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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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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0篇)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

辦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檔案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檔案資料,並整理歸類,以方便清潔員工桌面。

2、離開座位、下班後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爲,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爲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菸。吸菸請至樓梯口吸菸區,吸菸完畢菸頭隨手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後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空調和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加班時,更要注意關閉空調及電燈。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脫崗、扎堆聊天、看小說。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譁、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爲。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次。

辦公用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申請員工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由其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簽字同意後,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

2、員工離職時,依據個人臺帳明細將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辦公品丟失,按照成本價的80%賠償。行政助理在離職申請表上予以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鑰匙管理

1、員工需使用公司門、櫃子、抽屜等鑰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領用其使用之鑰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情況分配使用各類櫃子,行政人事部負責保管、發放、做好領用簽收記錄。

3、原則上所有鑰匙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備份一把,特殊部門除外。

4、員工離職將其領用之鑰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須由行政助理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鑰匙如有遺失需按如下規定金額賠償:

(1)所有門鑰匙50元/把。

(2)櫃子、抽屜鑰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3)櫃子、抽屜鑰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爲員工身份識別的標誌,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衛生整潔,不得擅自將名牌上的資訊進行塗改,行政人事部將進行不定時檢查,一旦發現有未佩戴名牌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各部門負責人上班前需檢查部門員工名牌的佩戴情況,督促員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並交補辦手續費20元。不辦或未辦的員工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

員工工作服管理

1、根據公司規定,行政人事部統一訂製員工工作服,並負責統一發放,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2、按公司規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潔,樸素大方。未穿着工作服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顏色。

4、工作服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並交重新訂製費50元/件。

補充說明

1、員工如有違規行爲發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執行處罰手續。出具處罰通知,並張榜公告。

2、員工罰款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歸入公司獎勵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執行及相關條款的變更均由總經理批准進行。

4、本制度的日常執行管理及解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

(一)員工守則

第一條遵法制

學習理解並模範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規條例和本公司的規章行政管理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職員。

第二條愛集體

和集團榮辱與共,關心集團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學習經濟及管理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標、服務優質、經營高效”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決支援、熱情協助領導開展工作。

第四條嚴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幹滿點。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飲酒,不在禁菸區吸菸,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之事。

第五條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髮整潔。男員工不準留長髮、留鬍鬚,女員工要淡妝上崗,打扮適度。

第六條講禮貌

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人相遇要主動相讓,與客人同行時,應禮讓客人先行。

第七條講衛生

常剪指甲,注意衛生,無汗味,異味,工作前不得飲酒、吃蒜等異味食品,保持口腔衛生。

第八條敬客戶

1、接待客人時面帶微笑,與賓客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時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服務對象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3、尊重服務對象風俗習慣,不議論、指點,不譏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轉電話時,要先說“您好,X部門”,然後仔細聆聽,聲調溫和,勿忘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第九條守機密

不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談論集團的一切事內部務。一切內部檔案、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保證桌上無泄密。

第十條保廉潔

不以拉關係圖私利。不貪x、不受x、不挪用公款,不以權謀私。勇於揭發問題,敢於同不良的現象作鬥爭,要打擊歪風,樹立正氣。

第十一條勤節約

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和器材,愛惜各種設備和物品。

(二)行政辦公紀律管理規定

1、凡本公司員工上班需堅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2、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4、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5、不要遲到早退。

6、請假須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如假條未在辦公室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7、平時加班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事後備案不發加班費。

8、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籤。

9、不準在辦公室吸菸,如有需要請自動離開,否則將被罰款。

10、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認同爲事假。

11、請假條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將視爲曠工。

12、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本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集團辦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將集團菸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傢俬用。

14、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15、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以及會議室、接待室。

(三)考勤管理制度

集團所屬各部門、中心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切實作好員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對上班經常遲到、早退、曠工者應認真作好考勤登記,對出勤不出力、紀律渙散等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並令其改正。

1、凡集團上崗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集團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門、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對所有考勤情況按月彙總。

3、各部門中心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有關附件如實上報集團辦公室(考勤表由集團統一印製)備查。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爲曠工:①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②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③准假期滿(包括事、病、探親、產育、婚、喪假等),未經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又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崗者;④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者;⑤經教育仍不服從分配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者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包括集團內部調整)。

