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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精選5篇)

爲及時準確瞭解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成長髮展狀況,掌握他們面臨的突出問題及迫切需求,爲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提供科學依據,2012年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共同組成課題組,國家統計局提供數據支援,開展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精選5篇),感謝閱讀。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精選5篇)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篇1

一、研究目標與方法

1、研究目標:一是全面準確把握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的數量、地域分佈等基本狀況;二是分析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識他們的分層特徵和需求差異;三是針對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爲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制定落實和發展完善相關政策服務。

2、對象界定:本文所指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的農村地區,並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本文所指流動兒童是指隨務工父母到戶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學習半年以上的兒童。兒童年齡界定在18歲以下(0-17歲)。

3、研究方法:本研究採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段成榮教授等承擔,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長數據中抽取126萬人口樣本量,對其進行統計分析和推斷,把握留守流動兒童的數量、區域分佈、年齡及性別特徵等。定性研究由全國婦聯特聘專家王夢蘭、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鄭新蓉教授、湖南農業大學高志強教授等承擔,主要透過文獻研究以及實地調研,客觀分析留守流動兒童成長髮展中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提出對策建議。

二、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的總體現狀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整體情況和基本特徵

1、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六千萬,總體規模擴大

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佔農村兒童37.7%,佔全國兒童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據相比,五年間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增加約242萬。

2、農村留守兒童年齡結構發生變化,學齡前兒童規模快速膨脹

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0-5歲)達2342萬,在農村留守兒童中佔38.37%,比2005年的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增加了757萬,增幅達47.73%。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規模爲2948萬,其中小學(6-11歲)和初中(12-14歲)學齡階段兒童在農村留守兒童中分別佔32.01%和16.30%,規模分別爲1953萬和995萬。與2005年相比,小學和初中學齡階段留守兒童分別減少了89萬和226萬,共減少315萬,降幅爲9.65%。大齡留守兒童(15-17歲)佔農村留守兒童的比例爲13.32%,規模達813萬,比2005年減少了199萬,降幅爲19.68%。可見五年間,學齡前留守兒童規模快速膨脹,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減少,大齡留守兒童規模明顯收縮。

3、農村留守兒童與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差異明顯

全部農村留守兒童中,男孩佔54.08%,女孩佔45.92%,性別比爲117.77。與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比較,總體性別比差別不大(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分別爲117.25和116.39),但分年齡段性別比結果存在差異。

4、農村留守兒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勞務輸出大省,但廣東、江蘇等東部發達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兒童在各地之間的分佈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廣東、湖南等勞務輸出大省。四川、河南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大,佔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比例最高,分別達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廣東、湖南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佔全國百分比也很高,分別爲7.26%、7.18%和7.13%。以上五個省份留守兒童在全國留守兒童總量中佔到43.64%。另外,從農村兒童中留守兒童所佔比例來看,重慶、四川、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過50%,湖北、廣西、廣東、貴州的比例超過40%。可見,農村留守兒童廣泛分佈於中西部省份,同時也分佈於江蘇、廣東等東部發達省份。

5、近1/3農村留守兒童與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

調查顯示,46.74%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都外出,在這些孩子中,與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佔32.67%;有10.7%的留守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單獨居住的留守兒童佔所有留守兒童的3.37%,雖然這個比例不大,但由於農村留守兒童基數大,由此對應的單獨居住的農村留守兒童高達205.7萬,這是要特別給予關照的留守孩子。

6、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情況需引起重視

6-11歲和12-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校比例分別爲96.49%和96.07%,表明他們絕大部分正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狀況相對較差。

7、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臨諸多挑戰

農村留守兒童不同的監護人對其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未來發展都會產生不同影響。數據顯示,母親外出,單獨與父親一起居住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達5.12%;父親外出,單獨與母親,或與母親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均較低,分別爲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顧留守兒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齡爲59.2歲,56%的年齡在60歲以下,絕大部分在50-59歲之間,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齡在50歲以下。但是,隔代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絕大部分爲小學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過學。由於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撫養和教育留守兒童時面臨諸多的困難和挑戰。

(二)城鄉流動兒童的整體情況和基本特徵

1、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數量大幅度增長

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0-17歲城鄉流動兒童規模爲3581萬,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長的趨勢。在這些流動兒童中戶口性質爲農業戶口的流動兒童佔80.35%,據此全國有農村流動兒童達2877萬。

2、各年齡段城鄉流動兒童的規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齡流動兒童增速最快

流動兒童在各年齡組分佈比較均勻。學齡前流動兒童(0-5週歲)規模達到981萬,佔流動兒童總數的27.40%,與2005年相比,增幅達38.59%。小學(6-11週歲)和初中階段(12-14週歲)學齡兒童在流動兒童中所佔比例分別爲27.89%和13.21%,規模分別爲999萬和473萬,與2005年相比,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共增加347萬,增幅爲30.83%。大齡流動兒童(15-17週歲)佔流動兒童比例爲31.51%,規模達1128萬,比2005年增加429萬,增幅爲61.43%。可以看出,與2005年相比,各年齡段的流動兒童規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齡流動兒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學齡前流動兒童增加速度較快,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增幅相對較小。

