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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職會議的通知範文

以下是CN人人才網小編精心爲大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述職會議的通知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述職會議的通知範文

  述職會議的通知範文1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部門):

根據年度考覈工作要求,經省局黨組研究,決定召開xxx5年年度工作述職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xxx5年12月25日,會期一天,12月24日報到。

二、會議地點

省局機關五摟會議室。

三、參加會議人員

省局副處長(主任)以上幹部、各市州水文水資源局局長、儀檢中心主任。

四、述職的主要內容

1、按照省局年度績效考覈辦法明確的工作業績和效能業績指標,簡要報告完成情況;

2、按照省局分解下發的xxx5年重點工作任務,逐項報告完成情況;

3、按照省局黨組湘水文黨(xxx5)28號等檔案的要求,逐項報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情況;

4、改革創新亮點;

5、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

五、述職要求:

1.述職報告要務實簡練,力戒空洞浮誇;報告內容要具體真實,儘量用案例或數據表述;

2、每個單位述職時間嚴格控制在8分鐘以內;

3、述職書面材料於12月21日前交省局辦公室(聯繫人:劉金軍)。

  xx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xxx5年12月15日

  述職會議的通知範文2

根據蘇州市教育局蘇教人師〔xxx2〕8號檔案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xxx2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蘇教師[xxx2]15號)檔案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對今年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部署,經研究決定召開述職會議。申報對象公開述職,展出實績,進行民意測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認真履行現任職務崗位職責,任現職期間年度考覈均在“合格”以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延遲申報或不能申報:

(1)年度考覈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申報。

(2)年度考覈中有“不合格”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申報。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

(3)有僞造學歷、資歷、業績或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爲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從下一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其現任教師職務資格。

2.專業課教師專業實踐要求

須有在行業、企業相關職業崗位的實踐經歷,具有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技術職務或相關專業(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或行業執業資格證書。

3.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有開展教學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練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覈(資訊化素質培訓考覈)合格證書或全國職稱計算機合格證書。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免考:

(1)具有計算機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2)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3)申報計算機學科專業技術職務。

4.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等相關規定,任現職以來結合本職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進修任務或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其它繼續教育、培訓進修任務。

(二)申報進階講師

1.學歷資歷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報進階講師資格:

申報進階講師應受聘講師(或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由其他系列中級職稱同級轉評講師(或中學一級教師)後晉升進階講師,中級職稱任職年限合併計算應滿5年,且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注:xxx6年底前評聘至今,xxx8年底前從事職教工作)其他系列進階職稱同級轉評進階講師的,需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1年以上。

2.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具有本專業系統、紮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對中等職業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鮮明的教學理念,瞭解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狀況與相關專業領域職業教育發展趨勢。具有較豐富的教書育人經驗,教學方法先進,教學質量高,教學效果好。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育人爲本,注重將德育滲透到專業和學科教學各個環節,具有豐富的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經驗,善於針對學生的特點和實際,開展深入細緻、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工作,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2年以上,班級管理經驗豐富,所帶班級或本人獲得校級優秀班集體或優秀班主任等稱號;或擔任學校社團、興趣小組、課餘專業訓練指導教師3年以上,所指導的社團、興趣小組、課餘專業訓練爲校園文化建設、提高學生素質作出重要貢獻,受到學校表彰;或擔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中層以上幹部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公共基礎課教師系統擔任過1門課程、專業課教師系統擔任過2門課程全部教學工作,指導過學生實驗、實訓、實習、社會調查、社會實踐和畢業設計等,受到學生好評。完成學校規定教學工作量,任期內平均周課時在10課時以上(因學校性質、辦學規模、專業特點等原因課時量偏少的專業、學科,應有其它教學工作量作爲補充)。近5年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覈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爲“優秀”。

(3)積極參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探索有效的課堂教學方式,開設校級研究課、示範課4次或縣(市、區)級2次或市級1次以上。(注:公開教學是有組織的教學研究活動,是促進教師加強教學研究、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申報人員應提供公開教學當年的有效材料。)

(4)獲得校級教學競賽一等獎或縣(市、區)級二等獎或市級三等獎1項以上;或被評爲縣(市、區)級以上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專業(學科)帶頭人等稱號;或被聘爲市級以上專業(學科)中心教研組成員2年以上。(注:教學競賽組織部門應是學校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科研部門,教學能手等骨幹教師稱號授予部門應是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行業主管的學校,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競賽和骨幹教師評選,可作爲評審依據。這些部門內設機構或分支機構組織開展的教學競賽和骨幹教師評選,不作爲評審依據。)

