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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六年級日記:我真是冤啊!

今天下午,我買零食被同學發現了。可是,我是有苦衷的。

小學六年級日記:我真是冤啊!

下午放學之後,我拿着一元錢進了小賣部。我拿着兩包餅乾,給了錢,就走出來了。我敢發誓,我完全沒有想過要買三無產品的打算。我走出小店,像餓了好幾天的狗一樣,準備把眼前的“骨頭”一掃而光的時候。可在我剛開啟包裝紙,陳約剛好路過。從我進小賣部到吃完一包零食,她都看得一清二楚,她氣得直接走了。她雖然走了,但我好像無動於衷,仍顧着吃了。

我邊走邊吃,正好又被同路的'林思虹和林巧雲看見了。她倆見我吃零食,就好像抓住了我的把柄一樣,說個不停。我記得最清楚的一句,我可能這輩子都忘不了。她說:“你還記得你寫的日記嗎?你對得起你爸爸嗎?”爲什麼?爲什麼要這樣說我呢?其實,我買零食不是爲了好吃 ,而是因爲我當時實在太餓了。不是因爲我不吃飯,而是不知爲什麼這幾天放學後總覺得餓,不吃點東西墊墊,肚子就難受。我其實很不喜歡吃零食的。

唉,我真是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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