3、城鄉流動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二者性別比呈此消彼長趨勢

流動兒童總的性別比爲116.39,與全國兒童、農村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基本無差異。但是分年齡來看,性別比隨年齡變化的模式非常不同,這在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兩個羣體之間對比明顯。3-5歲學齡前和6-14歲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性別比明顯高於留守兒童;14歲以後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差異逆轉,流動兒童性別比低於留守兒童,17歲的流動兒童性別比甚至跌到100。這種對比正好與學齡階段對應,從兒童進入幼兒園起,到進入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中男孩比例始終高於農村留守兒童男孩比例;到15歲接受完義務教育後,流動兒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性別比的差異體現了流動人口在選擇攜帶子女一起外出時存在的性別偏好。

4、流動兒童高度集中在中東部發達地區,但部分中西部地區流動兒童在當地城鎮兒童中所佔比例也比較突出

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一定數量的流動兒童,而且在少數幾個省份高度集中。流動兒童最多的省份是廣東,佔全國12.13%,規模達434萬,遠遠高於其他省份。數量較多的還有浙江、江蘇兩省都超過200萬人,四川、山東、河南、福建流動兒童也都超過150萬人。流動兒童最多的這七個省份佔全國流動兒童百分比之和爲45.71%,人數之和達1637萬人。部分地區流動兒童佔當地兒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個兒童中就有4個是流動兒童,北京和浙江每10個兒童中有3個是流動兒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區的流動兒童在當地城鎮兒童中所佔比例也異常突出,如寧夏、新疆、青海和貴州分別高達41.76%、41.50%、35.79%和34.43%。

5、縣內跨鄉流動的兒童佔全部流動兒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動兒童比例位居第二

跨省流動兒童佔全部流動兒童的30.11%,省內跨市佔18.80%,市內跨縣佔12.83%,縣內跨鄉佔38.25%。具體到各個省,流動兒童的類別構成差異較大。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動兒童以跨省流動兒童佔主導,所佔比例超過90%,浙江跨省流動兒童比例高達61.95%,廣東和新疆的比例都超過40%。部分省份的流動兒童則是以省內流動爲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貴州等省份,省內流動兒童比例佔90%以上。

6、多數流動兒童屬於長期流動,平均流動時間3.74年

城鄉流動兒童在戶口登記地以外地區“流動”時間平均爲3.74年,7-14歲流動兒童中約1/3流動時間在6年以上。0-6歲流動兒童在外流動的平均年數佔他們年齡數的比例高於50%,說明這些兒童自出生以來有一半時間在現住地居住。0-14歲的流動兒童平均外出流動的時間隨年齡而增長,15-17歲流動兒童的平均流動時間下滑,大齡流動兒童外出流動時間相對較短。

7、城鄉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條件改善,學前教育和後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問題亟待解決

大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流動兒童有機會在校學習。其中低年齡的流動兒童,少數存在入學晚的問題。高年齡的流動兒童,存在完成義務教育前終止學業的情況。學前流動兒童有入園難的問題。接受完義務教育選擇繼續在居住地讀高中和考大學的流動兒童面臨着許多困難。“有異地高考需求的流動兒童”在個別省份十分集中,廣東、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三、本次調查的幾點啓示

透過此次研究我們可以看出,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兒童面臨的親情缺失、生活撫育、教育監護、安全保護等問題,以及流動兒童面臨的平等接受教育等問題得到一定緩解。但這些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且新的問題仍在不斷出現。此次研究掌握的留守流動兒童的總體狀況、基本特徵、變化趨勢,使我們對問題有了更爲清晰的瞭解,從中也探索出一些新的規律,獲得一些新的啓示。

1.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緊迫性,必須高度重視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城鎮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落後的農業國向現代化工業國轉變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國城鎮化正在快速推進,2011年我國城鎮人口達6.91億,城鎮化率上升到51.27%。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是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關鍵時期。由於長期形成的二元結構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規、政策、社會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因此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將長期存在。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0-17歲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共有9683萬,這近一億兒童的規模,每年還以一定的速度在擴大,是一支不可忽視的羣體。認清形勢,堅定信心,採取更加有力措施,做好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對於推進城鎮化進程,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會發揮重要作用。

2.構建減量化機制與完善關愛服務機制相結合,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有效途徑。父母監護是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的重要因素。由於與父母長期分離,親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狀況、成長環境均劣於受父母監護的兒童。調查表明,留守兒童最大心願就是與父母團聚,使自己不成爲留守兒童。因此加快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建設,吸引外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鼓勵、支援和幫助有條件的外出農民工帶着子女舉家進城,使更多農村兒童能夠在父母身邊成長,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總量;堅持以政府爲主導,完善留守兒童法律保護和關愛服務長效機制,動員學校、社區構建關愛網絡,落實管護與人文關懷至關重要。

