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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書的故事

三個月前,陳編輯說要用我一篇稿子。當郵遞員把兩本樣刊遞給我時,我激動得眼眶都溼潤了。十幾年來,我偷偷地寫着小說,可是幾百篇稿子沒有一家用,現在終於有一篇發表了。

送書的故事

我拿着書抱在懷裏摟着,貼在臉上親着,用手將封面封底摩挲着,又開啟書將主編、副主編、編委的名字一個一個讀着,覺得是那樣的親切。最後我又將目光停在目錄裏我的名字和小說題目上,我迫不及待,又將全篇讀了一遍。讀完,合上書,我又是一陣激動。

高興之餘,我想找個人分享我的快樂。兩本書給自己留一本就行了,將另一本送出去,可是送給誰呢?我想起了張振鵬。他是我們高三時的班長,不僅是當年的班長,更重要的是目前他還任我們鎮的鎮長。鎮長呀,各行各業交往廣泛,尤其是當年的老同學,幾乎都愛往張振鵬那裏跑。書只要往張振鵬那裏一放,去的人就都看見了,張振鵬一個人讀了,就等於所有同學都讀了。啊,咱雖沒有做官,也沒有掙着錢,可是咱能寫小說呀,這就夠了。想當年上中學時,不知有多少同學做着寫作夢,今天就讓他們看看,最終誰寫出了作品!

鎮政府就在集上。一個集日,我騎着自行車,車後邊夾着那本雜誌去尋找張振鵬。真是太巧了,我還沒走到鎮政府,在集市上就碰到了他。這傢伙又胖了,好像還白了些,官態十足。“老同學!老同學!”看見張振鵬,我沒有像其他同學那樣稱呼鎮長,而喊他老同學,邊喊邊跳下自行車。我也沒問他出來幹啥,也沒與他聊他當官的一些事,而是直奔主題。我本來一開口就想說,我發表了一篇小說,送給老同學看看。可是我又想,還是不要那麼直接說好,讓他自己去看,看着看着他就會發現有一篇竟然是老同學寫的,好讓他吃上一驚,於是我開口說:“老同學當年也是對文學情有獨鍾,今天我就送你一本文學雜誌看看。”我說着就從自行車上取下了書拿在手中。不過我沒有遞給他,我不能這麼做。這是書呀!他應該尊重纔是,我等着他取。我想他會伸手來取的,當年他對文學是那樣充滿熱情。結果,他不但沒有伸手,口中卻說:“小說?我現在哪有時間讀小說,還是你拿去看吧。你不是比我更喜歡小說嗎?”看他不要,我想還是向他說明這一期有我一篇,可是還不容我開口,他卻掏出了手機與人說話,邊說邊向我招手,邊招手邊往前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感到好失落,悵悵地將書又夾在了自行車上。

張振鵬不要就沒人要了嗎?我又想起一個人,張大嘴。這個人其實不叫張大嘴,叫張海濤,名字挺好的,嘴巴也不是很大,只是因爲他愛說話,愛嘰裏呱啦,人們就給他送了個外號叫張大嘴。什麼事只要張大嘴知道了,整個集上的人幾乎都會知道,就讓張大嘴給咱做義務宣傳員吧。等了十幾分鍾,張大嘴果然向我這邊走來了。看他走到我跟前,我趕緊上前攔住了他,還給他遞了一支菸,打上了火點着。張大嘴問我今天怎麼閒得還有時間逛集?我說專門來尋他。張大嘴問尋他幹什麼,學打麻將嗎?我說送他一本書。說着我走向自行車要取書,張大嘴看見我要給他取書,揮着大手說:“我以爲你要跟我學打麻將哩,書你就不要取了。我已經好多年不看書了。這幾年我連電視也不愛看了。”正說着,他的手機響了,有人叫他打麻將,說人手不夠讓他快點來。張大嘴笑着說:“你別以爲我成天閒着有時間看書,你看我也是挺忙的。”張大嘴說着往麻將場趕去了。

這麼一本書,送了兩人竟然沒有送出去,這使我好傷感!想當年,我沒錢買書,誰能給我送這麼一本文學雜誌,我是謝天謝地,感激不盡啊,現在……我忽然想起了毛梅梅。她在集市上開着一家蔬菜店,毛梅梅不僅在集市上賣菜,毛梅梅還是我的初戀對象。我們初中、高中都是在一所學校讀完的,當時我偷偷地暗戀着她,雖然最終沒能走到一起,但是我將我的少年情懷獻給了她。她當時也對我流露出一定的好感,記得當年我們就是以書互相傳遞感情的。我的書房至今還儲存着毛梅梅送給我的一本《詩刊》,一本《延河》。一想起這些,我笑我自己,剛纔怎麼沒想起毛梅梅呢?於是我推着自行車向毛梅梅的蔬菜店走去。

我拿着書走進了毛梅梅的蔬菜店。一看是我走了進來,毛梅梅熱情地與我打過招呼後,接着就忙着幫擠在身邊的顧客選菜,算賬,收錢。她以爲我也是來買菜的,問我要什麼菜隨便挑。看她忙了一陣,客人稍稍少了一些,我這纔拿起雜誌說:“我記得你愛看書,我給你拿了一本文學雜誌,閒下了你翻翻。”我本想說裏邊有我一篇的,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我想用不着說,毛梅梅會翻的,一翻自然就會看見我的那一篇,就會看到我的名字。如果她讀完後,放在櫃檯上,說不定會有不少進來買菜的人翻的,這樣既不影響她賣菜,又會有不少人讀我的那篇小說。毛梅梅到底是毛梅梅,我把雜誌遞了過去,她很高興地接下了,大概是怕誰拿去看吧,還把雜誌放在了裏邊的一把小凳子上。我真高興,我的書終於送出去了。看她實在忙,我打了個招呼就出來了。

我沒有立即走,站在她的店外邊她看不見的地方高興着。我終於把書送出去了,而且還是送給了曾經愛讀書的人,送給了我的初戀對象。我的.小說是寫鄉村青年男女戀愛創業故事的,我想毛梅梅會喜歡的,憑着毛梅梅以前讀書的速度,說不定今晚就會讀完的。過幾天我再來,同她好好交流交流。

站了好一會兒,高興夠了,我該走了。然而就在我擡腿要走時,從店裏傳出了毛梅梅的聲音:“大叔,來,用這本書給你墊上。這是本厚雜誌,硬朗。”我聽得明明白白。我的心頓時一咯噔,是不是用我的書給墊的?我真想衝進去看看,可最終沒有去。你送了人家,人家就有權處置。我守在店門前,一位大叔推着個小車車出來了。小車車裏放着他買的豆腐、雞蛋等。我一眼看見下邊墊着的就是我剛纔給毛梅梅的那本雜誌。

大叔推着小車車慢慢地走了,我愣了那麼一會兒,急急攆了過去。可是一個女生搶在了我的前邊。她也是從店裏出來的,她的手裏還拿着個紙箱子。女學生攆上老人家後說,她要用這個紙箱子換老人下邊墊着的書。老人看了看女學生手中的紙箱子,女學生說,她是用一元錢從店裏買下的。老人說行。他賣廢紙的話,這紙箱頂好幾本書呢。我站在一旁看着女學生幫着老人家將小車車裏的東西小心翼翼地取出來,最後取出了那本書,真的是我的那本雜誌。

老人走了,女學生站在那裏欣喜地翻着雜誌。我上前問她換這書幹什麼?女學生不屑地瞥了我一眼說:“讀唄。”

女學生拿着書走了,我也高興地走了,只可惜這書不是我親手送給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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