5、曠工期間檔案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6、當月累計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發當月的檔案工資、效益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應寫書面檢查外,並給予以下行政紀律處分: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十天的給予行政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超過一個月的,後勤服務集團將予以除名。

7、員工的出勤、考勤情況將與員工的年終考覈和考評掛鉤,員工無故曠工十五天以上者,考覈定爲不合格。

8、對嚴格執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的部門、中心以及自覺出滿勤、辦事效率高的個人,結合年度考覈給予表揚;對經常遲到早退、辦公時間幹私事或擅離職守的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對教育不改者,應將其缺勤累計時間做曠工處理。

(四)辦公物品管理規定

1、集團辦公室負責集團辦公用品、辦公設備、低值易耗品、通信設備的採購、保管與發放。

2、各部門將所需辦公用品提前半個月報至辦公室、由辦公室列表報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

3、各部門需設立耐用辦公用品檔案,由辦公室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如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由當事人賠償。

4、辦公室負責收回集團調離人員移交的辦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並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五)印信使用和管理辦法

一、總則

爲保證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集團利益,杜絕違法行爲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團印章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辦公室憑集團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選用國際、國內先進、適用的質料和種類。

4、下屬企業和部門的根據需要可以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啓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啓用事先鬚髮啓用通知,註明啓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啓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團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董事會、集團的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手章應指定辦公室保管;

2、各部門、中心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啓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特製印章要放在保險櫃。印章要放在辦公室,不準委託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進彙報,配合安保部門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手續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資訊。

(五)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印章使用損壞;

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並報經領導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範圍。

1、凡屬以集團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簽訂協議等一律加蓋集團印章;

2、凡屬集團內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團內部印章;

3、凡屬部門業務範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實行審批制度。凡經領導批准方可蓋印,其權限分級掌握,使用哪級印章,由哪級領導批准,並由其負責。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應拒絕蓋印。用印人填寫用印登記簿,領導在該表上籤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註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時,保管人應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2、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2、介紹信一般由辦公室負責儲存。

3、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後辦公室審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團領導審批,方可開具。

4、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七、附則

1、未按本辦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製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本辦法由辦公室解釋、補充,由集團總經理頒佈生效。

(六)招待用餐管理規定

第一條用餐程序

1、各部門、中心在集團安排用餐須報總經理批准,並提前將用餐通知書送交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用餐通知書要列明來客單位、時間、標準、人數。

2、如遇特殊情況,可口頭請示,同意後先用餐,再補辦手續。

第二條用餐標準

餐費標準分爲A、B、C三個檔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檔,較重要客人用B檔,重要客人爲A檔。

第三條酒水標準

除有明確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適量的本地啤酒及飲料。其餘如香菸、烈性酒、葡萄酒等經批准後方可按量供應。

第四條用餐後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費用,接待部門須及時報批,辦理結算。

2、對不符合手續、不按規定辦理的,一切費用由接待人承擔。

第五條注意事項

1、必須注意接待費用支出項目與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費用開支,必須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則,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經費開支。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1.1 爲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1.2 行政部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對本制度有解釋權和執行權。

第二章 勞動紀律

2.1 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允許曠工和無故遲到、早退。

2.2 作息時間視季節而定。由行政部預先通告。

2.3 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請銷假制度規定”。

2.4 工作場所內不得大聲喧譁、閒聊。私人電話要長話短說。

2.5 尊重領導,團結同事,互敬互愛。絕不允許發生口角、打鬥事件。

2.6 愛護公司財物,杜絕浪費和化公爲私。

2.7 嚴禁私自將公司檔案資料、樣品帶出公司;嚴禁向他人透露公司客戶、設計、供貨廠商等商業機密。違者嚴懲不貸, 並按泄露、盜竊生產資料罪提請刑事公訴。

2.8 不允許在公司外兼職或經營同類生意。

第三章 辦公設備

3.1 公司的辦公設施設備統一佈置,員工不得隨個人意願對其作出改動。

3.2 公用辦公設備如複印機、傳真機、程控交換機、網絡接口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維護管理。他人不得擅自拆裝、調試。

3.3 個人辦公區域內設備如電腦、電話、打印機由個人負責使用保養。

3.4 要保持辦公設備的清潔和放置有序。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充分發揮其作用。

3.5 嚴禁用公司辦公設備(電話,網絡、傳真,複印等)做與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事情。

