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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責任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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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精準扶貧工作,要建立幹部駐村工作制度,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幫扶責任人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幫扶責任人管理制度

幫扶責任人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對縣直單位結對幫扶工作的管理,激勵廣大包村幹部幹事創業,推動全縣農村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選派。縣直各幫扶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幫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包村工作組組長)是直接責任人。本着“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則,重點選派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幹部擔任包村工作組成員。

二、工作職責。結對幫扶工作要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的重點任務和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幫助所包村強班子、理路子、壯經濟、辦實事、解難題、幫民富、促發展,做到“五摸清”、“五必到”、“五必記”。“五摸清”:摸清村莊基本情況、工作目標、經濟執行機制、近期重點工作、羣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五必到”:村裏召開重要會議、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或不穩定因素、村裏發生重大經濟活動、進行重大決策、訪問困難戶必到;“五必記”:《民情日記》對所包村的重要會議、生活生產情況、走訪羣衆和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與班子成員談心情況、辦實事工作情況必記。每年初鎮(街道)與縣直幫扶單位簽訂《責任書》,幫扶單位辦實事情況在縣內媒體進行公開承諾。

 三、日常管理。鎮(街道)黨(工)委負責對結對幫扶工作的'管理和督導,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分管書記要靠上抓。嚴格落實“周例會、月調度、季通報、半年初評(現場觀摩)和年終總評”制度。結對幫扶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到所包村2次,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每人要在所包村聯繫1戶困難黨員和羣衆。幫扶工作組成員要按時參加鎮(街道)工作例會,每週至少到村1次,農忙時節、村裏有重大活動時,要堅持住村,同吃、同住、同勞動,每年至少走訪駐村戶數三分之二以上,察民情、聽民聲、送溫暖、解民難、辦實事。村級要依靠不依賴、強化對上爭取幹事業的意識,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造血功能。縣下派辦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不定期實地抽查,每季度透過編印《簡報》通報情況。

四、考覈獎懲。考覈指標按照《平陰縣科學發展考覈評價體系實施細則》,實行百分制考覈。考覈方式採取“單位自查、鎮(街道)半年初評、縣年終總評”的形式進行。考覈結果與縣全方位目標管理考覈掛鉤、與評先樹優掛鉤、與激勵獎懲機制掛鉤。注重營造濃厚的結對幫扶工作氛圍,各鎮(街道)每年在泉城黨建網、《濟南日報》、《大衆日報》、《農村大衆》、濟南電視臺等市級及市級以上媒體發稿2篇(條)以上;幫扶工作組每年在平陰黨建網、平陰電視臺、《新平陰報》、平陰新聞網等縣級及縣級以上媒體發稿2篇(條)以上。考勤情況和宣傳情況列入考覈範圍。

五、廉潔自律。下派包村幹部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五不準”規定:不準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不準接受駐村的各種吃請,不準在所駐村購買廉價物品和土特產,不準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禮品,不準參與有損於黨員幹部形象的各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