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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2.59W

第一章 總則

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具體情況,爲規範學院招生行爲,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校簡稱:新交職院

第四條 英文譯名:XINJIANG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規模:學院全日制在校生9500人

第九條 校址:新疆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永順街478號

第十條 學院現有四個專業教學分院和兩個教學部,設有33個專科專業,基本形成了以交通運輸大類、土建大類、製造大類、財經大類、電子資訊大類、資源開發與測繪大類、環保、氣象與安全大類、等七大類專業羣是新疆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十一條 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學院招生的常設機構,全面負責學院的普通學歷教育招生工作;負責招生計劃的落實、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 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了院長牽頭的招生委員會,成員包括紀檢監察及各相關部門。爲了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還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學院還在各類考試和錄取過程中聘請了企業和社會人員,共同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政策、原則。

第十四條 所有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嚴格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

第十六條 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額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但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錄取。

第十七條 依考生報考的志願順序,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覈定的普通專科學費標準,另有公寓化住宿費、行李費(代收)。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九條 學生學習期滿按教學計劃修完全部課程、考覈合格,畢業時由本院頒發國家統一畢業證書(經教育部統一驗印、電子註冊的畢業證書)。

第七章 學院榮譽

第二十條 學院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交通運輸部高等職業教育示範院校、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全國青工技能鑑定示範單位、全國交通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交通職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教育部、財政部首批命名的職業教育汽車維修技術實訓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範校、自治區最佳文明單位、自治區交通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職業培訓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自治區衛生紅旗單位、花園式單位等榮譽。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

國家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

學院獎學金

企業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

新疆助學金

高職預科生減免學費及住宿費

國家綠色通道

勤工儉學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貨款

三好學生獎

優秀學生幹部獎

優秀畢業生獎

第二十二條 聯繫方式

全國免費諮詢電話:800-893-2233;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電話:0991-7902065(民語言)、7902006、6861415、 7902069、6861343(傳真)

郵編:831401

地址:新疆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新疆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永順街478

號)

網址:

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