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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消防安全責任書

書信1.57W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書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防火安全責任,確保本物業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災隱患,特訂立本責任書,並約定業主XXX先生/小姐爲龍韻雅苑XX幢XXX單元XXX層XXX房住宅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安全責任。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防火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體住宅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防火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政府和消防法規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培訓

3、配備必須的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並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家用電器和燃氣器具。

4、須經常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強化防火意識,掌握防火知識、逃生自救技能知識。不得使用或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定期對本住宅範圍內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主動配合消防主管部門和本物業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配合燃氣公司定期開展燃氣器具及安全用氣檢查。

6、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佔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場地等。

7、有義務參加和組織住宅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本物業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8、組織撲救初始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9、保護火災事故現場,配合消防主管部門調查火災的原因。

10、履行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其它事宜:

1、對發現防火安全責任人沒有履行上述職責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的,本物業管理處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申報消防主管部門處罰。

2、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住戶需要更換本住宅防火責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須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

3、本責任書一式貳份,責任人和本物業管理處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書二: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是一項羣衆性的工作,有賴於廠家和業主的支援配合。爲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江總書記"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重要講話,爲此,特制定本責任書,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確各自職責,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責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確防火安全責任;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維修、更新物業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

3、落實值班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並報告公安消防機構;

4、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時審覈和辦理業主裝修申請和有關事宜;督促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有關消防報建審批驗收手續。

6、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生產、辦公場地、倉庫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立即發放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對違章裝修等行爲立即制止,並報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7、積極開展各項消防宣傳教育與諮詢活動,定期舉辦消防培訓,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訓練及消防演習。

二、乙方責任

1、重視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內容,明確防火責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單位應要求員工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及生火做飯。

4、按消防規範要求,安裝和配備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落實專人管理保養,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狀態。

5、第二次裝修、改造必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覈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裝修完工後需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發給合格批文後方可使用,有關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檔。

6、不得亂搭亂建,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定專用庫房並有專人管理。

7、不得在商鋪內設定臥房住人,不得設定廚房做飯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樓以上窗戶不得安裝防盜網,上班時間消防安全門不得上鎖,應保持通道暢通。

8、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及甲方的防火檢查,對指出的火險隱患必須認真整改落實。

9、發生火災的單位應當及時報警,及時組織力量救助遇險人員,撲救初起火災,防止火災蔓延;協助消防公安機構查明火災原因。

說明: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訂立單位、簽訂單位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若責任人變動,新責任人在原責任書上籤上姓名,接替落實責任制。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