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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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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承諾書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承諾書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那麼,怎麼去寫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

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封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爲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防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執行,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准。

八、未經物業處安防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以防火災。

九、商鋪使用人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和擅自用電。

十、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開具《動火證》後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鋪使用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他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鋪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用電、用水管線的,或安裝新路線的,應事先向物業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商鋪使用人負責商鋪內消防設施設備維護。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負責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六、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將對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十七、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將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整改並給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將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理,不交罰款第三次將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消防支隊進行處理。

十八、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商鋪使用人一份,物業服務中心一份。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2

1、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確保本單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嗔道暢通。

3、單位內部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4、嚴禁亂拉亂接線路和超負荷用電。

5、不違章存放易燃、可燃和易爆材料物品。

6、定期檢查並確保本單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7、員工能熟練操作使用滅火器和消火栓進行撲救初起火災。

8、員工會組織引導疏散顧客。

9、營業期間不得超員營業。

10、購買使用合格的消防產品。

11、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不得擅自改建、擴建、裝修和改變場所的使用性質。

13、不得在場所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14、對以上問題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改正。

  承諾人:

  年 月 日

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3

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在我司金色旺角小區商鋪經營商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商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商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德宏邦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服從德宏邦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商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執行德宏邦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佔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經營商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電導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商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

5.經營商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商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商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