3.6 下班時,注意關閉電腦設備,切斷電源。

第四章 辦公用品

4.1 辦公用品由公司統一購買,按需要發放。

4.2 員工視工作需要,可領取必要的辦公用品。

4.3 對於耐用辦公用品像計算器、刀尺、訂書機、打孔機、檔案夾等要注意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個人要賠償。

4.4 對於消耗性辦公用品,要注意節約使用,養成勤儉持家的優良作風。

4.5 不得將公司辦公用品私用。不得隨意濫用。非正常情況毀損,個人要賠償並視情予以處罰。

第五章 辦公環境

5.1 要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安靜。不得隨地吐痰扔垃圾。

5.2 嚴格遵守吸菸區劃分規定,非吸菸區嚴禁吸菸。

5.3 按衛生責任分擔區域,每日進行衛生清潔,包括掃地、拖地、擦灰塵,物品整理擺放整齊。

5.4 擺放樣品時,應當擺設整齊、有序,便於工作。不得隨地放置。

5.5 員工個人的辦公區域由個人負責清理。桌面檔案、物品要擺放有序,並應保持電腦、電話設備清潔,定期用酒精擦拭。各種連接線要理順並放置整齊美觀。

5.6 具體條款參照“辦公區域安全衛生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 車輛管理

6.1 公司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由專人負責駕駛、維護保養,經常保持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6.2 駕駛人員應按時辦理駕照年檢及車輛各種檢驗,繳齊相關費用。

6.3 車輛送修預計超過300元費用,由行政部將修理項目、費用預算書面報總經理審批。

6.4 駕駛人員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安全行車,謹慎駕駛。無論-公務還是私事用車, 公司不負責駕駛人員違章罰款及保險以外的任何責任。

6.5各部門人員因公島內動用車輛,應在上班後1小時向行政部內提出,以便統一安排;特殊情況可直接通知司機出車;要出島用車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同意,並提前一天將用車計劃報行政部。行政部負責人有責任通知相關部門及相應地區工作人員隨行或帶樣品檔案,以節約公司運輸成本。

6.6 島內取樣品用車,司機必須在半個工作日以內將樣品取回,並協助搬6.7 遇公司無法派車時,由本部門視情處理。

第七章 伙食管理

7.1 公司提供每日午、晚兩頓工作餐(週六僅午餐)。

7.2 注意節約,愛惜糧食。杜絕浪費。

7.3 對伙食管理有任何建議、意見或不滿,可向行政部反映。不允許指責炊事員或做出發泄舉動。

7.4 員工因事外出不在公司就餐時由總檯登記,定時通知炊事員。

7.5 炊事員有責任保證員工的飲食衛生和身體健康。必須購買正規商家的食品,檢查食品的保質期。定期對廚房,包括冰箱、餐具進行保潔消毒。

第八章 安全管理

8.1 全體員工要有安全意識,特別是抽菸者,嚴禁隨意丟棄菸頭。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

8.2 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下班前要檢查各自責任區域內門窗、設備電源。部門負責人要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全面檢查。

8.3 因不負責任造成財產損失和資源浪費,由當事人賠償。 造成嚴重危害者將送公安部門處理。

8.4 遇有火警,水警時不要慌亂,在第一時間採取控制蔓延措施並立即報公司領導,行政部負責人及119。

8.5 公司保安員值夜班不允許睡覺,要定時在辦公樓周圍巡查並做好巡查登記,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必要時報110。

第九章 獎懲措施

9.1 宗旨:貫徹公司經營方針,幫助全體員工確立正確的行爲準則和良好的企業觀念,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提高企業效益和員工素質。

9.2 原則: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和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爲準繩。懲罰與教育並舉,獎勵與激勵結合。

9.3 執行程序:部門上報處理意見;行政部覈准;總經理審批;

9.4 獎懲措施按公司制度總則中相關規定實行。

9.5 造成公司實際經濟損失的,除予以處分外,還需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4

一、執行總則

爲加速公司的長遠發展和總體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同時也爲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的員工聘用、入職、試用、調遷、休假、值班、考覈、獎懲、薪資、福利待遇、職務任免、辭退等事項,除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2、爲實現本企業的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公司奉行“以人爲本、客戶至上、團結上進、鑄就輝煌”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各級公司員工均應遵守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爲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檔案、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戶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戶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 ,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爲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菸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爲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爲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着,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爲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覈,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管理部執行!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5

