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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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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通用8篇)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1

爲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於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後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爲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週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後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後交教務處登記,並作好調課後方能准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佈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菸者。(吸菸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着學生的面吸菸)。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爲者:

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

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爲馬虎者;

③、教學採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

④、有體罰學生者;

⑤、未經特許坐着上課者。

5、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閒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後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並視其態度可並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後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爲者之一:

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後果者;

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

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

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後果者;

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後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覈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爲考覈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並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並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後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2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爲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爲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菸,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透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爲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爲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爲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採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採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覈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爲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併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並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後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後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誌、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菸區內吸菸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爲考覈員工的依據。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

總則: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覈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爲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5

爲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現場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獎罰制度如下:

1、公司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裝卸作業時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規定,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不準在作業範圍內用餐、閒逛、追逐打鬧,非工作需要,不準在貨物、機械、設備上閒坐、躺臥,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不準在倉庫內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及大小便,違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罰款10元。

4、裝卸作業人員工作要求,應服從倉庫員安排,工作中有疑問可協商解決,不得發生爭執和衝突,違者責任方每次罰款20元。

5、現場的所有作業,一律要透過倉庫員調派,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接受客戶委託和收受費用,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堅持文明生產,禁止野蠻作業,作業中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如造成損失的酌情賠償處理。

7、倉庫員收發貨應認真校對有關單證及貨物,嚴格把好交接關,因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由當事人承擔部份經濟損失外,還給予警告,甚至開除。

8、嚴禁攜帶火種或危險品、化工品進入作業場所,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後果,公司開除;另送交行政機關處理。

9、任何人不準有意損壞、偷竊公司財物,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罰100-500元,並公司開除。

10、對公司生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每項獎勵50元。

11、工作積極性高,作業效率創公司最新記錄的,每次獎勵50元。

12、員工服務態度好,爲客戶排憂解難,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的,每次獎勵50元。

此制度由專人記錄執行,每月公佈一次,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6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爲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爲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7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爲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爲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爲,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竈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爲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爲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爲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覈,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爲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爲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類型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爲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髮,女士不盤發;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衆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打印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爲準則》、《辦公人員行爲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設備,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塗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爲準則》、《辦公人員行爲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最新的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篇8

爲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爲: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表揚併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爲,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爲,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爲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範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覈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爲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爲,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併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並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爲,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爲酒店及餐飲部着想,爲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並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爲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爲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覈中,考覈等級爲優秀的;

(12)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爲,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並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爲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爲,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爲作鬥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蹟突出的;

(7)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爲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爲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着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繫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的;

(20)攀越圍牆、欄杆、門窗的;

(21)在更衣櫃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譁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爲,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並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並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僞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爲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爲不及時採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遊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於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