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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管理制度【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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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薦】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

一、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二、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學校,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嚴守會客制度,防止壞人混入校內,制止閒雜人員和非在校小孩人員進入校區喧鬧。

三、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學校,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四、如有家校結合的家長進入學校,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五、上課後關掉大門,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須有班主任或相關科室的放行條登記後方可放行;教職工或家屬攜帶重大物品出校,須經學校門衛過目後放行。

六、上、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進、出學校,關注校門情形,防控傷害事件發生。

七、放學後,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八、做好教師車輛的停放指揮工作。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2

一、保衛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着裝,衣着整潔,講究儀表,按時到崗,不準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嚴禁在值班室、大門口等公共場所講粗話、吸菸。

二、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探望學生,與家長相處要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彰顯東外保衛人員的風采。

三、要熟悉學校內各部門的位置,夜間值班要認真巡邏並做好記錄,尤其是對重要部門要做好夜查工作。

四、確保大門內外的衛生,規範大門外的車輛停放,保證學校大門的暢通,提醒引導接送學生的車輛、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停在校外指定區域,不得進入學校。

五、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要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手續方可出入。

六、嚴格執行來訪人員預約、登記制度。

七、維護學校內秩序,清理學校閒雜人員,制止破壞公物等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爲發生,處理問題要做到有理有節。發現學校財物被盜要及時保護現場,發現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鬧事要及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並及時上報。認真觀看監控設備畫面,發現疑點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八、對於運輸物資的車輛進出學校要嚴格盤查,並有相關部門的批條方可放行。

九、值班人員要按時開啓學校有關的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3

爲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堅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堅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4

爲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5

1、門衛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於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後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說明表並進行交接後方可執行,門衛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衛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准,填寫出門條報門衛處,門衛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門衛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後,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准,並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後報門衛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衛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覈對後,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 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幹必須到門衛室進行登記,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並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 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 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緻,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衛室的清潔衛生,保持門衛室的規範;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長時間閒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衛室喧譁、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衛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6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檢視覈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菸、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覈,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覈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7

爲了及時、科學、有效地應對校門內外突然發生的各種安全事件,做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住事態、妥善地加以處理。

1、“五個一律”落實情況(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覈驗身份和檢測體溫,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置,將人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2、當學校大門內外發生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綁架劫持、兇殺恐怖、交通事故、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保衛、保安、在場教職工應立即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同時向公安、交警、消防、救護等相關部門報警、向學校領導報告。

3、到達現場後要迅速瞭解突發事件的原因,要沉着、冷靜、果斷加以處置,控制住事態進一步發展,報警時應講明事件發生地點、犯罪嫌疑人的人數、現場簡要情況等。

4、所有值班保衛、安保人員都應參與處置,相互配合、科學應對,維護好現場秩序,爲警方的後續處置保護好現場。遇有人員受傷、遇難應立即進行救護。

4、必要時劃定警戒線,阻止圍觀羣衆進入現場,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當嫌疑人扣有人質時,一定要待警方人員到達後再做處置。

6、當警方、消防部門到達後,應積極協助處置;當急救車輛、人員到達時應疏導交通、協助救護。

7、對報警人、當事人、知情者做好現場訪問工作,儘可能多地瞭解現場情況,採集主要證據提供給警方。

8、應急狀態結束後,保衛、保安人員應立即恢復正常工作,就突發事件的起因、過程、結果、後續處置等做詳細的記錄,以便備案和上報。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8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按時交接,做好校門的安全保衛及門前三包工作。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繫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做好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門衛。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需要入內,必須經門衛同意且限速慢行。

五、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尤其是住讀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教學時間內,學生外出沒有履門衛手續,造成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門衛責任。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繫。

八、學生頻繁出入的時間段,門衛室人員不得呆在室內,應密切關注校門及周邊的情況,及時處理與彙報。

九、在工作時間段缺崗,罰款按每次30元執行,如因門衛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門衛人員相應的責任。

十、一般情況下,晚上10:00關校門。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9

爲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着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決定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繫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繫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繫,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檢視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0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儲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校內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爲加強我校內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內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內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內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校內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內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內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內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20xx.9

學校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一、學校全體師生都有對安全隱患報告的權力和義務。學校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由學校辦公室具體負責安全事故報告工作。

二、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校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三、學校發生安全隱患,應在積極採取措施的同時,及時向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報告,以利及時排除隱患。報告的方式或以採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

四、如若發現安全隱患不報告(重大隱患不報告、不布控、不採取措施)造成後果要追究責任。

五、事故處理結束,及時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結果以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雙山中心小學

二00九年二月八日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1

爲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自行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繫。

五、執勤人員必須着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繫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2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啓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爲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爲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3

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門衛崗位職責:

1.門衛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爲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出租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衛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4

爲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職責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本事,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爲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校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教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學校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5

爲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