1.負責及制定服務物業管理公司內部崗位人調配等人力資源工作。針對《人力資源控制程序》進行歸口管理。

2.負責物業管理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及監督實施,負責人員招聘。

3.對新員工上崗進行基礎教育,負責組織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4.負責服務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物品、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及對供方評價工作。

5.負責物業管理所需的採購物品進行驗證,並按《行政人事部政策與程序》中的《庫存管理制度》進行保管、發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標識管理。

6.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客戶服務部、秩序維護部、外包服務分供方進行評價,確保採購的物品和委託服務符合性規定的要求。

7.負責對工作環境的管理。

8.負責服務備品、服務設備、設施和服務人員等進行標識管理,針對客戶服務部、工程部、秩序維護部所涉及的各種標識製作及訂購進行監控工作。

9、負責顧客財產控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監督固定資產使用過程,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

10.負責組織客戶要求的識別及組織合同評審。

11.物業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主管、主任、文員等其他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有關人員的崗位職責見各部門《崗位職責》。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6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爲家收集的學校行政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家閱讀。

學校行政管理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靈魂工作,在學校的總體工作種佔有主導地位,學校工作千頭萬緒,作好學校行政管理工作,學校的其它各項工作纔會正常開展有序進行,學校的成就源於管理,行政管理是學校各項工作管理的主體,爲此現就學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長工作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辦學方向,按教育規律辦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2、認真執行黨的各項政策,組織教師學習與鑽研業務,使之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

3、全面主持學校工作

(1)在上級黨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學校工作計劃並帶領團隊認真執行。

(2)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年初指導學校德育辦制定德育工作計劃,把德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的首位,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並且要堅持不懈。

(3)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每學期末組織好下期師生用書的徵訂工作,負責課程開齊開足工作,並審閱教導主任的`教學計劃及教研計劃,並隨時聽工作彙報指導教學教研工作。

(4)領導和組織學校的體育、衛生、工會、總務等工作,指導各分管領導工作,爲各分管領導工作計劃、制度的制定、把關定向,並經常檢查指導各分管領導的工作,指導各工作人員作好本職工作。

(5)校長應作風、工作認真,顧全局、公正廉潔。

(6)經常聽課、指導教學,協調好校內外各方面的關係,更好地爲學校工作服務。

(7)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導教師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校園安全。

二、人事工作

1、校長負責學校的人員分工及任職。

2、校長指導分管領導,認真負責地搞好全體教職工的各級各類培訓。

3、校長對教職工的考覈負主要責任。

4、校長負責組織開展行政會和教師會,對學校的重事項和常規工作交行政會商議,進行決策,透過對教師的獎懲。

5、每學期初對學校教職工重新登記,存檔。

三、教學行政工作

1、學年初校長要根據上級工作安排,搞好學校規劃,形成文字材料,並擬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提交校行政會審議,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透過。

2、業務校長、主任在學校工作精神指導下,擬定教學教研工作計劃,交給校長審閱同意後,在全體教師會議上透過。

3、制定教學工作檢查制度,對教師工作實行月檢查、月考評制度。(礁、作業、進度、考試、活動開展、計劃落實等)

4、實行重平時學生成績檢測制度,學生學習完一單元進行一單元檢測,及時進行教學總結和分析,並將成績通知學生家長

5、實行推門聽課制,每學期所有任課教師必須聽其他教師隨堂課十五次以上。

6、對教師工作實行學年評定製度,學年末校長負責組織學校考評小組,對全校教師進行綜合評定並記入個人業務檔案,校長簽字存檔。

7、杜絕教師有償家教和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

四、學校公務接待

1、學校設定校長辦公室,接待對象一般分爲視察、參觀、事務三類,按其公務內容,由校長主要負責安排學校各職能部門對口開展來賓接待工作,副校長協助安排接待。

五、學校印章證件管理

這裏的印章是指學校公章和校長私章,作爲法人代表,校長個人印章,在學校對外活動中起着公章的作用。

1、學校公章不得隨意刻制,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辦理正式手續,部門指定單位刻制。

2、學校公章及校長私章啓用要下發啓用通知,同時上報主管部門備案。

3、由於機構變動或學校易名等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時,要做到以下幾點:

