綜合評估,包括學校法制教育的目標定位、法制教育領導班子組成、師資配備、課程設定、教育活動實施情況等。對法制課教師的教學水平進行評價,包括教師的業務水平、教學態度、教育方法和教學效果等。

報告建議,要對學生的法治理念進行評價。評價不能單以法律課成績作爲標準,還要綜合考查學生的法律素質,看學生能否知行合一,即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守法並正確用法。

報告還建議,對學校與家庭、社區的合作、聯動進行評估。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保障措施進行評估,考覈評估的情況宜納入地方行政部門業績考覈的範圍,確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師資、經費、教材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