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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2.21W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年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爲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科技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及代碼:山東科技職業學院 1281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濰坊市西環路6388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 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 批准成立時間:學校始建於1978年,2001年8月晉升爲山東紡織職業學院, 2006年4月更名爲現校名。2008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院校。2011年順利透過驗收。

學院由山東省經信委、山東省教育廳雙重領導。

第九條 學院辦學情況

學院位於“世界風箏都”山東省濰坊市。目前,學院高職在校生11649人,現有專任教師700餘人,主校區佔地面積2506畝,校舍建築面積47萬平方米,圖書藏量82.79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2450.96萬元。設有紡織服裝系、國際商務外語系、經濟管理系、機電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生物與化學工程系、資訊工程系、水產養殖系、藝術傳媒系、汽車工程系等11個系和繼續教育與培訓、國際交流兩個中心。共開設49個專業,先後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3項,全國紡織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16項;現建有國家級精品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24門;省級教學團隊4個。

建院30多年來,學院形成了“校企所共棲,產學研一體,職場化育人,國際化提升”辦學特色,形成了以人才培養爲核心,教學與生產、科研與技術服務相協調的互動機制和辦學格局。人才培養模式上突出“職場化”特點,每年根據產業三年後崗位變化情況開發課程,所有教材每年修訂一次,每輪教材只供一屆學生使用,爲學生提供了最貼近產業實際的學習內容。學生在真實的環境中學和做,在學到一定知識的同時培養良好的技能水平、工作態度和職業意識。同時突出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培養,2008年至今申報專利2352項。畢業生供不應求且就業質量高、工作穩定率高。順應教育資訊化發展的大趨勢,借鑑國內外慕課教學的做法,在學院歷時29年探索的產學研一體職場化育人模式的經驗基礎上,2014年起,學院開始實施“線上、線下、職場化”現代職教課程。學生透過網絡實現在線有效學習,課堂教學教師以知識拓展和提高學生實際操作爲主要任務,致力提高學生技能,課堂形態發生了根本變化。

學院堅持面向區域、面向行業、面向國際實施開放辦學。是國家紡織面料設計師(山東)培訓中心、山東省工業設計中心、山東省行業技術中心(新型紡織面料)、山東省服裝製版與技術服務中心,中非國際人才培訓機構、山東省製造業緊缺人才培訓基地、省級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基地、省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基地、省紡織服裝行業“金藍領”培訓基地、國家紡織面料師(山東)培訓中心、山東省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山東省就業創業培訓省級項目定點機構。每年培訓2萬餘人次,從1997年起開始探索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學,與歐美亞非等地區的18個國家120所學校建立合作關係,探索了一條透過卓有成效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辦學理念和辦學水平全面提高的`新路子。教育部考試中心在我院設立了託福網考、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GRE)、英國劍橋商務英語證書(BEC)考試韓國語能力考試、日本語能力考試等海外考試考點和國際IT認證考點和對外漢語考點,爲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實力與品牌鑄就了今天的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學院先後被授予全國“工人先鋒號”、全國教育改革創新典型學校、省級文明單位、全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2年11月,學院作爲國家示範院校承辦了第五屆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成果展,學院的辦學特色和發展方向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和肯定,並獲得“突出貢獻獎”。學院將發揮國家示範院校的輻射帶動作用,更好的提升整體辦學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肩負起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重任,推動學院實現新的跨越式發展。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十條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透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一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二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檔案規定。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 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願考生。志願間不設定分數級差。

(2)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以投檔成績爲主,並將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資訊作爲重要的參考依據擇優錄取。承認符合規定的各類加分。

(3) 錄取結果的公佈渠道:招辦諮詢電話,學院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

第二十條 退學學費規定: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爲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設有完善的獎學金機制。對於貧困學生設有以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組成的相互補充、較爲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覈,並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 或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平臺網站:查詢。

聯繫方式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諮詢電話: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818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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