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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養殖環境調研報告

我市是全省生豬養殖調出大縣,但隨着生豬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養殖帶來的污染問題也日益顯現,影響了全面小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步伐。爲切實掌握我市生豬養殖對環境污染造成的影響,7月上旬,由市小康辦牽頭,會同畜牧局、環保局、林業局、規劃局和國土資源局等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深入鄉鎮開展實地調研,採取聽情況、看現場、查資料、訪農戶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全市生豬養殖對環境污染的現狀、找到了癥結、提出了工作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生豬養殖環境調研報告

一、現狀——令人堪憂

1、養殖情況。據調查統計,全市現有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的規模場(戶)802家,其中,年出欄50-499頭的498家,500-999頭的253家,1000-1999頭的36家,2000頭以上的15家(見附表)。基本形成了以羊樓司、儒溪、桃林、白雲等鄉鎮爲核心、規模散養戶爲主體,全市遍地開花的產業格局。2013年,全市共發展生豬121.3萬頭,出欄78萬頭。

2、污染情況。生豬養殖的污染主要由排泄物引起,沖洗場舍和用具的污水、動物的屍體、殘剩飼料、有害氣體等也對環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據測算,1頭豬每年所產生的污染負荷按BOD5(生物耗氧量) 計算相當於10~13人。以2013年我市出欄78萬頭生豬計算,糞尿排放量近100萬噸,廢水排放量230萬噸左右,全市相當於增加了近1000萬人口的污染負荷量。據環保部門統計,2013年全市因生豬養殖污染造成的環境投訴36件(次),與上年同比增長17%。

污染體現在:一是水體污染。如羊樓司鎮橫溪河兩邊建有16家規模養豬場,均沒有上治污設施,糞污直排河中,造成河道水體變黑,魚蝦幾乎絕跡。同時,龍源水庫周邊的10家豬場已於去年關停,但上游還有18家未整治到位,直接污染飲用水源。二是空氣污染。如桃林鎮東湖村上吳一、二、三、四組,有67戶養豬戶,佔農戶總數的65%,整個居民區都被豬場包圍,空氣質量極差。據當地羣衆反映,該村中年人患肺癌的比率較高。三是土壤污染。生豬糞肥中含有氮、磷、鐵、銅、鋅及其它微量元素,大量未經處理的養豬廢水、糞便直排農田,易造成微量元素在土壤中富積,導致肥力過剩,嚴重影響農作物生長。如羊樓司鎮如雅村新屋組何家衝養殖場污水直排稻田,曾導致10多畝良田顆粒無收。四是生物污染。目前,全市絕大部分養殖戶對病死豬處理大都是埋在山上,但埋的深度大多不夠,有的甚至露屍荒野,臭氣熏天,羣衆反響強烈。白雲鎮臺上村至楊田村河港段,經常有人將病死豬拋入其中,多的時候有幾十頭,造成污染源擴散。

二、問題——不容忽視

儘管目前我市生豬養殖規模不小,但發展還處於無序狀態,污染治理不到位。

1、選址及佈局不合理、不合法。許多養殖戶未嚴格按照養殖管理審批規定執行,經常跳過正常的程序,未經審批就先斬後奏,擅自建設豬舍或者擴大養殖規模,導致違規建設豬舍的現象較普遍、規模豬場佈局混亂。據調查,全市802家規模豬場中,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只有126家(見附件),辦理了建場國土手續的僅118家,違規建設的佔74.56%。不少養殖戶把豬場建在城鎮、居民區、河流、公路旁,以及學校附近。其中,距居民區不足500米的規模豬場有370家;與河道、水庫等直線距離在500米以內的有305家;在城區內有規模豬場17家、學校養豬場3家。

2、糞污處理設施與生產規模不相匹配。據調查,全市規模豬場建有沼氣池的僅387戶,無任何措施直接排放的有385戶。按要求,年出欄500頭的豬場糞污全進沼氣池,應配套建設300立方米的沼氣池;如採取幹清糞工藝,則只需配建沼氣池120立方米。全市現有年出欄500頭以上的.養殖場253個,建沼氣池300立方米以上的24個,僅佔總數的9.5%。大部分豬場雖配備了沼氣池、沼液存貯池等治污設施,但其容量與生產規模不配套,糞污處理鏈不完整,造成污染物處理不完全。部分沼氣池存在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不能正常執行;還有一些沼氣池年久失修,根本無法使用,形同虛設。

3、種養結合不密切,循環經濟發展滯後。由於生豬養殖場佈局分散,難以開展統一治理。部分生豬存欄規模集中,土地載畜量過高,種養結合不密切,“養殖-沼氣-種植”、“養殖-沼氣-魚塘”等農業循環經濟模式發展滯後,污染物再利用途徑缺乏,產生的糞污不能就地消納利用,造成污染日益加重。調查發現,部分豬場在進行糞污處理之後產生的沼液,因量大無處消化,只能長期貯存在氧化塘中。

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環保意識不強。從鄉鎮政府而言,對生豬養殖污染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考慮農民增收因素多,考慮對環境污染影響少; 從養殖戶來說,往往重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不願或捨不得環保投入,缺乏足夠的環保意識、長遠眼光和社會責任感。

二是資金投入不足。大部分豬場污染治理都是跑到項目後才配套實施,主動自籌投入極少。近年來,我市雖然爭取到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生豬規模養殖標準化建設等項目資金,年約600多萬元,但與整個生豬養殖產業發展相比還相差甚遠。特別是糞污治理,去年纔開始從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中列支185萬元,採取以獎代投的形式用於污染治理。

三是監管力度不夠。爲規範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我市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出臺了《臨湘市畜禽規模養殖暫行管理辦法》。但是,從選址建場、企業登記、生產,到糞污處理與利用,分別涉及到畜牧、環保、國土、林業、規劃等多個部門,而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部門分工及職責又未明確,責、權、利不統一,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導致監管不力。

四是技術服務缺乏。規模豬場基本配套了畜牧技術人員,但對環保治污技術不瞭解,加上專門培訓不夠,對糞污治理顯得力不從心。一些豬場建了治污設施,但建設質量不高或配套不夠;一些治污設施雖然能運轉,但又缺乏必要的維護保養和升級改造,無法持久有效執行,等等。

三、整治——刻不容緩

生豬產業是我市的特色產業,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一條重要途徑,是推進全面小康建設的重要抓手。如何做到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相互促進。我們認爲,要按照“總量控制、有序發展、規模經營、科學治理、規範管理 ”的應對原則,切實從以下幾方面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