3.消除制度、經濟和社會文化的排斥,是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的關鍵。調查顯示,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時相比,流動兒童數量大規模增加,2000-2005年五年增加了551萬,增幅爲27.80%;2005-2010年五年增加了1048萬人,增幅爲41.37%。但流動兒童在城市生活並不意味着完全融入城市,他們面臨經濟與福利制度、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排斥,融入城市存在多方面障礙,打破戶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化體制,實現城鄉一體化是消除城市隔離的關鍵。市民與農民工、城市兒童與流動兒童的互動交往,多種文化的包容,將會使流動兒童真正融入城市。爲此,學校、社會和家庭都應爲兒童城市融入與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4.關心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兒童的特殊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留守流動兒童工作。調查發現,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性別有此長彼消的.相關現象,這顯示出了家長的“性別偏好”。學齡前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中,留守兒童的性別比低,流動兒童的性別比高,說明家長往往帶男孩進城,把女孩留在家鄉,讓男孩享用較好的生活和教育條件。而在16-17歲大齡兒童中,流動兒童的性別比低,留守兒童性別比高,說明家長會選擇剛完成義務教育的女孩進城,讓其早早就業,由此導致她們只能進入技術含金量低的、勞動密集型的加工業或傳統服務業,縮小了女孩向上發展的空間。按年齡分析,留守嬰幼兒有母親哺乳、科學養育的需求。6-7歲有按期入學的問題。而大齡流動兒童有完成義務教育後繼續高中學習和異地高考的需求。這些都需要我們進一步細化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在開展工作時加入性別分析視角,考慮到不同年齡段兒童的需求。

5.強化父母的法定監護責任,完善監護制度。調查顯示,接近半數的留守兒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20%的務工父母在兒童1歲前外出,其中30%在兒童出生1-3個月外出,相當數量留守嬰兒由於母親外出不能得到足夠時間的母乳餵養。因爲和父母的長期分離,留守兒童生活照顧、安全保護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親情缺失,會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缺憾。還有,統計顯示,有3.37%的留守兒童在父母外出後,自己單獨居住和生活,這對兒童的生存狀態留下了潛在的危險。爲了減少因父母缺失給兒童造成的有形的和無形的傷害,首先應在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等方面強化父母的法定監護職責,探索監督和保護父母盡職盡責的渠道和辦法,切實保護留守兒童的福祉。

四、解決農村留守、城鄉流動兒童問題的對策建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關心關懷他們的健康成長。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各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採取舉措,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積極開展關愛活動,紮實推進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不斷優化。針對此次研究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進一步完善法律政策體系。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保障兒童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法定監護責任,探索有償代理監護制度,填補留守兒童監護缺位。逐步修訂建立在二元結構基礎上的相關法律制度以及與戶籍管理相聯繫的住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政策法規,保障農民工及其子女能夠平等享有公共服務資源。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已有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制定並落實農民工帶薪休假等制度,切實保障他們更好地履行監護責任。

2、進一步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作爲現階段的重大社會問題,應納入留守流動兒童集中地區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將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管理創新總體部署,頂層設計,統籌推進。建立有效的領導協調機制,健全工作督查考覈機制,將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考覈評價體系。建立共建共享的留守流動兒童動態管理資訊系統,逐步將農民工家庭在經濟、教育、健康等諸領域的監測評估指標納入政府部門常規統計之中。開展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探索實踐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的有效模式。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出臺免稅、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吸納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就地就業。

3、構建學校、家庭、社區相銜接的關愛網絡。進一步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按照適當比例配備生活及心理輔導教師,並將其納入學校編制中。在留守兒童集中的每個村、社區建立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爲留守兒童提供生活託管、心理輔導、家庭教育指導,開展課外活動。以鄉規民約的方式推行農村兒童監護人監督制度,建立鄰里互助組,對法定監護人、委託監護人的監護進行監督。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安全保護預警與應急機制,確保一旦發生問題,有關方人員迅速介入並妥善處理。

4、進一步加強家庭和社區干預。家庭是促進兒童發育、保障起點公平的重要場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點和基石,建議在相關國家規劃和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中,把兒童尤其是嬰幼兒的家庭和社區支援作爲重要內容,實施相關項目,以社區、村爲基礎建立親子園,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和兒童早期綜合發展服務。

5、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展。學前教育對一個人成長髮展至關重要,留守流動幼兒數量龐大,應特別關注這一兒童羣體的成長髮展。進一步加大城鄉托幼機構建設,增加公立托幼機構的規模,使更多的留守流動幼兒接受學前教育。降低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同時建立多種靈活簡便的托幼機構,加強對其規範管理。爲農民工子女入園設定合理的收費標準,並對困難流動兒童給予入園補貼。對於接收流動學齡前兒童多的地區,中央可透過適度的轉移支付,幫助流動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6、關注大齡留守流動兒童的需求和困境。對於大齡留守兒童,特別是無人監管的留守兒童,建立長效幫扶和管護機制,對他們成長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給予教育指導。針對大齡流動兒童教育需求,穩步出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異地參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關政策,使更多的流動兒童能夠在生活城市接受高中教育。利用流入地教育資源,建立大齡流動兒童和農民工補習教育制度,幫助他們鞏固基礎知識,培訓融入城市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職業技能。

