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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霾天氣建議書作文

建議書2.95W

霧霾涉及的行業多、監督與反監督的博弈、經濟發展和民生問題同時同地關聯在一起,是一個極爲複雜的現象,最根本的出路在於變換角度和層次,把複雜問題簡化在各個層面解決,設立可操作的方案,以市場爲主要動力,以經濟利益誘導的帶動,以法律保障、政府政策、監督機制爲推動力,形成一個有效的執行機制和循環。核心步驟是用層次論的思維看待問題,設立層間暢通的解決方案。

霧霾天氣建議書作文

日本數學家廣中平佑解釋如何用層次論的方法解決複雜問題時,曾舉例說,一個平面交叉的十字路口,沒有信號燈,各種車輛從四面同時開過來,有的車要直行,有的車要拐彎,陷入一片混亂。從平面交叉這個二元視圖中,這種混亂無法解決。但是再加進去“高度”這一元,即用三元的視角來看,事情就很容易解決。也就是說,在十字路口把平面交叉變爲立體交叉——那樣,不用紅綠燈,車輛也能暢通無阻。如此看來,很多看起來複雜的現象不過是單純事物的投影。

36年前是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破解生產領域大鍋飯,標誌我國改革開放實現突破;今天,要破解空氣污染這個區域性的甚至是全國性的大鍋飯,也必須尋求將責、權、利落實到人的責任制,實行利益引導和法律壓力相結合的辦法,擺脫環境危機的惡性循環。

環保部門設立環保大區和駐市代表,解決監督和政策執行斷層問題。這個方面可以借鑑美國的環保總署的設定經驗,爲了應對區域性挑戰,節省時間成本和加強執行力,美國環保總署不僅設立10個大區域辦公室和相關的實驗室,而且在各個州的衛生環保部門設立項目代表,並有常駐人員。環保部目前的環保督查中心顯然還沒有將執行力深入到市級,特別是動態實時執行力斷層問題十分突出。

選擇火電行業作爲突破口,實施上網電價和排放當量實時、動態掛鉤的聯動責任制,分解到到減排設施操作班組的考覈與獎懲機制,讓市場的力量推動企業減排進入法制軌道,實施要點如下:

1. 確定行業排放當量-中值覈定

設立行業標準電價和排放當量中值掛鉤。根據上年度的總體排放量除以發電總量,得到中值,作爲衡量行業綠色和黃色的臨界點,如以Q1氮氧化物、Q2代表二氧化硫、Q3代表煙塵,爲簡化文字,以下僅以氮氧化物單項爲例:

中值 Q1=NO總量/總髮電量,目前燃煤火電估算爲 0.55g/度, 即每1000度電平均排放550g。高於這個排放當量的實行黃色上網電價,低於此數目爲綠色電價。電價分爲動態連續的對應關係。

2. 聯動電價,確立利益誘導的市場淘汰機制

將年度定價,改爲動態聯動的價格和月度結算的'辦法。目前火力發電也實行所謂的環保電價,但具體的做法是,環保部門對電廠的排污進行驗收、評估,報發改委評定上網電價,執行一年。但這種辦法,根本沒有辦法杜絕企業拿到環保電價後進行偷排和篡改執行數據的行爲。這種行爲已經是行業的潛規則,例如環保部的《關於2010年脫硫設施不正常執行電廠名單及處罰結果的公告》明確指出,八家電廠二氧化硫排放均嚴重超標,脫硫設施的綜合脫硫效率都沒有超過 70%。情節最嚴重的是四川樂山海虹發電有限公司,兩臺機組2010年1月到6月未加石灰石,脫硫設施不執行,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全年綜合脫硫效率爲 0%。

3. 落實到減排設備操作員的責任制。

環保部對火電重點行業的減排設施操作人員培訓,實行上崗資格認證制度,就像實施會計師資格認證一樣,將環保設備執行工程師,行業統合起來,設立一個行業基金;對每個上崗工程師,依照《經濟合同法》和《環保法》簽定執行責任合同和獎勵辦法。