(1)要按規定停止印章的使用。

(2)要清查所停用的印章。

(3)要報請校長審定印章的處理辦法。

(4)要作好印章的上繳、清退、存檔或銷燬工作。

(5)所有交接手續要登記簽名。

(6)舊印章停用和新印章啓用同時對外通知。

4、印章由專人保管,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和正常使用。

六、學校檔案管理

七、領導活動安排管理

1、邀請領導同志參加活動須以公文行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工作人員要爲領導活動作好前期準備和必要的工作方案。

3、爲保證領導活動正常進行,工作人員必須按事先確定的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並及時處理好活動進行過程中的各種事情。

4、領導活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把相關材料存檔,及時安排好新聞報道。

8、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 生活、 工作、 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爲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下面是小編爲你帶來的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爲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菸、火警標誌,嚴禁吸菸。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執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定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採取防雨、防曬、防鏽蝕、防黴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菸現象,地面是否有菸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後,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併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儘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採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採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資訊,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範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鬥、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鑽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檔案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7

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1、負責公司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辦理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調動、辭退、離職等手續。

2、負責公司的考勤管理,監管公司勞動紀律,每月5日前按時公佈、上報上月全員考勤,統計公佈違章記分表。

3、負責公司內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歸檔及公司檔案的上報,歸檔工作。

4、負責技術資料及技術書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檔、借閱、歸還等。

5、處理日常行政對外事務,包括辦理暫住證、戶口、租賃收費、交費等。

6、負責安排、監管公司前臺服務工作,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協助生產部經理做好文明生產管理,檢查落實生產衛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複印公司各類檔案、資料,收發檔案資料。

9、負責公司員工宿舍、食堂等後勤工作的管理,包括衛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檔案,計劃等),對相關泄密事件負責。

二、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各部門每月需用辦公用品,須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購計劃,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申購計劃參考庫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後彙總,填寫申購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公司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專責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辦公用品購買後,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保管人員要分開。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按工作需要辦理領用手續,經本部門經理審覈,常務副總經理批准後領用。對工作沒有直接需要的崗位和個人,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領用。

4、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剪刀、訂書機、裁紙刀、直尺、檔案夾、筆筒等,由部門經理領取,本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內不可重複領用。

5、對消耗性物品辦公用品,如簽字筆、圓珠筆、鉛筆、軟面抄、膠水等,一個月最多申領一次,再次領用時需以舊換新。信紙等用品領用一次不得少於兩個月。

6、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不慎遺失,由本人負責賠償,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領用。

7、嚴禁把公司領用的辦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領用人員離職時,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併交還行政人事部,再由該部門人員到行政區人事部領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對辦公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將盤點結果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三、關於公司電話和inter網管理的有關規定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在各部門有關崗位安排程控交換電話和計算機網線,對內線、外線和局域網等實行不限量使用,對長途電話實行限量限額管理,對inter網實行定時管理。

2、一般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不能使用inter網,如工作需要可以經申請後,經公司辦公室領導批准後,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統計上報長途電話使用情況,必要時輸出長途話單,檢查長途電話使用情況。

4、所有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打私人電話可以在下班以後使用。因私使用長途電話時,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覈查使用金額後,報財務部在工資中代扣。

5、未經申請登記私自使用長途電話電話者,經查證後罰款30元,並在工資中扣除所打的長途電話費用。

6、所有已經授權的計算機可以在指定的時間內上inter網瀏覽資訊,查閱資料,發送電子郵件。對一些不良網站禁止瀏覽。

7、如果發現不按公司規定上“英特爾”網的處罰30元。

8、所有公司員工不得利用inter網泄露公司技術、商務情報,損害公司利益。對上述行爲一經查實,必將嚴肅處理。

四、辦公室制度

1、辦公室員工上班應穿戴整潔,有廠服應時常穿廠服,在上班時間不準穿拖鞋和穿一些豔詐、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時間要帶廠牌,並且廠牌要掛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裏。

2、在上下班時間要時常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要分清要用的資料和不用的資料、急要處理的檔案和待處理的檔案;在下班時要整理好檔案,把檔案儘量放入辦公抽屜,使辦公室桌乾淨整齊。

