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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證明(精選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證明吧,證明是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的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我們該怎麼擬定證明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離職證明(精選15篇)

員工離職證明1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爲甲方xx(部門)的xxx(職務),於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並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甲方代表簽字:xxx

乙方簽字:xxx

員工離職證明2

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月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x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20xx年x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X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由於XXX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4

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部門)的XXXXX職務,由於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甲方:XXXX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 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乙方原爲甲方XXXX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於XX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6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 )自20X6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8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0X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7

________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______藥店)員工(______)擔任(______)崗位,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離職,同意該人員註銷其本人的《________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__________),並已依法解除勞動關係。

  企業負責人簽字:________(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8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xx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xxx(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爲甲方____(部門)的____(職務),於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員工離職證明10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XXXXXX先生/女士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XXXXXX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茲證明XXXX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部門XXXXXX崗位,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XX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XX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

原則上以開具一份離職證明爲主,否則每個員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開具的話,將會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業不開具離職證明給離職員工,是否有風險?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與A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離職當日,公司沒有出具離職證明給小王,因爲公司認爲小王刪掉了電腦裏面的`部分資料,屬於交接不完整,按內部規定公司有權不開具離職證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請勞動仲裁的應訴資料。小王主張,由於公司沒有依法開具離職證明,導致本人無法再就業,無法獲取新的勞動報酬,故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並以原工資標準賠償其從離職之日起至公司開具離職證明之日止的損失。20xx年3月初,勞動仲裁機構裁決該公司敗訴。

分析——現實中,企業沒有開具離職證明的原因大致有:1、勞動者拒絕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勞動者無故曠工、不辭而別,企業難以送達離職證明;3、企業不知道開具離職證明是法定義務。基於勞動者拒絕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辭而別,企業不應該或無法開具離職證明,看起來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檔案卻規定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是沒有任何附帶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因此,從法律層面分析,原單位不開具離職證明,必然導致勞動者無法入職新單位,從而無法獲取勞動報酬,故原單位需賠償勞動者的相關損失。

司法實踐中,建議——企業避免或減少法律風險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況下,主動開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

2、企業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確離職證明的開具是離職流程中的最後環節;但千萬不能寫“不交接即不開具證明”之類的明顯違法條款(注意,操作時還是無條件開具離職證明;此條款僅對勞動者產生心理上的約束作用)。

3、遇到惡意不交接(需有證據證明)卻強烈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企業可開具離職證明給他,同時在離職證明中客觀地載明“該員工與本單位尚未交接完畢”。相信勞動者拿到了此證明,也無法入職新單位,因爲新單位不會招用尚未交接完畢的勞動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業也可規定或在合同上約定“勞動者在離職時可以隨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其離職證明”。此條款是對抗不辭而別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主張企業沒有開具離職證明,那麼他必須先舉證證明他到過人力資源部要求領取該證明。不辭而別的勞動者,是無法舉證證明這一事實的。

員工離職證明14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乙方原爲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於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

甲方簽字:xx

20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15

xxx部xx先生/女士/小姐因春節請假 天,假期到期後未及時回來上班,經電話通知後仍未到崗,根據公司考勤與考覈管理規定第五條:請假未及時到崗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 xx月xx 日

標籤:員工 精選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