7、促進流動兒童城市融入與社會適應。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消除基於城鄉、戶籍身份等方面的歧視和偏見,倡導社會平等的價值觀,尊重多元文化,尊重兒童權利和公民權利。大力開展城鄉兒童手拉手等活動,增進城鄉兒童的相互溝通和理解。把農民工的家庭教育指導、衛生保健、社會救助等納入城市社區公共服務中,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建立完善以社區爲依託,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模式和服務網絡。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篇2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剩餘勞動力涌入城鎮已成爲不可逆轉的潮流。伴隨着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在廣大農村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羣體———農村留守兒童。由於留守兒童多由祖輩照顧,父母監護教育角色的缺失,對留守兒童的全面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隔代教育”問題在“留守兒童”羣體中最爲突出,導致大部分留守兒童在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身心健康等方面出現諸多問題。爲了更多地瞭解、關注全縣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價值的對策。近期,許昌縣教育部門組織人員深入河街、艾莊等鄉鎮開展了調查活動,現報告如下。

一、總體現狀

截至XX年6月,該縣共有中小學生76071人,留守兒童12751人,佔學生總數的16.8%;其中女生5818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45.6%,男生6933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54.4%;小學留守兒童9190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72%,佔小學生總數的17.2%,中學留守兒童3561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28%,佔中學生總數的15.8%;寄宿生6468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51%,非寄宿生6283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49%;父母雙方中一方外出的7398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58%,兩方均外出的5353人,佔42%。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習教育問題突出。一是留守兒童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監護人因年齡、身體、文化水平等方面原因基本沒有能力輔導和監督孩子學習。二是學校教育泛化,對“留守兒童”的學習狀況、心理健康狀況和生活狀況缺乏有針對性的關注和關愛。三是農村經濟發展相對滯後,教育經費相對匱乏、師資力量薄弱、教育水平和教育設施較落後。四是學校與家庭之間缺乏溝通,家庭和學校監護不力等原因,導致在校留守兒童學習的總體成績低於城鄉、農村正常家庭孩子。

(二)身心健康發展存在諸多缺陷。一是人格發展不健全。從個性特徵上看,留守兒童常常會表現爲兩種傾向:要麼內向、孤僻、不合羣、不善與人交流;要麼脾氣暴躁、衝動易怒;或者過分淘氣,做出一些特別的舉動,來吸引老師注意自己。二是性格有明顯缺陷。監護人管不了、不會管,外出父母則管不到,致使留守學生幾乎生活在“無監護”狀態下,無形中助長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蠻橫、逆反心理重、以自我爲中心等極端性格。三是道德行爲規範失常。監護不力、自控能力較差,留守兒童無法抵制各種不良誘惑,使其道德準則下降,容易出現厭學逃學輟學、打羣架偷盜等不良甚至違法行爲。四是身體健康狀況差。由於農村醫療條件相對差、留守兒童生活衛生習慣不當等原因,造成他們身體素質較差,飲食和營養狀況不佳。

(三)良好行爲習慣難以養成。一是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行爲有待規範。80%的留守兒童生活質量較差、無規律,在個人衛生、文明禮貌等方面存在問題。二是組織紀律、學習方式方法等學習行爲方面有待規範。留守兒童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比其他學生差,缺乏學習熱情,消極、被動對待學習。三是加強身體鍛鍊、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等方面有待規範。

(四)安全保護有待提高。由於學校與家庭之間安全紐帶銜接不上,學校不可能面面俱到,加之留守兒童自我保護意識較差、防護能力弱,監護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和防範防護能力,導致留守兒童傷人或被傷害等安全隱患無處不在,安全事件時有發生。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從社會角度看,大量農民工進城以及城鄉壁壘的存在是農村留守兒童形成的根本原因。城鄉流動人口數量不斷擴大,家庭化流動的趨勢日益明顯。但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以及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壘使進城務工人員無法將子女帶在身邊給予照顧,高昂費用、升學考試、各地教材版本不同等問題,直接推動了留守兒童這一羣體的產生。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篇3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的目的是以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爲視角考察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即透過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寧遠地區留守兒童的教育狀況、生活狀況、心理狀況。在調查的基礎上,本文分析了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需求,爲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問題的解決提出合理建議,以期爲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和建設盡棉薄之力。

二、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原因

留守兒童問題,不是農村之事,更不是農民工的家庭私事,它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

1、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以及城鄉二元分割的教育制度是產生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原因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邊造成的,其實根本原因在於城鄉二元結構管理帶來的深層次矛盾。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後,隨着農業比較利益的下降,工業和第三產業的飛速發展,農村剩餘勞動力大量向城鎮轉移,與國家鼓勵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政策相矛盾的是我國長期以來實施的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和義務教育制度,進城務工農民雖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享受的是與城市居民完全不平等的待遇。所以這樣直接導致務工農民會把自己的子女留在農村,由老人看管。