3、在公司中任何時間任何人不得坐在辦公桌上,也不能隨便脫鞋或把腳放在辦公桌上影響公司的形象。

4、辦公室人員不得擅自用公司給外來人員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發現給予10元的處罰 。

5、辦公室人員在下班時應自覺關掉自己所用的辦公設備,辦公室每天值班人員應負責電器和燈的關閉情況;如果公司發現下班沒有關燈和辦公電器的罰值班人10元,辦公室人員值班進行輪流值班。

6、辦公室人員需要丟掉的東西應丟進辦公垃圾籃裏,要時常保持辦公室清潔乾淨。

7、辦公室內的廁所應時常保持清潔,上完廁所後應進行衝廁,時常保持良好的素養。

8、辦公室人員應愛護一切辦公設備,時常保持辦公設備的清潔,不能有意損壞辦公設備,如發現有意損壞辦公設備的應給予賠償和處罰。

9、辦公室提倡無煙辦公環境,如果需要吸菸可以去辦公室外面吸菸,以便給他人造成影響。

10、辦公室人員在接電話時應先問聲好再報公司名,然後談正題。

行政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部門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確要求,規範行爲,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譁、打鬧;不許利用計算機、手機等高聲播放音樂或歌曲而影響他人工作。

2.保持辦公區域環境清潔,不得在辦公室區域內、走廊吸菸。

3.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堆放紙箱等其它雜物,廢棄的檔案應及時堆放到指定地點,統一銷燬。

4.上班時不得玩遊戲。

5.人員外出時,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資源發佈、轉發任何形式的不當言論和垃圾郵件。

7.工作計算機需設定有效的8位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8.不得向外部人員談論和泄漏內部商業機密。

9.不得賭博、不得聚衆鬧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

10.下班後,檔案整理整齊,關閉電腦、顯示器等其它設備電源,並切斷電源。

11.辦公區域內禁止焚燒雜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裝、亂拉電線和接線板復接,杜絕火災隱患。

12.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產帶出。

13.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傢俬用。

本辦法即日起實行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公文、檔案審批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各類公文、檔案、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 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檔案,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檔案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閱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閱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檔案、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檔案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閱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檔案、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檔案,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檔案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檔案,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 檔案借閱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檔案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閱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條 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檔案、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檔案。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 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檔案(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閱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閱檔案、檔案時,在填寫《檔案借閱、複製記錄表》後,可透過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提檔或複製,閱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閱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檔案借閱、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閱、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檔案的借閱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閱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檔案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 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檔案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 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儲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儲存期限無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覈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 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 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檔案、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 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字、協議文字,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覈,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行政部應建立印信臺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覈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檔案的簽章,要透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覈手續不完備的文字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 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 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 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 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 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 爲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覈,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總則 爲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資訊。

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爲絕密級。

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爲機密級。

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資訊爲祕密級。

4.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 保密措施

(一)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 對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儲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檔案。

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與處罰

(一)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爲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 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臺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覈,單車覈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9

1.管理機構組建完整健全。

2.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3.工作計劃周密,貫徹落實學校各項任務。

4.定期檢查各業務部門工作計劃落實情況。

5.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徵求意見覆蓋面不低於學校部門、學生班級總數的80%,並總人數不得少於5%;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不低於90%。

6.建立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和應急預案。

7.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掛牆公佈,並將所在職人員按照作業地點將姓名、照片以及聯繫方式等張貼至公告欄或顯著位置。

8.每月按時上報甲方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在崗人員花名冊(含工資支付憑證)、五險繳納情況證明、本月工作計劃、本月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服務質量評價、安全生產情況等)、公共建築及設施設備檢查情況(具體要求見附表,並每週出具巡視報告)等。

9.每次物業服務考覈前,及時總結本月(學期或年度)工作情況,積極配合物業考評工作;考評結束後,及時總結、整改;整改完成後及時遞交整改報告給後勤管理處。

10.學校假期期間,安排好人手做好校園維護管理工作,保證校區內物業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11.根據校方對校園物業管理的具體要求及考評要求,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包括調配或增加人手處理突發事件及對校內維修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0

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並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並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覈。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

一、公司嚴禁採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爲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爲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籤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採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採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檔案。

採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標籤、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籤、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於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範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爲: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爲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爲生產日期後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於7天的,允收期爲生產日期後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並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採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儲存並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視頻資訊,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着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範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燬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