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建議書

建議書9.18K

“農民工”是指具有農村戶籍身份,但已經完全脫離或部分脫離傳統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在城鎮務工的勞動者。他們在城鎮建設、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已經成爲一隻現代化建設的生力軍。但在實際工作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資被拖欠、企業不爲他們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勞動安全得不到保護等問題普遍存在。農民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其合法權益天然地來自憲法規定,因此,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最根本的就是共和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權。在現實生活中,農民工的公民權主要包括:經濟性的權益。包括:報酬權、收益權、同工同酬權,就業機會均等權、社會保障權、社會福利權等。社會性的權益。包括:自由擇業權、勞動安全保護權、子女平等受教育權、職業技能培訓權、勞動爭議處理權、休息權、休假權等。政治性的權益。包括:人格權、人身自由權、參與社會管理權等。

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建議書

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建議書

各政府部門:

農民工朋友爲我們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尤其是城鎮化建設他們功不可沒,然而他們在工作中普遍面臨普遍勞動合同缺失、工資拖欠、工作安全衛生得不到保障等問題,甚至其子女教育也成難題,爲了能夠保障我市廣大農民工羣體公平享受合法權益,特此提出如下建議:

1.勞動監測部門要對相關企業使用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工資現象,要嚴肅查處並責令改正。

2.工會組織要成爲農民工羣體的有力保障,全力幫助農民工維權。

3.勞動局、社保局要責成使用農民工的企業爲農民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解決其後顧之憂。

4.市政府積極推動廉租房建設工作,改善農民工管居住環境。

5.公安部門要及時幫助農民工辦理暫住證,教育部門應明確規定農民工子女可以和城市居民子女一樣憑暫住證就近入學,相關學校不得亂收費。

  XX大學生村官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