2、家庭情感教育明顯缺位是導致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直接原因

許多留守兒童在幼年時期就被迫與父母分離,他們早期無法與父母建立和諧的親子關係,在長期與爺爺奶奶或其他親戚生活的過程中,他們的需要、情感常常無法得到親人的反饋,這必然對他們的親社會行爲發展產生不良影響,也易使他們產生諸多心理問題。而一些家長因爲長期在外務工,對子女心生愧疚,往往透過錢、物等大量的物質滿足來補償對孩子的精神關愛,而這些孩子在花錢方面又缺乏有效的指導和監督,極易使他們產生錯誤的價值觀而誤入歧途。

三、留守兒童成長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發現在調查中的留守兒童一般都具有三個基本特徵:一是無人看管,缺乏監護;二是家不完整,缺少家教;三是遠離父母,缺少關愛。其中:

留守兒童面臨五大問題

一是生活問題:與其他孩子相比,他們缺少父母的照顧,容易在營養狀況、身體健康等方面受到影響。特別是在年幼的階段,孩子的養育、保護顯得更爲重要,如果不能與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問題容易出得多一些。比如,在九嶷洞村留守兒童能夠按時接受各種預防性疫苗的比例明顯低於非留守兒童。現在大部分留守兒童是由自己的親戚或隔代老人看管,有的留守兒童甚至實際上就沒有監護人。

二是心理問題:由於得到的親情、情感和心理關懷的缺少,許多孩子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又很少與外界接觸。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這些孩子其實特別想和家人在一起,這是他們最大的心願。由於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就與家人產生了隔膜和陌生感,內心的封閉、情感的冷漠、甚至行爲的孤僻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容易出現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礙。

三是教育問題:在我們走訪中得知,由於父母外出打工,家務勞動甚至一些農活都落在了留守兒童身上,不能保證孩子們的學習時間,學習成績因此而有些下降。臨時監護人對孩子學習的督促幫助不夠、方法不當,也容易使孩子產生厭學、棄學現象。由於目前農村教育資源不足,教育質量偏低,有些孩子進城後跟不上學習進度,不得不返回農村;有的由於家長不斷在農村、城市之間變動,孩子也會隨之由留守到流動再到留守,不能及時接續學業。我們調查的資料顯示,留守兒童在小學階段的入學率相對高一些,初中階段則呈明顯下降趨勢,輟學率比較高。更可怕的是,竟在走訪中有監護人說出不可能也沒能力讓孩子上高中的話語。

四是道德問題: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家長的言傳身教、潛移默化有重要的引導作用,往往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兒童的許多行爲習慣、道德素養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由於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缺乏及時的指點和幫助,一些錯誤行爲和做法不能及時得到糾正,容易養成一些不好的習慣和道德品行。據當地村支書透露,在該地留守兒童違法違紀的比例明顯高於非留守兒童。

五是安全問題:另根據網上公安部門有關調查顯示,在被拐賣的兒童當中,流動兒童佔第一位,留守兒童佔第二位。有些地方出現的女童被xx的惡性案件中,也是留守女童居多。據報道,在XX年湖南洪災遇難的12名兒童中,11名都是留守兒童,這說明沒有父母的呵護和指導,留守兒童缺乏應變和自我保護能力。

由於留守兒童的家庭結構的特殊性,使留守兒童的生活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殘缺的家庭教育給留守兒童的成長帶來了一系列負面效應。在九嶷洞村的調查中我們發現了留守兒童生活中存在了以上諸多的問題。

四、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建議

1、家庭方面

加強父母與孩子的溝通,儘可能多和孩子在一起,爲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不僅是滿足孩子物質上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培養孩子科學的生活習慣、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要單方面看重孩子的學習成績,更要注重孩子綜合能力和素質的培養。針對農村留守兒童中單親監護和隔代監護情況嚴重的問題,可以透過興辦農村家長學校,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育觀念,親子溝通方式,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諧發展。家長學校要適應形勢的發展,開辦臨時監護人培訓班來加強家庭教育指導。

2、學校方面

要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教育管理機制。幼兒園是直接教育管理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實體,教育措施的制定應當包容更多的關愛幫助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內容,在學習和生活上給予更多關懷和呵護。

(1)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檔案,增強學校和教師對留守兒童的關愛

班主任要做好留守兒童的摸底工作,將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現記入檔案,及時向監護人和外出務工家長通報其成長情況,形成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教師應承擔起家長或監護人的部分責任,多與留守兒童交流談心,提高親密信賴程度,給予更多關愛和正面引導。

(2)爲與留守兒童溝通提供方便

在學校開通親情熱線電話,爲外出務工家長與子女溝通提供方便,並使外出務工家長可隨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瞭解子女學習情況;設立心理健康諮詢室,聘請專家或安排有經驗的教師擔任心理醫生,及時幫助留守兒童解決心理上的困惑。

