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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簡歷的三個誤區

英文簡歷的三個誤區

1.很多人認爲自己的英文不好,也可以順利製作英文簡歷嗎?答案是肯定的。

2.英文簡歷不就是把中文簡歷翻譯過來就行了嗎?這個觀念是錯誤的。中英文簡歷有很多不同,包括格式、文化和語言上的種種不同,所以千萬不要直接把中文簡歷做一下翻譯直接了事。

3.有人說"英文簡歷描述得越詳細越好",這肯定是不正確的。英文簡歷的基本要求是專業簡練,對求職者來說,目的明確,通俗易懂的語言表達是簡歷行之有效的基礎。要如何做到呢?

4.英文簡歷的語言

忌諱長句

HR看你的簡歷不會超過1分鐘,所以切記"YRIS"(Your resume is secanned, not read)的原則,在成千上萬的簡歷中,HR沒有時間和耐心去"拜讀"你的簡歷。

使用行爲動詞

在簡歷中,行爲動詞讓你聽起來更有目的性,更有活力。

例如:"Managed a team of 20 employees"就比"Was in charge of 20 employees"更有力度。

調整語法

雖然我們常覺得有千言萬語要向招聘單位訴說,不過空間有限,簡歷寫作的標準只允許你使用縮寫句。可以省略句子的主語(I, my manager)、物主代詞(my/mine,his/hers)有時甚至省略冠詞(the/a)。如果要在一個句子中列出不只一個成就,你可以用"and"取代分號。

例如:"我負責一項非常重要的項目,而且我的經理給予我獎勵"就可以直接寫成"Led key project and awarded by manager"。

用數字說話

爲了凸顯你過去的學習和經歷,用數字直接表示你的業績是最直接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