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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關於交通安全問題致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

書信1.77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書信吧,書信是向親人、朋友、同志問候、談話、聯繫事宜的一種應用文書。相信寫信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校關於交通安全問題致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關於交通安全問題致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

廣大學生及家長:

據權威數據顯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有80%以上是由於不戴安全頭盔造成的。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時(含駕駛人員和搭乘人員)戴好安全頭盔就是戴好了生命護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開展深入推進摩托車、電動車“戴帽工程”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將依法嚴肅查處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爲;對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爲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請積極配合此次專項行動,廣大學生及家長無論是駕駛、乘坐摩托車還是電動車,請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同時要牢記:堅決不乘坐“三無”(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貨運三輪摩托車、電動車以及從事非法營運的摩托車上下學;嚴禁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嚴禁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中小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未滿18週歲不得駕駛摩托車;嚴禁輕便摩托車搭載學生;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做到不闖紅燈V不逆行、不違法載人、不加裝晴雨傘、遮陽篷等非法裝置。

讓我們從“頭”開始,從現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處罰依據及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的,處50元罰款;乘車人不帶頭盔的,處20元罰款;駕乘電動車不帶頭盔的,處20元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非法安裝晴雨傘、遮陽篷,屬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型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處500元罰款,並責令恢復原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無證駕駛無牌照摩托車的處罰如下:

1、無證駕駛:罰款500元、扣留機動車、可並處拘留15日。

2、無牌上路:罰款200元、扣留機動車。

3、沒有交強險:罰款312元(摩托車交強險費率的2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三輪車等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的,處200元罰款;摩托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的,處100元罰款;輕便摩托車載人的,處100元罰款;摩托車後座乘坐不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的,處100元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的,罰款200元;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的,罰款50元;電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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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