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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擔保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擔保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爲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 月 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爲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爲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爲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2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以及定金合同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雙方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擔保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定確認書。合同自簽定確認書時成立。

雖然《擔保法》明文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在擔保合同中主要是指保證人履行了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抵押人或者出質人辦理了擔保物的抵押手續、質押手續並交付了恃何錒檎?ㄈ蘇加械?,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擔保合同成立。

至於擔保合同的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獨立於主合同的擔保合同,也可以表現爲主合同的部分條款。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原則上從屬於主合同。擔保合同只對保證人、抵押人或者出質人和債權人發生法律效力,對債務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擔保,通常又稱債的擔保,是指依據法律或者約定,爲確保合同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而採取的保證措施。擔保的法律特徵有三:一是從屬性,擔保是建立在被擔保合同的基礎上的,相對於被擔保合同而言,它具有從屬性,不能獨立存在;二是預防性,擔保的目的在於預防合同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給權利人造成損害;三是強制性,擔保一經確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總之,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我國合同的`形式有下述5種,即保證、定金、抵押、質押、留置.上述擔保方式中除保證屬人的擔保外,其餘幾種皆屬物的擔保。

一、擔保合同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

1、保證合同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範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抵押合同內容: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範圍;5、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質押合同內容: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範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擔保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乙方受丙方的委託,願意以個人所有財產及權益爲甲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確認並同意乙方作爲丙方的還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

乙方對主合同及今後可能發生的修補、補充條款中丙方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後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兩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無論乙方是2

否已經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後,纔可向丙方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2、甲方給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義務。

第四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

擔保合同 篇4

貸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金錢消費借貸,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借貸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金錢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貸與乙方,而乙方願依本約借用。

第二條 甲方於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如數交付乙方親收點訖。

第三條 本借貸金錢約定利息,其計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幣________分________釐。

第四條 前條約定利息的支付期爲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條 本借貸金錢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於借貸期間屆滿時,應將借用金錢向甲方全部清償,不得爲部分清償或怠於履行。

第七條 乙方如逾期償期限時,期逾期後違約金定爲每百元按日人民幣________分計算。

第八條 乙方如有怠於支付利息貳次以上時,雖在借貸期間存續中,甲方不得隨時終止本借貸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九條 本借貸合同依前條爲終止時,乙方應即將借用金錢全部及積欠利息一併清還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條 本借貸合同的履行地點,爲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條 乙方如有對於借貸金錢不爲清償時,應徑受強制執行。

貸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6

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 :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即¥ 元 ,於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二)甲方借款用途爲 ,乙方有權監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爲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爲‰ ,利息總額爲 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 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 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即¥ 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爲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 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

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願爲本借款提供擔保,自願以現 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爲此筆借款 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二)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並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爲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

限爲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兩年時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 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 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 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 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 條款的法律效力 。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 保資格力的變故 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 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 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並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