(3)廣泛開展有助於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各類活動

如親子活動等,加強家長與幼兒之間、幼兒與幼兒之間的交流互動,引導幼兒互助互愛,讓留守兒童充分感受到來自集體的溫暖。推行寄宿制管理,對部分不能得到有效監護的留守兒童,可動員家長將其轉入學校寄宿,由專門教師負責其飲食起居生活。實行寄宿制管理的孩子有着相似的經歷,對他進行集中管理,不但容易喚起孩子的自信,而且能激發學習熱情,增強集體歸屬感。

一、問卷調查

1、問卷的設定及意圖

本問卷共設計有8類問題:留守兒童的吃、住、用;與父母聯繫頻率;雙休日安排;父母不在家的困難;學習情況;老師的關心程度;今後的希望;16個小題。題型爲封閉選擇和開放問答兩類。目的在於瞭解留守兒童的生活、學習、心理現狀。

2、調查的過程與方法

二、現狀分析

1、數據的彙總

回收答卷52份,52份答卷均有效。爲了便於統計,只隨機統計50份。統計具體結果見附表。

2、現狀的分析

[簡析]實際上沒有父母直接監護的佔18.3%,加上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總共就佔總數的70.1%。這些兒童要麼缺乏父愛,要麼缺乏母愛,當然就極有可能性格發展缺失。尤其在對其管理、生活安排方面缺乏應有的照顧和愛護,由此,他們的很多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甚至變異滋生蔓延,影響他們自身的發展,影響學校影響社會。

(2)監護不能落實。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佔56%;無人監護佔26%;其他親戚監護佔18%。

[簡析]隔代監護,一是心理代溝太深,祖孫難於溝通,二是祖輩過度溺愛,百依百順,三是沒有教育理念;親戚監護,日子一長,孩子或多或少有過失,只要親戚批評責備,他們之間就有可能產生心理隔閡,嚴重的甚至鬧矛盾;沒有人監護,不僅這些孩子心理沒有安全感,而且很多事情就有可能因拿不準主意而失誤。

(3)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32%的留守兒童雙休日的生活水平與在學校寄宿差不多;人均每週包括乘車的零花錢6.28元;

[簡析]吃穿住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從上述數據看出,很多留守兒童基本生活都無法得到滿足需求。

(4)父母親情淡薄。36%的留守兒童與父母不是經常聯繫;與父母雙方經常打電話的佔18%;父母經常給我打電話只佔46%。

[簡析]父母親情是兒童子心理健康發展的根本元素。這種東西是任何事物都無法代替的。然而,現在的父母,由於沒有教育知識教育經驗,有的因爲生活所迫,很少關注孩子的心理,甚至連電話就不與孩子聯繫。這樣孩子就感到沒有根基沒有依靠,沒有自主沒有目的,如空中的落葉,時常無所適從。

(5)家務勞動繁重。80%的留守兒童在雙休日要做家務勞動;52%的留守兒童要在雙休日做飯。90%的留守兒童自己洗衣服。

[簡析]本來讓孩子們勞動可以培養勞動觀念,但這些孩子做家務勞動都是在被動進行,因此對家務勞動大多感到厭倦。同時,有孩子也的確由於學習時間緊而沒有勞動時間,有的孩子還真的有很多家務勞動不會做。這樣就給留守兒童帶來了心理的壓抑和具體的困難。

(6)老師關注太少。本期以來,46%的留守兒童還沒有老師找他談過話。

[簡析]留守兒童應該是我們教師關注的重點,然而從調檢視,我們的教育工作還的確很不到位,竟有46%的留守兒童在將近兩個月的教學時間裏沒有與老師談過一次話,即使是批評也是如此。

(7)學習壓力很大。50%的留守兒童感到學習壓力大;30%的留守兒童明顯表示學習成績不好;部分表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不識字,不能輔導學習,想學好沒有條件。

本來適當的壓力有利於學習,但留守兒童的壓力一是來自多方面,二是壓力太大。這種情況,如果沒有人及時爲他疏導,就有可能壓力變得越來越大,進而影響學習和生活。

(8)心理壓力太大。60%以上的留守兒童表示爲不會做飯,不會洗衣,遇事不能拿主見,思念父母,16%的留守兒童爲今後的生活着急,部分留守兒童感到孤獨,失望、羨慕別人;煩惱,既要照顧自己,還要爲家裏弟妹、外婆的生活安排,家裏的大小事務由自己處理;得不到同學不理解;有時遭別人歧視等。

三、對策探悉

1、成立自立組織

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在於引導他們建立健康、樂觀的心理狀態,鍛鍊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從而促進他們自然、順利成長。據調查,這些兒童中有個別孩子很懂事,能正確看待自己的處境,認爲父母不在身邊,我們更應理解父母的難處,更應爲父母減少擔心,於是覺得,在家裏累點苦點也很自然。因此,我們認爲,班級應該成立獨立兒童小組,學校要成立獨立兒童委員會,要選用其中具有獨立能力的孩子擔當成員,從而擴大他們的影響,發揮他們的輻射作用,讓他們在老師、學校的引導下自己管理自己,從而保障自我鍛鍊。這樣,既可增加心理傾述渠道,增進夥伴之間的友情,又可找到家的感覺,同時自己的組織便於隨時請教,隨時求助。

