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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彙編五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擔保合同彙編五篇

擔保合同 篇1

擔保合同有以下的特徵:

(一)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爲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爲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爲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爲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二)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2、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三)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爲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爲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爲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爲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都應認定爲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爲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爲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爲抵押物的財產作爲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爲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爲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 篇2

甲方:(開發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擔保有限公司

爲促進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的開發與銷售工作,支援居民購買其中物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開發上述建設項目進行公積金擔保貸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乙方同意對購買甲方下述物業的購房人在符合擔保條件的前提下,爲其辦理公積金按揭貸款提供擔保。

物業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按揭面積及總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按揭樓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承諾

甲方爲確保與乙方的順利合作,承諾如下:

一、甲方如實向乙方提供開發建設上述物業的有關批准檔案,所提供的資料檔案如下;

(1)企業自身

1、營業執照副本(經年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企業技術代碼證;

4、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5、貸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簡歷。

(2)項目方面

1、立項批文;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產證);

6、項目建設計劃進度表。以上證件,甲方提供兩套複印件,供乙方備案。

二、甲方保證所開發的房屋已具備預(銷)售條件。預售的期房主體已經封頂(主體驗收合格),保證房屋建築質量合格,並按時完工,完工後及時將竣工驗收證明提供給乙方。

三、保證金。

甲方同意對購買其物業並獲得公積金擔保貸款的業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及保證。並在乙方存放不低於貸款額5%的風險保證金。在放款同時甲方直接交付。

保證範圍爲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及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保證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止。

保證期間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履約,乙方有權從甲方保證金內直接扣收。

四、甲方應爲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後交由公積金委託貸款發放銀行

(以下簡稱受託銀行)受託銀行執管。受託銀行收到房屋他項權證後向業主發放按揭貸款,並一次性劃入甲方在受託銀行設立的銷售專戶內。

五、購房業主首先與甲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交齊不少於30%首付款,方可就購買上述物業申請公積金按揭貸款。

六、受託銀行與購房業主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後,甲方保證購房業主將與其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合同項下之房地產物業全部抵押給受託銀行,保證受託銀行爲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證已出售房屋不再重複出售、抵押等另行設立他項權利。預售所得貸款只能用於以上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證期間,甲方應妥善儲存抵押物,防止受損,因甲方的責任或過錯造成抵押物受損,致使其價值不足以作爲履行擔保責任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八、爲更好維護各方權益,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應在與借款人簽訂的《購房協議》中明確,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權力對所售房屋進行回購。

九、保證期間甲方應按季向乙方提供財務數據。按月向乙方提供銷售進度表和建設進度表,對按揭資金作到專款專用。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甲方未將資金用作按揭樓盤,而挪作他用,由此影響到工程質量和工期,影響到業主的正常還款,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單方面停止執行本協議或將此後發放的按揭資金全部轉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作爲質押。

十、甲方發生破產、清算、解散、合併變更等重大變故或將房屋開發建設權轉讓他人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擔的保證責任得到重新落實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證責任。

第四條乙方承諾

乙方爲確保與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一、對甲方推薦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有關部門審查完畢,作出是否提供擔保貸款的決定。

二、公積金按揭貸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額度30萬,最長期限20年。

三、對擔保服務費的收取,嚴格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費管理辦公室有關檔案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及未盡事宜,雙方承諾友好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協議時,應提前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聊城市仲裁委員會或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在協商或訴訟期間,仍按本協議條款履行。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爲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爲,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 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

本文列出了擔保合同的範文格式,在使用時可根據範文進行修改。一旦合同訂立,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護。在起草個人擔保合同時,建議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可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歡迎諮詢。

借款的情況中,常常需要寫個人擔保合同。個人擔保合同是對個人信用的一種擔保,擔保人需要起到一定的監督責任。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按時歸還,則擔保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個人擔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

擔保合同 篇5

核心內容:法律快車合同法編輯在下文中爲您整理髮布了一篇擔保借款合同書 。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