目前中央政府準備了大量的資金,省級政府表出了“壯士斷腕”的決心,共同促進產業升級。但是,根據過去的經驗和教訓,我國普遍存在着“口號環保,減排空轉”的現象。減排涉及到企業利益/社會責任、地方利益/區域責任、短時效益/長期環境利益的矛盾,有一座無形的牆,在阻擋着減排政策的實行。大氣污染還是一口全國人民都在吃的大鍋飯,必須建立能落實到每個煙囪的承包責任制,才能突破這個怪圈。

本文提議的設備操作員承包責任制是一個關鍵點,是破解企業普遍存在的偷排現象的人力保障。簡化描述,這個聯動責任制就是“煙囪承包責任制”。

4. 統一排放標準,市場化的價格機制決定優勝劣態和產業升級。

目前火電行業執行的是2012年環保部頒發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但重點地區火電廠燃煤鍋爐的排放標準中,規定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值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分別爲20,50,100,0.03 毫克/立方米,與非重點區域的標準相差從50%到200%不等。這個標準不合乎污染治理的實際,一個燃煤火電廠的煙囪可以影響半徑1000公里的區域;在霧霾已經形成區域大鍋飯的情況下,實施區別對待的標準,有違法律公正的原則。更有甚者,標準中將新建鍋爐和現有鍋爐的排放濃度都區別對待,對減排操作極爲不利。

5. 獨立環境審計和公衆監督

設立環境設備減排賬務審計事務所,象設立審計事務所一樣對重點企業進行環保審計,並將審計公報公告,接受公衆監督。

目前我國實行的審批制度流程是,項目設立(發改委)環境評價(環保部門)項目批覆(發改委) 項目建設(企業)項目驗收(包括環保)投入生產(企業);在這個流程中,是線性的、單向的、半封閉的,雖然環評法規要求社會參與,但實際情況往往出現三大弊端:一是前期企業以涉及商業機密爲由,不公開核心資料,社會評價形同虛設;二是驗收以後,環保設施是否正常執行,環保監督機構不能及時掌握,多是出現了環境事故了,才發現問題;三是半封閉執行,象其它權力執行一樣容易滋生腐敗。

另外,發達國家的環保發展歷史證明,民間的監督是治理環境必不可少的第三方力量。但是,我國目前的實際是,很多地方乃至中央官員,視民間環保組織爲異己力量、不安定因素。其實,就社會執行和管理的角度看,理性地思考民間環保力量、公衆的參與,因爲環境利益涉及到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公衆參與是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情。事實上,我國近年來爆發的多數“兒童血鉛超標”羣體事件,都和缺乏環境審計有關。例如,在河南、甘肅、上海等涉事企業,其排放的煙塵中鉛含量是符合排放標準的;但是,即使濃度達標的煙塵,在周邊日積月累,也會造成很大的環境傷害。這些情況在項目上馬的環境評估報告中有列舉分析,但投產後沒有審計和跟蹤,所以,只能在出現大型事故後才追查出來。

爲解決現行的政策執行弊端、協調公衆有序參與、顧及企業的商業機密,對環評評估及其執行情況進行環境審計,設立一批專業資格的環境審計與調查事務所,獨立監督重大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和設備執行,非常必要。

6. 排放當量和企業利益即時計算並圖形顯示。

設立環境治理的市場機制,最重要的是和企業的利益直接掛起鉤來,將經濟效益和環境責任並軌執行。

火電企業買主單一、產品出口和污染排放出口可控,計算排放當量和電價甚至可以和智能電網實現聯合執行。目前實施的是在線濃度監測,並不能和企業的電價結合。應該將其轉換爲排放當量,用動態電價與企業管理、操作人員責任甚至技術進步都統合到一個市場化的利益機制上來。

如果將目前各個行業內排污工廠的環保設施都開動起來,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會至少降低30%以上。 在所有的建議和各種方案中,如何設立良性執行機制,使除塵減排設施按照科學和法律執行起來,纔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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