2、建立專門檔案

從我們的調檢視,現在的這些孩子最缺的除了極個別經濟十分困難外,最缺的不是財物,而是情感,尤其是留守兒童。因此,不論是一個班級,還是一所學校,我們都應把他們作爲我們教育的重點,在教育活動中,多關心他們的生活,多幫助她們解決實際困難,多站在他們的角度看待他們。但從現有狀況來看,很多學校如我們調查情況相似,對其關注不夠,有的甚至漠視了這一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我們認爲,不管是班級還是學校必須建立留守兒童專門檔案,要跟蹤他們的成長過程,從而保障對他們生活上的必須求助,對心理上的及時疏導。

3、定期召開會議

留守兒童問題應該是當今教育的新問題,也是當今教育面臨的難點問題,而且學生所佔比例大,涉及問題多。因此,不管是學校還是班級,每期都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留守兒童問題,要形成會議制度,要透過會議形成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決議和制度。從而保證班級、學校在決策上的政策支援,同時,促使我們把握和突出以生爲本的教育重心,實現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

4、設立諮詢機構

留守兒童的問題並不全是共性問題,不同兒童往往其問題有着本質的不同,如果從組織的角度,以集體的活動形式去解決個性問題實際上是不現實的。因而,針對留守兒童的別個問題和個性問題,學校還要設立相應的諮詢機構,一是便於作個別心理疏導,二是便於爲遇事拿不定主意的孩子出謀劃策,三是保證了專門途經,如:設立學生請教處(或者獨立兒童辦公室),成立獨立兒童熱線,確定接待時間(如課外活動),委派熱心且懂心理的老師負責接待。

5、師生互結對子

總之,留守兒童是當今教育面臨的新問題,新難題,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應引起高度重視,都應做爲其工作的重點之一去研究去解決。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篇4

XX縣是一個五山一水四分田的農業縣,全縣總人口40.7萬人,農業人口約佔75.4%。全縣在外務工人口爲43043人,其中農村留守兒童達7317人,留守兒童數量相對較大。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不僅成爲外出務工農民的後顧之憂,而且給正在成長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帶來巨大影響。爲全面瞭解XX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狀況,推進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工作,20xx年以來,XX縣婦聯對全縣農村留守兒童現狀及監護情況先後兩次做了調查,一是對勞務輸出量較大的鄉鎮下發了調查問卷,二是對全縣267所中小學及幼兒園全面普查。普查結果顯示:全縣留守兒童共計9545人,其中農村留守兒童約7317名,部分中小學留守兒童已超過在校生總數的50%;這些孩子中50%以上不同程度存在生活無助、學業失控、道德失範、心裏失衡、生病得不到及時照顧等困難和問題,結合此次調查,現將"留守兒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現狀

1.留守兒童分佈廣泛。在這次調查中,在我縣45740名兒童中,有7317名農村留守兒童,佔16%,其中女童有3624名。單親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有4643名,佔留守兒童的63%;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有2674名,佔留守兒童的37%;隨父母進城生活的流動兒童有783名。爲了增收致富,外出務工農民越來越多,隨之留守兒童的數量也逐年增加。

2.絕大多數留守兒童是單親監護或是隔代監護。在被調查的留守兒童中,63%的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在家。其中49%以上是父親在外打工,母親在家務農,及撫養孩子。其中有31%的留守兒童是父母同時外地打工,其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3%被託付給親友,3%在校寄宿。

3.留守兒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70%的留守兒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約80%的孩子能按時完成作業,生活自理能力較強,70%以上學習成績中等或偏下,成績優秀的較少。

4.留守兒童行爲習慣欠佳。在受調查的留守兒童中,行爲習慣好的佔35%,中等佔55%,其中,說謊、打架、好吃懶做、沉迷於遊戲、網絡,抽菸、喝酒、拉幫結派、參與盜竊、搶劫現象的佔10%。

二、存在的問題

由於家長長期在外務工,留在家中的單親也忙於家務與農活,與孩子溝通、交流較少,疏於對孩子的關愛,更談不上對子女進行應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兒童在生活、學習、行爲乃至心理等方面的問題較同齡兒童要多。

1.學習成績一般。由於臨時監護人文化水平低,沒有能力輔導孩子學習,或沒有這個意識,重養輕教,致使留守兒童的學習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導;特別是父母雙方均在外地打工,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親人照看,大部分重監護輕教育,甚至對留守兒童嬌生慣養、放任自流;加之兒童本身自控能力較差,無法抵制現代社會中不良誘惑,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現象時有發生。調查中我們發現,全縣7317名留守兒童中學習優秀的不足10%,70%以上成績中等或偏下。