3.專業課教師專業實踐要求

在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工作3年以上;或任現職以來到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累計5個月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累計2個月以上),掌握本地區相關行業發展動態、產業調整與產業鏈形成趨勢以及人才培養需求,在本專業技術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同時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中級職務或相關專業(工種)進階工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行業執業資格證書(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晉升)。師範類學校教師到小學、幼兒園實踐累計5個月以上,積極參與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取得較好成績。(注: 專業課教師專業實踐指專業課教師本人到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實踐鍛鍊。專業實踐時間爲任現職以來到行業、企業一線實踐累計爲5個月以上。同時應取得與專業相關的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或工人技術等級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

4.教科研成果要求: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1)主持過學校德育、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創業創新創優等教育教學改革專題研究項目1項以上,研究報告經校級以上鑑定和實踐檢驗,對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實踐具有較強的指導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或作爲課題組主要成員參與過市級以上教科研課題1項以上(前5名)。

(2)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或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爲本專業學術論文。論文經專家鑑定對課程教學和專業實踐工作有較強的指導作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同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僅限視同1篇):(注:研究論文要求。論文公開發表指在有ISSN或CN刊號的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且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期刊查詢頁和“中國知網”(或萬方數據、或維普數據論文數據庫中查詢頁)

(a)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專著3萬字以上,或參與編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或立項中職教材5萬字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個人作品集1部以上。

(b)教科研論文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或委託教科研機構、有關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c)本人蔘加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創新、創業大賽,獲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創作的作品被省級專業機構收藏、在刊物上公開發表、設計項目被省級以上機構採用2件以上。

(d)直接指導的學生在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創新、創業、教學基本功等比賽中獲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

(e)藝術學科教師在學校舉辦具有一定水平的個人專場音樂會或藝術創作展覽。

(f)主持開發省級職業教育課程產品並被採納使用。

(g)獲得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獲得省級教科研成果三等獎或市(廳)級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獎勵。

(h)主持企事業單位新產品研發、技術革新等項目1項以上,並經縣(區)級以上科技部門鑑定,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師範類學校教師受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委託,主持過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1項以上,研究成果經縣(市、區)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鑑定,對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強的指導作用和推廣價值。

(注:視同研究論文要求。(1)正式出版的專著或教材指有“ISBN”書號的正式出版物,且本人撰寫達到規定的字數要求。(2)教科研論文評選部門,限省轄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和教育學會。這些部門內設機構或分支機構組織評選的論文不作爲評審依據。(3)本人或指導學生獲得的專業大賽獎,僅限省轄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專業技能、創新創業和教師教學基本功三類競賽。(4)藝術學科教師舉辦的展演會,需提供全程或全場聲像資料。(5)主持企事業單位課題,需提供與企事業單位簽訂的正式協議和相應部門的結題鑑定,課題應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或經濟價值。)

5.破格申報進階講師資格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進階講師資格: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25年,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6年。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4年以上(40歲以下資歷破格申報教師須具有碩士學位)。

(3)獲得博士學位後,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1年以上。

2.業績成果要求

除具備第十四條第1、2款和第十五條外,任現職以來年度考覈至少1次爲“優秀”,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教學成果突出,開設縣(市、區)級示範課、公開課4次或市級2次以上;或獲得縣(市、區)級教學競賽一等獎或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1項以上;或被評爲市級以上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專業(學科)帶頭人等稱號;或被聘爲市級以上專業(學科)中心教研組成員2年以上。

(2)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或學術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本專業學術論文在覈心刊物上發表(發表論文視同要求同第十六條,合計僅限視同2篇)。

(三)申報講師資格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講師資格: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講師(或中學二級)資格並受聘助理講師(或中學二級)職務4年以上。(注:xxx7年底前評聘至今)

(2)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取得助理講師(或中學二級)資格並受聘助理講師(或中學二級)職務3年以上。

(3)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2年以上。

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3年,或獲得博士學位後承擔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經考覈能勝任和履行講師職責,可以直接認定講師資格。

2.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具有本專業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工作規律,教書育人,教學態度端正,教學方法得當,教學效果優良。積極參加學校德育、課程改革、專業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工作。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