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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章程

章程2.55W

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章程如何擬定?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章程相關範文,僅供參考。

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章程

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省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工會以下簡稱(名廚委工會)隸屬於xx省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接受xx省飯店協餐飲會名廚委員會的領導。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負責對名廚委工會會員開展工作。

第二條 名廚委工會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廚師行業規範健康發展的進程中,應廣大會員的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而建立。在維護名廚政治權利的同時,維護名廚的勞動權利和物質文化利益,把參與協調勞動關係、調解勞動爭議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努力促進廚師行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才和機構的相對穩定。

第三條 名廚委工會根據行業的.實際情況,圍繞名廚委的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代表會員的利益,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爲會員服務。

第四條 名廚委工會要搞好自身建設,認真履行職責。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道德教育、業務技能培訓和文體活動,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活力,把工會建設成爲“名廚之家”。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符合《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條件,全體名廚委成員,都可以成爲協會工會會員。

第六條 各區域名廚加入工會,須由本人申請,經區域基層工會討論透過,報名廚委工會登記,其會籍從登記之日算起。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批評工會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工作人員,要求撤換或罷免工會工作人員,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

(三)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當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四)參加工會組織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五)在工會會議和協會刊物上,參加關於工會工作和名廚關心問題的討論。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及學習工會基本知識。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 三)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行爲作鬥爭。

(四)維護單位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搞好互助互濟,崇尚愛崗敬業。

(五)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每年末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享有退會自由權;會員提出退會申請,經由所在基層工會組織提出,名廚委工會批准。從退會之月起,停止繳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沒有正當理由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的各項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爲自動放棄會員權利,不享受會員的各種待遇。

第三章 名廚委工會委員會

第十一條 名廚委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由名廚委常務委員會提名,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確定委員分工。選舉結果報名廚委常委會批准。

第十二條 名廚委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三條 名廚委工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名廚委的相關決定,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二)依法代表和維護會員的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維護行業聲譽,尊重投資人(企業法人)的合法權益,共謀事業發展。

(三)與社會職能部門及企業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調勞動關係、調解勞動爭議,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名廚委工會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對會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鼓勵支援會員學習烹飪技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定期舉行業務技術協作與交流,開展創新菜品和飲食文化活動。積極辦好工會文化體育事業和集體福利待遇。

第四章 基層工會組織

第十四條 各區域應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應當成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委員或工會主席一人,主持基層工會工作。

第十五條 基層工會組織的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審議工作報告和經費收支情況。

第十六條 基層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或具體任期由會

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第十七條 基層工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二)指導會員與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協議),並對合同(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協調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資、勞保、衛生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工作,辦好集體福利,不斷改善名廚待遇。

(四)教育名廚艱苦創業,誠信爲本,遵紀守法,組織會員參加職業競賽,業務技術交流,鼓勵會員勤奮敬業,開拓創新,做好能手、骨幹的培養及表彰工作。

(五)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配合單位行政創辦好企業文化。

(六)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做好發展新會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第五章 工會會費繳納及管理

第十八條 會員會費的繳納,根據全國總工會《關於收繳工會會費的通知》規定,依據xx省飯店餐飲協會名廚委員會

的實際情況每年末繳納一次會費(每人每年加納50元)。

第十九條 工會會費由各市基層工會收取,會費使用情況應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查。

第六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條 名廚委工會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形成決議後,應堅決執行。

第二十一條 各市基層工會組織會議,由各基層工會根據自身的情況自行掌握會議的時間和內容。

第二十二條 名廚委工會年會每年召開一次,總結一年工作,接收會員意見、建議,評選、表彰工會先進集體及個人。研究討論下一年工作計劃。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名廚委常委會及主席團審覈並以微信羣發的形式徵詢全體工會會員透過後,生效實行。