2.隔代教育力不從心。從調查情況看,留守兒童家庭隔代教育佔半數以上,由於祖輩與孫輩年齡相差一般都在50歲左右,且祖輩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數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觀念與孫輩有很大差距,難以與孩子交流溝通,有的還要幹農活維持生活沒有時間監護孩子,有的體弱多病無能力監護孩子,有的同時照看幾個孫輩沒有精力監護孩子,加之缺乏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往往只滿足孩子物質、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導,甚至嬌生慣養、放任自流。

3.性格發展不健全。臨時監護人一般只管吃穿,不願管理教育或者不善於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兒童長期缺少親情和家庭教育,養成任性、放縱、隨意的性格。中小學生正處於身心迅速發展的時期,對自身變化、人際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與認識,與此相關的也帶來了一些煩惱與衝突。他們沒有傾訴的渠道,監護人無暇顧及他們的情緒情感變化,使得留守兒童缺少了起碼的與父母交流的機會。在從嬰幼兒期到兒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過程中,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構成因素。由於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靈孤獨、情感淡漠,親子關係發生了消極變化,這對留守兒童心理的健康成長將產生諸多不利影響。另外,在缺乏父母關愛和正常家庭氛圍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兒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際交往缺乏主動性,大多數留守兒童表現出對家庭經濟、父母健康、安全的憂慮,從更深層次來看,反映了留守兒童內心的壓力。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篇5

徐莊鎮教育委員會位於魯南“板栗之鄉”——徐莊鎮政府駐地,該鎮環境優美,資源豐富,民風醇厚,文化沉澱深厚。轄區現有1所國辦初級中學--棗莊三十四中;中心幼兒園1處;13所完全小學;在校生5186人;教職工336人。

一、留守兒童的分佈範圍與基本現狀

目前,徐莊鎮有留守兒童745人,主要分佈在經濟條件相對落後的村莊和偏遠山村,其中男403人,女342人;初中生187人,小學生558人。

從全鎮實際來看,表明留守兒童存在的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學習成績普遍較差。調研統計顯示,大部分的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中等偏下,其中60%的小學生成績較差,30%的小學生成績很差;分析原因,一是打工父母對子女總體期待不高,部分農民潛意識裏認爲,農村孩子學業有成的機率不大,對孩子的學習總體期望值較低。二是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介入過少。從全鎮情況來看,有90%的留守兒童和爺爺奶奶等祖輩生活在一起。這些老人普遍年齡大,身體差,文盲比例較高,不但在學習

上無法給留守兒童切實有效的幫助和輔導,而且由於隔代監護,存在明顯的溝通障礙,教育管理上弊端較多。加之他們還要承擔

家務勞動和田間農活,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孩子的學習。

其次是對留守兒童生活上關心不夠,並由此引發性格缺陷。一是由於外出務工的父母打工地以臨沂、天津、上海、蘇州等地,常年在外奔波,與留守子女聯繫不夠,對於孩子的成長缺乏關注和指導。二是臨時監護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和“吃飽穿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認爲只要孩子平安就可以向孩子的父母有所交代了,而對於孩子的學習成績好壞、行爲習慣養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卻很少關注,任其發展,助長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蠻橫、逆反心理重、以自我爲中心等極端性格。

二、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留守兒童問題還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薄弱環節。原因之一留守兒童人多面廣,外出務工人員多的地方往往是欠發達地區,政府財力薄弱,單純靠地方政府拿出很多錢來解決這個問題難度很大。另外製度上也有缺失。根據《義務教育法》,我國義務教育實行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只有在其戶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國家所規定的義務教育。外出務工者如果帶孩子進城就讀,必須繳納較高的借讀費和學雜費。無力負擔的農民工只好把孩子送回農村,這在客觀上促進了更多留守兒童的產生。

根據全鎮留守兒童現狀的實踐,我們認爲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必須建立健全全社會齊抓共管機制。利用媒體來加強社會各界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關注,調動全社會力量。同時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重要作用。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學、扶貧助困、公共衛生、法制宣傳、預防犯罪、權益保護等諸多領域,紮實地開展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領導,各職能部門各

負其責,家庭、學校、社會密切配合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體系。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發展鎮域經濟,就地消化或就近轉移農村勞動力。改善投資環境,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增加農村就業機會,使部分農民能在本鎮或本區、本市務工就業,不斷縮短務工農民回家週期。

三、留守兒童工作下一步的打算

爲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進一步做好全鎮留守兒童關愛工作,今後鎮教委將積極探索關愛工作新機制,充分運用學校、政府和社會資源,形成由關工委、婦聯、共青團、公安等部門參與,加強對“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營造關愛留守兒童的濃厚氛圍,樹立關愛留守兒童典型。透過發放宣傳單、開設宣傳專欄和進村入戶訪談等形式,廣泛宣傳有關孩子教育方式、方法等家教知識,提醒家長應特別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常跟孩子溝通交流,及時掌握孩子的發展動態。

2、建立健全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制度。

在全鎮農村學校建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制度,建立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熱線電話聯繫制度,家長和“留守兒童”熱線電話聯繫制度。

3、在各校設立學校“心理諮詢室”。“心理諮詢室”透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透過舉辦一些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講座等,增強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